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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 离娄下 · 三十第(1/2)页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1,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2,以为父母戮3,四不孝也;好勇斗很4,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5,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而已矣。”

    注释

    1 支:同“肢”。

    2 从:同“纵”。

    3 戮: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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