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 一第(1/2)页
史都华过世后一个月,比利从少年感化院获得假释。返家后几天,亚伦在房里读书,戴摩进来问他要不要去钓鱼。亚伦知道,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要讨好桃乐丝。凯西说他们可能快结婚了。“当然,”亚伦说,“我很喜欢钓鱼。”
戴摩做好了一切准备,第二天还向公司请假,来家里接比利。
汤姆以恶劣的态度望着他,“钓鱼狗屎我才不去钓鱼”
当汤姆走出房间时,遇到了桃乐丝,桃乐丝说他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呢汤姆很惊讶地望着他们两人。“天哪他每次钓鱼都不问问我的意见”
戴摩气呼呼的冲到屋外,他发誓说,比利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卑鄙的骗子。
“我再也无法忍受了”当亚伦一个人在房间时,告诉了亚瑟这件事,“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每次戴摩在这儿,我就好象成了外人”
“我也有同感,”汤姆说,“桃乐丝一直就像我母亲。但如果要和戴摩结婚,我就搬出去。”
“好吧”亚瑟说,“我们先找份工作,存些钱,这样才可能租房子住。”
其他人都鼓掌赞成这个意见。
1973年9月11日,亚伦在电镀厂找到一份工作,收入并不高,工作环境很脏,并不是亚瑟心目中想要的。
单调无聊的工作──锡容器操作员──由汤姆执行,他必须推下吊在空中的台车,倒进电镀槽里,一台接着一台地推。台车排列的长度与保龄球道的长度差不多──将台车降低、等待、上升、推动、降低、等待。
由于不屑如此卑微的工作,因此亚瑟将注意力移到其他事情上,他必须帮助其他人自力更生。
待在工厂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研究那些他允许出现的人,最后了解到,若想在社会中生存,他们就必须学会自我控制。如果不订定一些规则,所有人就会一团混乱,这对大家来说都十分危险。在少年感化院学习到的管理规则,他正好能派上用场──表现不佳者,会被退回到第一区或第二区。
由于这项规则带来的畏惧,令一些顽劣份子纷纷收敛起乖张的行为。因此,当他们进入社会时,这将是他们需要的管理规则。
他向雷根解释这个理念,“由于我们之中有人被牵连涉及那坏女人的事件,”亚瑟说,“在匹克威被两名妇女控告强暴──我们并未犯下的罪行──结果被送进监狱,我绝不容许再发生这样的事”
亚瑟若有所思的模样,“通常我可以阻止一些人出现。我也留意到,危急情况发生时,你也有能力立即更换出现的人,我们两人应该要好好支配意识。我已决定永远驱逐一些惹人厌的家伙,他们不准再出现。其他人则必须按照一套行为规范生活,我们就像是一个大家庭,必须要有严密的家规。如果有人犯了家规,就必须将他归为惹人厌的家伙那一群。”
得到雷根的同意后,亚瑟向其他人说明这些规定。
第一条:不可说谎。在他们生命中,一直遭到世人的误解,因为他们的确不知道其他人曾经做过的事。
第二条:善待妇女及小孩。包括不可说脏话,言行举止必须有礼。例如:开门时动作要轻、用餐时身体必须坐直,并将餐巾放在大腿上;不论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护妇女及小孩。如果有人看见男人欺负妇女或小孩,任何人都必须立刻退下,让雷根处理任何人遇到危险情况时,雷根会立刻自动出来处理。
第三条:禁欲主义。绝对不可再有类似被他人指控强暴的情况出现。
第四条:尽力自我改善。每个人均不可浪费时间看漫画书或电视,而应在专业上精益求精。
第五条:尊重家庭每一成员的资产。这一条乃是针对卖画而订。任何人都有权出售未经签名或署名“比利”、“威廉”的画。但是私人画作上若签了汤姆、丹尼或亚伦,则属私人财产,任何人都不得出售非属自己的资产。
任何违犯规定者,将被判永远不得出现,必须躲到阴影里与那些惹人厌的家伙在一起。
雷根想了一会见,问道:“那些惹人厌的家伙是谁”
“菲利浦、凯文──他们两人均有反社会及犯罪倾向──已经被放逐了。”
“汤姆呢他有时也有反社会倾向。”
“是的,”亚瑟同意其说法,“但我们需要汤姆的好斗性格。一些年幼者很守规矩,如果任意听从一些陌生人的指示做事,反而会受到伤害。只要汤姆不违犯其他规定,或是不利用脱逃技巧及开锁天份去犯罪,那么汤姆也可出现。但我会经常出声警告他,我们在注视他的行为。”
“那我呢”雷根问道,“我也有犯罪倾向呀”
“你绝不可违反规定、不可犯罪”亚瑟说,“即使你的行为并非损及他人的罪行,无论是什么原因。”
“你必须暸解,”雷根说,“有时候为了生存或防卫,我一定会犯罪。在情急之下,法律是不存在的。”
亚伦十指互碰,思考雷根所提的理由,然后点点头,“你是唯一的例外,因为你的力量太强大了,你一个人的力量就足以伤到对方。但是,只准你自我防卫或保护妇女小孩。身为一个家庭的守护者,为了生存目的,你是唯一可以采取无受害者或必要罪行的行动者。”
“我接受这样的规定,”雷根柔和地说,“但是制度不一定永远有效;在混乱时期里,有人会出来偷窃时间,我们却完全不知情──包括你、我和亚伦在内──我们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没错,”亚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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