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好,好在三个地方第(1/2)页
一、“小成本大制作”
雪山飞狐不长,是一部中篇武侠小说。如果把它拍成一部电影,应该会是一个小成本作品。雪山飞狐出场人数极少,正式露过面、有名有姓的不过二十来人,远不如鹿鼎记角色众多、阵容强大。雪山飞狐的时间跨度极短,整个故事都发生在一日之内,也不像倚天屠龙记开始是南宋,结束已是元末。雪山飞狐的场景很单一,剧情从头至尾都在一座雪山之上,更不似天龙八部从云南大理写到塞北草原般气象万千。
如此短促的时间、简单的布景和稀少的出场阵容,说明作者希望读者把注意力集中在剧情和角色身上。这种设计本身非常考验作者的创作功力,但金庸先生圆满地做到了,或许还行有余力。仅依靠这些简陋的材料,雪山飞狐便成功地将一个精彩的清朝江湖故事娓娓道来。剧情曲折、节奏适宜、线索合理、角色丰满,几个高潮点恰到好处,应该说一部好小说需要具备的素质都在其中了。在比武环节上,雪山飞狐打斗的精彩程度或许不及笑傲江湖,但作為中篇小说,不会逊色于碧血剑、连城诀和侠客行。其中双僮厅中斗群豪的一段颇为出彩,重头戏的胡一刀大战苗人凤也没有叫人失望。在人物设计上,雪山飞狐也不乏出彩的地方。背负仇怨却又惺惺相惜的胡一刀与苗人凤,一见钟情、片语传心的胡斐与苗若兰,忠义过人、令人感佩的平阿四,这几个形象在所有金庸武侠人物之中都是令人记忆深刻的角色。反派如田归农、宝树和尚阎基、侍卫头领赛总管、庄主杜希孟,各自有各自的坏法;曹云奇、陶子安、田青文的三角纠葛则令人忍俊不禁。雪山飞狐中的人物,从主角到龙套,群相毕露,刻画的有血有肉、入木三分。总的来说,雪山飞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花了很小的力气,讲了很棒的故事,事半功倍、本小利大,是当代武侠小说的一部杰出作品。
二、创意独特
雪山飞狐讲故事的手法很特别。主人公胡一刀开场时已经死去,他的行事做派、性格特征、精神风骨,完全通过他人的回忆来呈现。这种创作构思在武侠小说中是独一无二的。
中国的小说讲述方式一向是平铺直叙,用主人公的视角去讲故事,主人公死去,故事就结束。使用倒叙或插叙的不是完全没有,但通常不会用在主人公身上。传统小说里,通过配角的口去讲主人公的故事、烘托主人公的形象,这类做法也不算少,但像雪山飞狐这样压根不让主人公出场就闻所未闻了。这种罕见的叙述方式,可能会使不惯此道的读者误以为胡斐是该书的主角。欣赏雪山飞狐时留意这种侧写主人公的艺术手法,把关注点放在胡一刀身上,能够提升阅读小说的美感。唯一苦恼的人大概是影视工作者,因为文字艺术激发的想象力有时很难在视觉上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雪山飞狐是对文字艺术的一次礼赞。高超的文学功力不只表现在能组出优美的句子来,还要能够驾驭讲述故事的手法。金庸先生用雪山飞狐给年轻的小说作家们上了一课。
在不出场的情形下演绎主角,雪山飞狐其实并非金庸先生的第一次尝试。类似的灵感早在他的第二部小说碧血剑中已经启用过了。那里金庸先生原本设计的主角次序,首先是袁崇焕,其次是金蛇郎君,最后才是袁承志。只是实际写出来的效果刚好反过来,袁承志着墨最多,其次是金蛇郎君,袁崇焕干脆成了布景。在碧血剑之后,金庸先生完成了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也在创作中,之后才轮到雪山飞狐。射雕和神雕这两部小说一举奠定了金庸先生的江湖地位。想来也是经过了这样的洗礼,雪山飞狐的笔法才能这样的圆转如意,没有重蹈碧血剑的覆辙。金庸先生不喜重复,一部小说中主人公不必出场、全赖侧面描写的做法自雪山飞狐而绝。但从这时起,侧面诠释人物已经成了金庸先生的绝招之一,并且以片段的形式频繁地出现于后续的作品之中。金庸小说中每逢一群人坐在一起讲述另外一个人的故事,都成了非常精彩的桥段:神雕有风陵渡客栈,论神雕侠惩恶扬善;笑傲有衡山金盆宴,看令狐冲坐斗田伯光;倚天有光明顶议事厅,听成昆吐槽阳顶天;天龙有杏子林丐帮大会,闻萧远山乱石岗悲催一战。而这一切都始于:雪山飞狐之玉笔峰山庄,忆胡苗宿命对决。
有人怀疑金庸先生能够写出“玉笔峰山庄众人讲故事”的桥段,是受了日本电影罗生门的启发。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罗生门讲的是每个人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编造谎言、掩盖事实,但在雪山飞狐中只有宝树和尚阎基说了谎,其他人都诚实的可怕。罗生门中每个人都把完整的故事重复了一遍,只是版本不一样;雪山飞狐中每个人讲的是故事的不同片段,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罗生门有它自己要表达的思想,跟雪山飞狐完全不搭,两者唯一相同的地方不过是一群人在一起讲故事罢了。如果一定要对雪山飞狐的叙述手法吹毛求疵的话,倒是也有一件事可以追究一下:聚在玉笔峰山庄内一共有十二个人,除了苗若兰和平阿四之外,其他人都和胡家是敌非友。这群各自立场不同的人,以非常混乱的比例凑在一起,能够诚实地对话已经不容易,他们反倒众志成城,讲述了一个捧高胡一刀的故事,实在是奇哉怪也。
三、超凡人物的塑造
其实话说回来,玉笔峰上的故事会,之所以能够变成胡一刀大侠的英雄事迹学习班,道理很简单:金庸先生想要在雪山飞狐里面塑造的,就是一个魅力超群的武侠人物。凡是接近他的人,都会慢慢被他的魅力所征服。
胡夫人是首先被胡一刀征服的人。胡一刀长相粗犷,神似张飞阎基语,应该英俊不到哪里去,但美赛貂蝉的胡夫人就是对他死心塌地。两人因寻宝而相识,胡夫人以表哥杜希孟的养育之恩为由,让胡一刀在她与财宝间做出抉择。胡一刀想也不想就给了答案,抱得美人归。不知读者有没有注意到,胡一刀并没有要求胡夫人做出同样的抉择,胡夫人却没有取宝。按理说,没有胡一刀的禁止,胡夫人可以既得夫君,又得珍宝。她却主动放弃了宝物,只得到夫君便心满意足。金庸先生通过胡夫人的抉择,刻意地展示胡一刀的魅力:一副虬髯客的造型,依然胜过闯王宝藏的金山银山。胡一刀身亡,胡夫人至少有两大理由不殉情:一、独子胡斐刚刚出世,需人照顾;二、胡一刀明显为人所害,沉冤待雪。但胡夫人一听说苗人凤愿意照料胡斐,就像找到了救命稻草,一刻也耐不得,立即追随夫君于地下。苗人凤寡言少语,情商低下,自己的家都管的乱七八糟。胡夫人认识苗人凤不过几天,她竟不怕胡家的唯一血脉所托非人。夫君大仇未报,她也顾不得了,总之没有胡一刀的日子那是一天也挨不下去。宝藏是身外之物,儿子可是自己的骨血。但在胡夫人心中,世间任何事物都不能与胡一刀相提并论。辽东大侠的魅力之大,实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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