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残政如血 第三节 饱受蹂躏的李斯终于走完了晦暗的末路第(2/2)页
史、侍中、谒者诸般名目的不断勘审。李斯只要提起上次的认罪书,或据实辩冤,立即便招来一顿拳脚交加或竹片棍棒横飞的侮辱性殴打。只要李斯认罪,勘审官便立即下令停止榜掠。如是日久,遍体鳞伤的李斯再也没有了翻供的心思。赵高看看火候已经到了,便特意晋见胡亥,报说李斯案验已经初定,请陛下派出特使做最后查勘。胡亥对赵高的忠心大为赞赏,立即煞有介事地派出了御史大夫府的官员做最后勘定。
这一日是六月末,云阳国狱的大堂依旧是幽暗冰凉。
厅堂中央的大案上横架着一口尚方金剑,一位高冠中年官员正襟危坐案前。当李斯被新狱吏们强行摆弄着换上了一件干净的囚衣被押进来时,吏高声宣呼了一句:“御史中丞奉诏查案,李斯据实辩说”李斯头也没抬,只木呆呆地默然站立着。中央大案后的官员一拍案道:“李斯,本御史奉皇帝尚方剑查案,但据实辩说无妨。大秦律法,你自熟知,不需本御史一一解说。”
李斯蓦然抬头,眼中星光一闪却又瞬间熄灭了。李斯分明看到了御史两侧的四名甲士后的那两排熟悉的榜掠打手,正冷冰冰盯着自己。李斯突觉天旋地转,直觉棍棒拳脚风雨呼啸劈头捶击四面而来,闷哼一声便昏厥在地了片刻醒来,李斯眨了眨干涩的老眼,还是没有说话。
“人犯李斯,可有冤情陈说”堂上又传来御史官员的问话。
“斯认罪伏法,无冤可陈。”李斯木然地重复着说过无数次的话。
“谋逆之罪,事皆属实”
“斯认罪伏法,无冤可陈。”李斯依旧木然地重复着。
“如此,人犯署名供词。”
在书吏捧来的一方硕大的羊皮纸的空白角落,李斯艰难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最后一笔摇摇欲下,大笔却噗地落地,李斯颓然昏厥了过去
李斯不知道,这位御史中丞是唯一一个真正勘审案件的执法官员,于是便错过了这唯一的一次辩冤机会。然则,这样的偶然不具有历史转折之可能点的意义。即或李斯辩冤了,即或胡亥知道了,李斯的命运依然是无法改变的。其根本原因,既在于李斯的巨大的性格缺陷与人格缺陷,更在于赵高的顽韧阴谋,更在于胡亥的下作昏聩。唯其如此,李斯的这次遗憾并不具有错失历史机遇的意义。
当这个御史中丞将勘审结果禀报给胡亥,并呈上李斯的亲署供词后,胡亥大大地惊讶了,连连拍案道:“啊呀若是没有赵君,朕几乎被丞相所卖也”御史中丞走了,胡亥还捧着李斯供词兀自絮叨着,“这个李斯,他还当真要谋逆,还当真要做皇帝不可思议也。他也不想想,有赵高这般忠臣在,他能谋逆么能做皇帝么蠢也蠢也,李斯蠢也”胡亥絮叨罢了,吩咐侍书全部交于赵高,要赵高量刑决断,自己又一头扎到淫靡的漩涡去了。
七月流火,咸阳南门外的渭水草滩上搭起了罕见的刑场。
自商鞅变法以来,渭水草滩是老秦国传统的老刑场。然则,寻常人犯的决刑不会在这里。渭水草滩的刑杀,都是国家大刑,用老秦人的话说:“渭水大刑,非乱国奸佞不杀。”老秦人屈指可数的渭水大刑杀有三次:秦惠王刑杀复辟老世族千余人,秦昭王刑杀诸公子叛乱人犯数百人,秦王政刑杀嫪毒叛乱余党数百人。这次刑杀正当天下大乱之时,杀的又是谁也料想不到的丞相李斯三族,咸阳老秦人深深地震撼了。寻常国人对朝局虽非丝缕皆知,然对于大局大事大人物,还是有着一种相对明白的口碑的。此时的李斯,声望虽已远不如两年之前,然在民众心目之中,李斯依旧是个正臣,说李斯谋逆作乱,几乎没有一个老秦人相信。而此时的赵高,声名虽不显赫,却也是谁都知道的当今二世的老师。二世胡亥逼杀扶苏,逼杀蒙恬蒙毅,又杀戮皇子公主,不久前又杀三公大臣冯去疾冯劫,老三公九卿一个个全完,凡此等等劣迹,老秦人件件在心,如何能好评了胡亥赵高民怨虽深,奈何此时关中咸阳的老秦人已经大为减少,又是老弱妇幼居多,民心议论无法聚结成为战国之世能够左右朝局的风潮,眼睁睁也是无可奈何,只有徒然怨恨而已。更有一点,此时的关中人口大多是一统天下之后迁徙进入的山东老世族。虽说已经是布衣之身,这些老世族及其后裔们却依然清晰地将关中视为异国,对秦政之乱抱有浓烈的幸灾乐祸之心。尤其在山东大乱之后,关中的山东人口虽因咸阳有五万材士而不敢轻易举事反秦,然其反秦之心却早早已经燃烧起来。当此之时,秦国要杀丞相李斯,老世族们立即高兴得人人奔走相告了。毕竟,在六国老世族眼里,李斯是剪灭六国的元凶之一,是祸及天下的秦臣首恶,被夷灭三族自是大快人心也。此等情势之下官府文告一经张挂,关中大道上便络绎不绝地流淌出前来观刑的万千“黔首”。
夏日的清晨,天空阴沉得没有一丝风。
赵高的女婿阎乐率领着万余步卒,在草滩上围起了一个空阔的大场。场中正北是一座黄土高台,台上空着一张大案。场中立着一大片狰狞的木桩。木桩之外,有一张三五尺高的木台,台上立着两根大柱。甲士圈外的“黔首”人潮黑压压漫无边际,兴奋的嗡嗡议论声弥漫四周。
卯时时分,随着场中大鼓擂动,土台前的阎乐长声宣呼,身着高冠朝服的赵高带着一班新贵昂昂然上了刑台。之后,李氏三族的男女老幼被绑缚着一串串押进了刑场,嫡系家族队前便是李法李拓两位长发散乱的公子。李氏人口一进入刑场,立即被一个个绑上了木桩,恍若一片黑压压的树林。
“带人犯李斯”
随着阎乐尖利的呼喊,一辆囚车咣当轰隆地驶进了刑场。在距离高台三五丈处,囚车停稳,四名甲胄武士打开囚笼,将李斯架了出来。此时的李斯须发如霜枯瘦如柴,当年英风烈烈的名士气度已经荡然无存了。李斯艰难站地,木然抬眼四顾,忽然看见了远处木桩前的中子李拓,一时不禁悲从中来,苍老的声音游丝般遥遥飘荡:“拓也多想与儿回归故里,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追逐狡兔,岂可得乎”
“父亲子不睹父刑儿先死也就此一别”
悲怆的哭喊中,李拓猛力挣起,跃身扑向木桩尖头,一股鲜血激溅草地。李斯眼见最心爱的儿子如此惨死,喉头猛然一紧,当即昏厥过去一时间,次子李法与李斯的其余子女纷纷挣扎,都要效法李拓自杀,可被已有防备的甲士们紧紧拽住,没有一个得遂心志。台上赵高冷冷一笑:“一个不能死,都要先看李斯死。”说罢,赵高起身,走到了已经被救醒的李斯面前拱手淡淡一笑,“丞相,高为你送行了。”
“赵高李斯死作山鬼,也要杀你”李斯拼尽全力吼了一声。
“便是做鬼,你也不是老夫对手。”赵高又是淡淡一笑,“李斯,你做过廷尉,老夫今日教你五刑具备的滋味。”
“赵高禽兽非人类也”李斯已经没有声息了。
随着阎乐手中的令旗劈下,一场亘古未闻的五刑杀人开始了。所谓五刑,是以五种最具侮辱性的刑罚杀人。五刑之一是墨刑,亦即黥刑,也就是给人犯两颊烙出字印;五刑之二是劓刑,割掉鼻子;五刑之三是腓刑,砍断双足;五刑之四是宫刑,割去生殖器;五刑之末是腰斩,将人犯拦腰砍断为两截五种侮辱性刑罚一一施行,连观刑的“黔首”老世族们都大为震骇,人人垂首默然,刑场静如死谷正当李斯被腰斩之际,天空一声惊雷一道闪电,大雨滂沱而下,雨水带着李氏族人的鲜血哗啦啦流淌,茫茫渭水顿时血浪翻滚。惊雷闪电之中,赵高面前的大案咔嚓炸开烈焰飞腾,刑场顿时大乱了
公元前208年酷热的伏暑天,李斯就这样走了。
李斯被昔日同谋者以匪夷所思的险恶手段所陷害,牢狱中备受蹂躏摧残,刑场中备受侮辱酷刑,其死之惨烈史所罕见,直令人不忍卒说。察李斯一生,功业也煌煌,罪责也彰彰。李斯是缔造大秦帝国的首席功臣,也是毁灭大秦帝国的第一罪人。盖棺论定,李斯是中国历史长河中绝无仅有的一个功罪同样巨大的政治家。李斯的文明功业如泰山不朽,李斯的亡秦罪责负铁铸恶名。李斯是中国历史上最具悲剧性格的政治家。其悲剧根基,在于其天赋精神的两重性:既奉烈烈大争之信念,又埋幽幽性恶之私欲。遇始皇帝此等心志强毅雄才大略之君主,李斯的大争信念与法家才具,得以淋漓尽致之挥洒。失去始皇帝而猝遇历史剧烈转折之险关,须得李斯自家把握自家时,李斯的政治判断中便自觉不自觉地渗进了私欲。此等挥之不去且越来越重的私欲,使李斯一次又一次失去了自我校正的机会,也使李斯蒙受了一次又一次非人的侮辱。
真正的悲剧在于:寸心煎熬之下,李斯终未能恢复法家名士当有的烈烈雄风,而对下作昏聩的君主始终存有无尽的奢望,对奸险阴毒的凶徒始终没有清醒的决断,以致最终以最屈辱的非刑被杀戮。无论是以当时的潮流精神,还是以普世的历史价值观,李斯都没能做到冯去疾冯劫那般以生命的最后闪光维护了人生的尊严。作为大政治家的正义原则,作为奋争者的性恶底蕴,并存于李斯一身,最终淹没了李斯为之奋争的帝国大业,也留下了放行阴谋并与之同流合污的劣迹,更屈辱地毁灭了自己生命。此,李斯之悲剧所在也。
李斯是政治家的前车之鉴,也是所有奋争者的一面镜子。
在史记李斯列传之后,太史公有一则独特的评判:“李斯以闾阎平民历诸侯,人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嫡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列位看官留意,太史公评判有三层意思,独特处在最后:其一,简说了李斯的功业人生;其二,指出了李斯所犯的诸般过失,以及最后的徒然作为:“诸侯已畔,乃欲谏争,不亦末乎”天下大乱之时,李斯才想到强力谏争,不是晚了么最后,太史公指出了一个普遍误解,“人皆以斯极忠”。显然,太史公不赞同以李斯为“极忠”之臣的评判。经过对李斯的根本性考察,太史公表示自己与俗议是不同的,明白表示:如果说李斯没有末期罪责,那李斯的历史地位便可与周公、召公并列了。也就是说,至少在西汉之世,普遍的看法还是将李斯做忠臣对待,对李斯的五刑惨死是深为痛惜的。汉书邹阳传记载邹阳评价云:“李斯竭忠,胡亥极刑。”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汉高祖刘邦评价云:“吾闻李斯相秦皇帝,有善归主,有恶自与。”盐铁论毁学篇记载桑弘羊评价云:“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据万乘之权,以制海内;功侔伊望,名巨泰山。”司马迁首次认定,凡此等等单说一面之词的评判,都是“俗议”。这种认定,实际是将李斯做了两重人物对待,而不将其作为传统意义上的忠臣对待,但也没有否定李斯的前期功绩。可以说,在司马迁对帝国君臣的种种评判中,对李斯之评论最为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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