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 告子上 · 十七 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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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 告子上 · 十七第(1/2)页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1,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2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3。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4。”
注释
1 赵孟:即春秋时晋国的执政大臣赵盾。此指代有权势的人。
2 “既醉”二句:诗句见诗经大雅既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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