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纳粹德国的经济系统第(2/2)页
,劳工的工资和其他生活条件实际上处于逐渐恶化的状态之下。不过,对于工人的被剥削,纳粹采取了其他方式进行了一定的补偿。
纳粹采取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禁止工业资本家解雇员工,保证工人不失业。从德国的就业数字来看,1929年就业人口是17932年,也就是纳粹上台前一年,就业人口仅有1270万。但是到了1939年,纳粹上台6年后,就业人口达到了2000万,而此时正是欧美其他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时候。
从压制商业竞争来看,纳粹主要采取了对价格竞争的压制。对于公司经营而言,资金、原材料、机器设备、技术专利、劳工等市场要素都存在着价格竞争,竞争是潜在困扰公司稳定运行和生产计划的不确定因素,并威胁公司的利润。一般来说,公司倾向于和竞争对手合作达成价格一致,然后一起向消费者进行成本转嫁。纳粹主要是通过不同的制度安排来进行竞争压静,首先是垄断性行业协会,其次是贸易协会,还有雇主协会这三大协会来进行公司竞争者之间的利益协调。垄断性行业协会出面规定价格、安排产量和划分市场;贸易协会主要作为政治团体,是对商业和农业活动进行有效组织;雇主协会用来控制劳工。由于实施了社会彻底的管制,资金成本剧烈变化、原料价格大起大落、工人罢工、社会对抗等商业竞争因素得到了有效控制。在这样的经营环境下,公司的商业失败变得极为罕见,替代利润系统的其他商业模式无法存活。
在消除了这些威胁之后,德国的社会运作试图进入一种彻底避免萧条的轨道。但是,这种社会生产经营系统将形成一个更大的危险,就是整个社会系统并不是围绕着利润来进行的,这样的系统发展很可能会演变为一种更大的畸形。
实际上从纳粹德国的运作模式上看,纳粹本身必须要依附于德国的四大权力平台,并在此之上试图开发出一套平衡的和受管制的利润系统。无论此系统是否能够有效率地运作,但如果纳粹离开了这些权力平台和经济运作系统,它不仅无法发展,而且无法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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