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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 公孙丑下 · 八第(1/2)页
沈同以其私问曰1:“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2,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3。有仕于此4,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

    齐人伐燕。

    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注释

    1 沈同:齐大臣。

    2 子哙kuài:燕王。

    3 子之: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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