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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 一第(2/2)页
纳则说他将继续密切注意密里根这件案子的发展,直到他对社会没有任何威胁为止。

    在比利转移后次日,兰开斯特民事法庭杰克森法官针对“葛雷西药房”抢案取消有罪抗辩的申请,做了如下的判决:关于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精神异常之举证责任,本庭判定由被告负责提出在经过小心分析所有证据之后,本庭不认定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为精神异常、无法协助自己辩护、无法理解起诉内容、无法进行有罪答辩之证据。因此,针对威廉密里根提出因不当判决而要求取消有罪答辩之申诉,本庭予以驳回。

    戈爱兰向俄亥俄第四巡回上诉法庭申请上诉,上诉理由是杰克森法官未适当考量佐证的重要资料──由四位著名的合格精神科医师与一位心理学家所提出的研究报告,而只采信布朗医师一人的证词。同时,他也向俄亥俄利玛市亚伦地方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他的当事人在没有机会与律师讨论之下,未经适当作业程序而径被移至比以往更受限制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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