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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秦论 第二节 历史实践与历史意识的最初分裂第(2/2)页
盖受命而王,各有所兴,殊路而同归,谓因民而作,追俗为制也。议者成称太古,百姓何望汉亦一家之事,典法不传,谓子孙何化隆者闳博,治浅者褊狭,可不勉与”显然,汉武帝对复古是敏感的,也是严厉的,即或仅仅是礼制复古,也依然给予很重的批驳,将话说得分外扎实:汉也是历代之一家而已,没有自己的法度礼仪,何以面对子孙敏感什么警觉何在其实际底线是很清楚的,便是不能因为否定秦政而走向复古。这次诏书之后,汉武帝没有接受儒术之士的理念,而是大行更新:改历法、易服色、封泰山、定宗庙百官礼仪,完成了既不同于复古又不同于秦制的“汉家礼仪”,“以为典常,垂之于后。”汉武帝的颇具意味处,在于其始终自觉地把握着一则施政理念:秦可否定,然既不能因对秦的否定而走向复辟,也不能如同汉高祖那样全盘继承秦制。如此理念之下,对秦文明的否定,自然很难如后世那般走向极端化。

    这一基本事实,透漏出一则值得注意的历史信息:即或已经到了汉武帝时期,西汉对秦文明的总体性评判已经明确持否定原则,然其基本方面依然是谨慎的,依然避免以系统形式作最终的简单否定。史记中“非秦”言论的感性闪烁,以及这一时代诸多思想家对秦政秦制的评判,都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几类汉初的贾谊。凡此等等,足证这一时期对文明演进史探究的相对慎重与相对客观。

    西汉的官方历史意识,在汉武帝之后开始了某种变化。

    变化的标志,是在官方声音明的说法。所谓总体否定,是否定明的分析态度开始消失。最基本的事实,是汉昭帝时期的盐铁会议大论争。作为会议记录的盐铁论,如实记载了“贤良文学”与明的篇章,有诛秦、周秦、伐功、申韩、备胡等。贤良文学者,西汉之职业理论家也,儒生之群体也。他们对秦文明的评判,是总体否定而不包含任何肯定的。其典型言论有:“商鞅反圣人之道,变乱秦俗,其后,政耗乱而不能理,流失而不可复。”“秦任战胜之力以并天下,小海内以贪胡、越之地。”“秦力尽而灭其族,安得朝人也”等等。连反击匈奴这样的正义之举,也被说成“贪地”,其荒谬可见矣中央主政大臣桑弘羊的评判,则截然相反,这里不再列举。虽然,从形式上说,这种整体指斥秦文明的论说,只是中央会议的一家之言,并不绝对代表明的历史价值观为基准,以群体之势向朝廷正在奉行的实际政策发难,其中蕴涵的转机是意味深长的。

    西汉时代的历史意识,更多表现在官员学者的个人论著中。

    在官方探究的同时,西汉时期具有官员身份的学人,对秦政得失与秦亡原因也开始了大规模探究。这种探究有着一个鲜明的趋势:总体否定秦文明而局部或有肯定,力图从秦文明本身的缺失中寻觅秦帝国灭亡的原因。就其论说的影响力而言,西汉的不同时期分别有四个代表人物:一个是淮南王刘安学派,一个是贾谊,一个是贾山,一个是董仲舒。淮南王刘安的学派凝聚了一部作品,名为淮南子,其对秦文明、秦帝国、秦始皇一体指斥,从经济、军事、政治、民生等基本方面全面论说,其最终的评判属于全盘否定式。淮南子汜论训的经济否定论可谓代表,其云:“秦之时,高为台榭,大为苑囿,远为驰道,铸金人,发遗戍,入刍稿,头会箕赋,输于少府。丁壮丈夫,西至临洮、狄道,东至会稽、浮石,南至豫章、桂林,北至飞狐、阳原,道路死人以沟量”

    贾谊的过秦论,是被历代推重的一篇综合评判性史论。贾谊的基本立场是否定秦文明的,然其中也对秦孝公商鞅变法作了高度肯定,对秦始皇的基本功绩也作了高度肯定。贾谊对秦亡原因的总论断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对秦文明的总体论断则为:“秦王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震秦本末并失,故不长久。”

    贾山给汉文帝的上疏,也是明确指控秦政,号为“至言”。其代表性言论是:“秦赋敛重数,百姓任罢,赭衣半道,群盗满山,使天下人戴目而视,侧耳而听”其文咒骂秦始皇尤烈,“秦王贪狠暴虐,残贼天下,穷困万民,以适其欲也秦皇帝身在之时,天下已坏矣,而弗自知也”因贾山之说大而无当,几近于秦末复辟势力之怨毒咒骂,故其影响力在后世较弱,不如贾谊与其后董仲舒的论说。

    董仲舒的指控秦政,属于全盘否定式的代表,其经济指控、法治指控、教化指控最为后世“暴秦”论者看重。董仲舒一生文章极多,仅上书便有一百二十三篇其论秦之说主要有两则,一则见于本传记载的上书,一则见于汉书食货志转引的“董仲舒说上曰”上书或问对记载。两论皆具后世“暴秦”说的典型性,被后世史家反复引证为吏料依据,故此摘录于下:

    汉书食货志转引其经济指控云: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

    汉书董仲舒传载其法治指控秦云:

    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天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又好用悟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重,死者相望,而奸不息。

    汉书董仲舒传记载其教化指控云:

    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专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嚣顽,抵冒殊扦,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木之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

    董仲舒经济指控与法治指控的经不起推敲,我将在后面一并澄清。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董仲舒在教化指控中,将西汉“习俗恶薄”的原因,没有归结为六国贵族集团大复辟带来的社会大破坏,而全数归结为秦政,这是显然的历史偏见。这种偏见并非误解,而是蓄意为之。董仲舒的目标很明确:促使汉制“更化”,变为以“三代王制”为本体,而由儒家执意识形态之牛耳的实际制度。而如果将世道沦落之根源归结于复辟动乱,则无异于否定了儒家颂扬“王制”的正当性。所以,只能将世风败坏的罪名,整体性推于秦政了事。此等基于显然的政治意图而全盘否定秦文明的做法,实在不甚高明,也存在着太多的矛盾纰漏。是故,并没有从总体上动摇“汉承秦制”的实际国策。董仲舒生于西汉中期,距秦帝国时代不过百年上下,对复辟势力的暴力毁灭、相互背叛、杀戮劫掠、道德沦落等等恶行,及其破坏力与后遗症,应该很清楚。对最为残暴的项羽集团的大破坏,董仲舒应该更清楚。然则,董仲舒却将这种破坏整个文明结构与社会伦理的罪责,转嫁于素来注重建设而法度整肃的秦文明时代,事实上是不客观的,是经不起质疑的,其学术道德的低劣亦实在令人齿冷。此等理念的背后潜藏着什么样的居心,不值得后人问一句么

    西汉之世,秦末复辟势力的历史谎言遭到了总体遏制。

    然则,西汉之世对秦文明的总体评判,也第一次以理论化的否定形式出现了。这种理论化,既表现于相对谨慎的官方探究,更表现于以私学官学中的种种个人探究为形式特征的普遍的“非秦”思潮。正是在诸如贤良文学、淮南王学派,以及贾山董仲舒等儒家名士的部分或全面指控秦文明的思潮中,使秦末复辟势力的历史谎言,又有了重新复活的历史机遇,并最终酿成了西汉末期王莽复辟的实际灾难,又最终弥漫为久远的历史烟雾。

    从形式上说,西汉时代对华夏文明演进的总结与审视,对秦文明的总结与审视,是中国历史意识的第一次自觉。但是,由于具体的政治原因,由于所处时代的文明视野的限制,这次大规模的相对自觉的文明史审视,却最终产生了接近于“暴秦”说的否定性结论。这一结论,导致了明,理念否定秦文明。

    此前的中国,历史的脚步与历史的意识从来是坦率合一的:一个政治集团认定并推崇某一种文明,必然竭尽全力去追求并实现,反之则断然抛弃。只有从西汉这个时期开始,中国历史的脚步与中国历史的意识,出现了怪诞的分离。尽管这种分裂是初始的,远非后世那般严重。但是,这一分裂因东汉的秉承而延续跌宕四百余年之后,却终于积淀为荒诞的历史定式。作为实际继承秦文明的两汉中央政权,基于种种原因,始终对这种荒诞的分裂保持了默认,保持了实际上的支持。同时,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方略的确立,儒家历史价值观日益占据主流,明的荒诞分裂实际建政与价值评判的分裂,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更趋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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