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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访问第(1/2)页
“119”杀人碎尸抛尸案现场分析

    简要案情

    1990年时40分许,铁东区松江街与民主路交会处南200米绿化带内发现用黑色塑胶袋包装的人体下肢右小腿编为1号,下同及被分成四块的左右双上肢2号。11月10日上午7时30分许,在南运河南岸河湾公园以东400米处发现用黑色塑胶袋包装的女性躯干3号。同日下午15时50分许,在城东垃圾焚烧厂发现用黑色塑胶袋包装的头颅4号及左大腿5号。同日晚上20时10分许,在市骨科医院南侧围墙下发现用黑色塑胶袋包装的人体右大腿6号及左小腿7号。

    现场勘验情况

    1990年11月9日9时20分许现场勘验:在铁东区松江街与民主路交会处南200米绿化带内发现一黑色塑胶袋,提手交叉呈十字形系紧,并用透明胶带封扎。袋内有人体下肢右小腿、右脚及左右双上肢。袋内除少量血水外,无其他内容物。塑胶袋上无印刷字样。在塑胶袋及透明胶带上没有提取到指纹。

    1990年时20分现场勘验:在南运河河床中,近南岸一侧的淤泥中发现黑色塑胶袋包装物,此处距河湾公园约400米。包装物为两只黑色塑胶袋相向对套,中间用透明胶带捆扎。袋内有女性躯干一具,无衣物。塑胶袋上无印刷字样。在塑胶袋及透明胶带上没有提取到指纹。

    1990年11月10日16时40分现场勘验:在城东垃圾焚烧厂第四焚化炉东侧发现两只黑色塑胶袋,提手交叉呈十字形系紧,两只塑胶袋袋口用透明胶带捆扎在一起。袋内有头颅及人体左大腿。装有头颅的黑色塑胶袋有破损。袋内有泥土少许。塑胶袋上无印刷字样。在塑胶袋及透明胶带上没有提取到指纹。

    1990年11月10日20时50分现场勘验:在市骨科医院南侧围墙下,距团结路街口200米左右,发现一只黑色塑胶袋,提手交叉呈十字形系紧,并用透明胶带封扎。袋内有人体右大腿及左小腿、左脚。塑胶袋上无印刷字样。在塑胶袋及透明胶带上没有提取到指纹。

    尸体检验情况

    1号尸块为人体下肢右小腿及右脚,右小腿长40,周长38,自胫骨平台处离断,断端见四处皮瓣,带有髌骨,骨表面见两条切砍痕,表皮脱落。

    2号尸块为左右双上肢,分为四块,右前臂长40,从肘窝处离断,尺骨鹰嘴处见有两处皮瓣,创缘较整齐,桡骨上有两条切砍痕,指甲长2,手掌背有擦蹭痕,手掌大小为156x91。右上臂长31,上至肱骨头处离断,断端见有四处皮瓣,骨表面未见切迹,右上臂内侧有一5x3皮下出血3号尸块为一躯干,长78,上端自第四、五颈椎离断,关节面见有切迹,下端自左右腹股沟处离断,左右肩自肩关节处离断,以上断端创缘不整齐,创壁有多处皮瓣。胸骨肋骨未见骨折。阴道挫裂伤,经阴道拭子,未验出精斑

    4号尸块为一头颅,黑色长卷发,发长47,头颅自第四五颈椎间离断,头高22,口腔黏膜有损伤。右颈部发现一处孤立的皮下出血,应系扼颈所致5号尸块为人体左大腿,长30,周长50,上端自股骨头处离断,下端自股骨下关节面处离断,上下创面见多个皮瓣,断端皮肤边缘较齐。

    6号尸块为人体右大腿,长32,周长52,上端自股骨头处离断,下端自股骨下关节面处离断,上下创面见多个皮瓣,断端皮肤边缘粗糙。

    7号尸块为左小腿及左脚,左小腿长41,周长39,自胫骨平台处离断,断端见六处皮瓣,带有髌骨,骨表面见三条切砍痕。

    将上述诸尸块拼接可构成一具女性尸体,可确定为同一人。

    死亡原因

    根据检验,死者系因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亡时间

    死者尸块较为新鲜,结合死者胃容物消化情况,分析死亡时间在案发前17小时左右。

    个体识别

    根据死者皮肤光泽度、皮肤弹性及耻骨联合推断死者在30岁左右。死者双手指甲修剪整齐,手掌及手指光滑,不支持重体力劳动者。

    致伤物

    根据法医检验,各尸块断端处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内未见组织间桥,部分裂创可见拖刀痕,未见生活反应,符合用锐器切割及死后分尸。

    作案人数

    各尸块损伤呈现出同一类型、分散分布特点,其锐器损伤可由一种锐器形成,个别分尸部分手法并不熟练,能够解释一人完成从杀害到碎尸的过程,但应属初次作案。从抛尸现场分析,犯罪嫌疑人应在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分段抛尸,每部分尸块具有一定重量,可由一人完成,但不排除两人以上。

    现场物证分析

    尸块包装物均为黑色塑胶袋,并用透明胶带捆扎。黑色塑胶袋上无印刷字样,无从查找其来源。从其尺码看,黑色塑胶袋大小为47x35。死者身上无衣物,无其他能证明身份的物品。

    犯罪嫌疑人刻画

    犯罪嫌疑人用刀分尸,分尸时从各大关节处离断,但分尸手法并不十分熟练,说明嫌疑人具备一定解剖常识,但属初次作案。所有尸块均经严密包裹,且没有发现指纹、毛发,死者体内亦未提取到其他生物物证,说明嫌疑人心思缜密,具备一定的反侦查经验,独居的可能性较大。各抛尸地点较分散,说明犯罪嫌疑人自有交通工具,具备驾驶技能。每部分尸块具有一定重量,且死者身上只有较少的抵抗伤,嫌疑人应为青壮年男性,在较短的时间内即控制住死者,并完成强奸及杀人过程。

    工作进展

    认尸启事发布第二天,1990年11月12日10时30分许,我市居民温建良前往我局认尸,确定死者系其妻张岚女,33岁,住铁东区平江路月7日晚下班后参加同学聚会,之后就去向不明。日早其夫温建良向所在辖区派出所报案

    经办民警:马健骆少华杜成

    杜成夹着一大卷尚有温度的打印纸走进阅览室,找到一张无人的桌子,把打印纸平摊在桌面上。这是1990年的本市地图,杜成找了个在本市档案馆工作的朋友,把它放大后打印出来。他用双手支撑在桌子上,俯身凝视着这张老地图,看着那些曾无比熟悉,如今却已在城市的发展中消失不见的地标。片刻,他打开挎包,拿出一张2013年版的本市地图,放在老地图旁边,仔细地一一对照着,不时拿出红色签字笔在新版地图上勾勾画画。一个小时后,簇新的地图上已经遍布红色圆圈,旁边还标注着“1191”之类的字样。

    杜成直起已经酸痛无比的腰,看看手表,伸手从挎包里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两粒药片噙在嘴里,再翻找时,发现自己没有带水。他暗骂一声,手忙脚乱地收拾好东西,快步走出了档案馆。

    他在馆外的小超市里买了一瓶水,一口气喝了半瓶,嘴里的药片已经化开,满口苦涩。杜成皱着眉头漱口,正打算吐掉,想了想,又咽了下去。

    能否活到查明真相那一天,他自己心里也没底,尽力而为吧。

    此刻时值正午,杜成回到车上,重新打开地图浏览着,最后选择了自己的目的地,驾车离开。

    这是个雾霾天气。地处北方的城市,入冬后就鲜见蓝天白云。集中供暖需要燃烧大量煤炭,空气中就会飘浮着一层薄薄的黑灰。路上车不多,杜成看着灰蒙蒙的天,以及色调单一的建筑与人群,面无表情地转过一条街。

    驶入工人路,汽车右侧出现一条亮白色。杜成下意识地看过去,发现那是本市的南运河。他心里一动,脚下稍稍用力,沿着河岸一路驶去。

    很快,运河南岸的一大片空地出现在杜成的视野里,这里过去叫河湾公园,2012年,公园被拆除,一座寺庙在原址建起,所以,现在这里叫金顶寺旅游区。

    杜成把车停在路边,沿着石阶一路向下,小心地穿过结满冰霜的枯草地,顺着斜坡走到了河边。

    石桥、凉亭、爬满绿藤的长廊已经不在了,那棵大树还在。杜成有些微微气喘,他手扶着粗糙的树干,低头看着脚下的河床。

    现在是枯水期,较之夏季的丰涌充沛,南运河的河水贫瘠了许多,能看见河底的淤泥和随着水流飘摇的水草。有些地方结了薄冰,尚未结冻的部分在寡淡的阳光下冒着微微的蒸汽。

    杜成的视线在河水中来回扫视,最后定格在一片淤泥中。

    那就是“119”杀人碎尸抛尸案中发现3号尸块的地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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