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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万水千山,用金龟换龙舌兰第(2/2)页
的“出生入死”。当他讲到自己如何和另外两位好友签下生死状,从哥伦比亚一路搭车向北,穿越毒枭黑帮的领地,前往美国南部的时候,我内心受到了太大的冲击。

    从那时起,便在心底立下了跟自己的誓约,以后一定要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去南美洲走一走。然而其实对那片土地的向往并非是从那时才开始的。高中开始喜欢三毛,读完她的万水千山走遍后,被她在南美的神奇经历深深打动过,也在心底埋下了不曾对人说过的小九九那个带着她驰马奔走在潘帕斯草原,并向她求婚的阿根廷牛仔。那个时候多小,不知道多少次幻想着、憧憬着有朝一日前往南美,去发现属于自己的邂逅和奇遇啊。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当我开始看最好金龟换酒,只读到第一章,便已感动到不行。这也只不过是因为作者傅真的丈夫对她说的那一句:“我们又要相依为命了”。这样一句话,包含了太多的内容和感情,也似乎正好是我潜意识中最想要听到的情话罢了。若有这样一个人,他无条件地信任你,支持你,愿意和你一起做出世俗之人眼中怪异的选择,去往未知的世界一起冒险,那这一生,也就足够了。

    看完这本书,真真是对傅真又羡慕又嫉妒,五味杂陈的。仿佛我内心的那头睡狮被她的文字挑逗地蠢蠢欲动,渐欲清醒似的。大学四年,被禁锢在象牙塔里太久太久,只大二暑假的那短暂的埃及探险远远不能满足我对外面世界的渴望。

    我也想走出学校,向傅真一样,去南美洲闯荡一番。去危地马拉农村的西班牙语学校,继续只坚持了一年便因学业太忙而放弃的西班牙语学习,这样便可以交流无碍地走遍大半美洲;去墨西哥的街边酒吧,在无人入睡的迷人夜晚,来上几杯甜蜜的龙舌兰,和当地的年轻人一起疯狂地起舞,享受尚未走远的青春;去哈瓦那,骑上一辆摩托,沿着切格瓦拉走过的路,自由驰骋。

    最后,一定要去阿根廷,看上一场阿甲联赛,去探戈舞场找寻阿根廷人的灵魂,去布宜诺斯艾利斯虽贫穷却鲜艳夺目的博卡区转转,再然后,牵上一匹野马去往草原,找寻三毛和傅真留下的印记。

    网友:s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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