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 尽心下 · 三十一第(1/2)页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1,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之也2;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之也。是皆穿窬之类也。”
注释
1 无受尔汝之实:指不愿受别人的轻贱,就要先有不受轻贱的言语行为。“尔”、“汝”是古代汉语中表示轻蔑感情色彩的人称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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