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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1月11号,早上我戴上手套避免留下指纹,拿出王红民和林小峰的手机,用王红民的手机打通报警电话后,打开林小峰的手机,播了那段录音。随后我去了绍市服务区,把汽修店放着的县局别克开回来,下高速时用的是丰田车的通行证。
为什么事后调查高速通行证时,工商所的别克通行证没下高速,而且全省高速并没发生过谎称通行证丢失的情况
因为工商所的别克车下高速,用的是县局别克车的通行证。县局别克车下高速,用的是丰田车的通行证。而这辆无论谁都不会想到和案子有关的丰田车,此时此刻还停在高速上,我把它停在了奉化服务区。
我原本准备等过完年,彻底风平浪静后,再回去把它开出来,到时谎称丢了通行证下高速。反正车主是个企业老板,有好几部车,我借了他的车后,他不会催要的。
1月11日,我拨打了绑架电话,里面威胁的杀人时间故意定在了1月12号晚上,因为我知道这个电话过后,当天上面就会派专案组到县里,安排人质的解救工作。如果第二天过去后,人质还没发现下落,第三天或更晚,发现人质都死了,那么救援失败的责任就要专案组背了。此后警方就会开始侦办这次命案,迫于救援失败的问责压力,专案组必然希望尽快破案。利用专案组的破案心理,在恰当的时候,把林小峰犯罪的线索一个个展现出来,想必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可是运气不是太好,出了点意外,1月11号我刚打了绑架电话,谁知道当天尸体就被发现了,而且是在专案组赶到县里之前。如此一来,专案组没有责任了,急于破案的压力就不存在了。
当搜查工作开始两天后,搜查队还没找到朱梦羽的尸体,老大觉得现场搜不到其他东西了,准备放弃,这时我着急了,建议继续搜查,并且刻意重新安排搜查的方向,很快就让搜查队找到了朱梦羽的尸体。
看到她的包里被翻动过,唯独少了手机,此时大家肯定会觉得手机里有线索。
第二天,我故意和搜查队员一起在旁小便,于是很“意外”地找到了那只手机。
朱梦羽手机里的视频是我用电脑传进去的,为避免被技术人员发现文件的建立日期,我把手机弄坏,把视频备份到存储卡内,等着专案组看到。
在没有这段视频前,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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