第十二章 喋血洪门会(11)第(1/2)页
不论胜负的任何一方,绝不能惊动皇家警察”陈余祥的话音甫落,全场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陈余祥提倡以”和”为贵,化干戈为玉帛。
事实上,没有吃过亏的堂口愿意”和”,但有血债的堂口表示人争口气,佛争柱香,哪怕明摆着要输,也要讨个”说法”。
实际上,陈余祥几经努力,苦口婆心,还是阻止不了”决斗”,有六对堂口提出决一雌雄,让所有的人做见证,其中包括”洪胜堂”的何香珠为母亲报仇向”洪义堂”提出”决斗”。
陈余祥无奈,只好提出细则,六个吃了亏的堂口由于占了理,有权选定决斗方式,方式分”械斗”和”徒手斗”。”
械斗”是双方各选一名枪法准的,再选一个僻静之处,枪内只许有一粒子弹,拉开距离,双方做好准备,然后同时射击,不管打中与否,双方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
徒手斗”则是通常的”打擂”,双方各派一名武林高手,本堂若没有,也可聘请,在众目睽睽之下打斗。
无论”械斗”还是”徒手斗”,都本着一个”公道”的出发点,不使任何一方有怨言。
六对有恩怨的堂口,按理是十二个堂口,其实不然,这中间有彭昆的”洪义堂”同时与莫启青、陈余祥有恩怨;许成名的”洪群乐”同时与莫启青、钟盛富有恩怨。
”械斗”的地点选在晒鱼场东边角的一片空地里,这里较僻静。
凡愿意械斗的堂口先在神台前上了香,拜祭陈近南等先祖,发了誓。
仪式毕,各选出一名代表,赤手空拳,到了现场再由陈余祥亲手分发验证只有一粒子弹的左轮手枪,然后双方射击,打完了,这两枝枪日后便是专作”械斗”的公用武器。
几轮”械斗”毕,有打死的,也有重伤的,这事从此便了结了,最为热闹是擂台上的”徒手斗”,吸引了所有的与会者。
”洪义堂”这次来的人数最少,陈余祥提出可以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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