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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 尽心下 · 二十七第(1/2)页
孟子曰:“有布缕之征1,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

    注释

    1 布缕之征:是当时统治者向百姓征收的赋税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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