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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秦论 第四节 认知中国原生文明的基本理念第(2/2)页
争论不休的秦文明,究竟是指商鞅变法之前的早秦文明,还是指商鞅变法之后的新秦文明若指前者,落后无疑。然在事实上,早秦文明却绝非后人争论的秦文明,大约也不会是此等理念持有者所谓的秦文明。若指后者,则显然有违历史事实在历代评判言论明作为否定对象,而只明确地否定战国秦文明与帝国秦文明。同时,也有违高端文明时代的普遍共识当代历史认知明。这里的混乱是:说者将商鞅变法之前的秦文明与商鞅变法之后的秦文明不作区分,囫囵地以秦人族群发源地为根基,将早秦文明看做战国秦文明与帝国秦文明,又一体认定为落后文明。

    我们需要强调的一个基本认知是:凡是涉及秦文明评判的历史论著或民间认定,人们所说的“秦文明”,一定是变法之后的战国秦文明与一统华夏后的帝国秦文明,而不是早秦文明。若将这两个时期的秦文明都看做“落后文明”,而将这两个时期的山东六国文明看做“先进文明”,那就是明白无误地脱离了高端文明时代的基本历史价值观,不是这里要澄清的问题了。

    二则,秦人族群起源。这个问题之所以基本,在于它是秦为“落后文明”这一论断的根基。秦人究竟起源于东方华夏,还是本来就是西方戎狄在当代中国民族史学界有争论,在当代历史学界也有争论。然则,在此前的中国历史上却大不相同:隋唐之前基本无争论,隋唐时期始有“秦人起自西戎”说出现。从问题本身说,史记明确记载了秦人族群的起源与迁徙,明确认定:秦人是大禹时代的主要治水部族之一,始祖首领是大业、大费一说伯益;商灭夏的鸣条之战,商人与秦人结盟,秦人尚是参战主力之一;殷商中后期,秦部族成为镇守西陲的军旅部族,蜚廉、恶来是其首领;西周之世,秦人不愿臣服周室,流落西部戎狄区域,后渐渐归附臣服于周;西周末期的镐京之乱,周平王敦请秦人勤王救周,秦始成为东周的开国诸侯。认真分析史料,秦人族群的历史足迹并不混乱,司马迁的记载很清楚,甚或连秦族的分支演变都大体一一列出了。

    春秋之世,秦国尚不强大,故以“蛮夷”指斥秦国者不是没有,然实在极少。即或有,也并非起源确指之意,而仅仅表示一种轻蔑。战国之世,秦国在变法之后强大,指斥秦人为“蛮夷”者遂骤然增多。然就其实质论,如同“虎狼说”一样,都是泄愤骂辞,而非认真确指。在中国历史上,此等基于邦国族群仇恨而生出的相互攻讦现象多多。最早者,便有周族骂商族为“戎殷”、“蠢戎”;其后的南北朝人,又相互骂为“北虏”、“岛夷”;春秋战国时,中原渚侯则骂楚为“荆蛮”、秦为“戎狄”等等。若以此等言辞作为族群起源之评判依据,殊非偏执哉唯其如此,西汉之世为秦立史,秦人的起源与迁徙历史,根本不是疑点。司马迁作史的原则是“信则存信,疑则存疑”。对一个西汉持否定评判的先代族群,若有如此重大的“非我族类”的事实,岂能不如实记载姑且不说事实,即或是疑点,司马迁也必会如实记载下“人或曰”之类的话语,以期引起人们注意。然,史记中却从未见此等迹象。显然,秦人是否中原族群,直至西汉并无大的争论。其后直至隋代,也没有大的争论。秦人族群被“认定”为西部戎狄,仅仅只是起自唐代。如前所引,隋书中方有“秦人起自西戎”之说。分析历史,这显然是唐人的政治需要:以秦族起源类比于起自北周胡族的隋,影射隋之短命如秦而已。此历史恶习也,并无基于事实的公正探究立场,不当为凭。

    秦族起源问题之争论,恰恰是在当代滥觞了。历史学家蒙文通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提出“秦人戎狄”说,并以秦之社会及秦为戎族考论证,推定秦族群与骊山戎皆为“犬戎”。之后,随即出现了“秦人东来”说,以卫聚贤、黄文弼等的中国民族的来源、秦为东方民族考为代表,认定秦人为中原族群。后一论说,自不待言。以蒙氏“秦人戎狄”说而论,实则是依据史书中的种种零星言论推演而成。这种推演,曾被近年故去的著名秦史专家马非百先生批评为:“蒙氏以此为据,殊属偏执。”

    作为学术研究,学人持何观点,原本无可厚非。我们要说的是:原本不是问题的秦人族群起源,何以突然竟成了问题。仅仅是那些上古史书中的星星点点的攻讦言论起作用么果真如此,史记中对楚族也有“荆蛮”“南蛮”之说,更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攻讦,如何楚人起源不成其为问题,从来没有引起过大规模的争论当“落后文明”说与“秦为戎狄”说联结起来的时候,我们的历史意识明”说以“秦为戎狄”说为依据,“秦为戎狄”说则为“落后文明”说寻找族群根基。虽然,“秦为戎狄”说与“落后文明”说,都并未成为普遍认知,但多有学者在高端文明时代依然重复并维护一个古老的荒谬定式,足见我们这个民族对文明历史的审视,将会有多么艰难

    三则,秦部族果真西戎部族,又当如何在高端文明时代,将族群起源地看做判定文明先进或落后的根据,未免太过堕入西方史学的旧定式了。西方历史意识曾以罗马征服希腊为例证,生发出一种理念:落后文明征服先进文明,在历史上多有发生。就罗马与希腊而言,当时的罗马族群是落后文明无疑,罗马征服希腊也是纯粹的武力吞并,体现了“落后文明征服先进文明”的典型方式。然则,将这一理念延伸为某种定式,认为一个特定族群的早期状态便是其永久的文明定性依据,显然是荒诞的。由此而将秦文明与征服希腊的落后罗马文明等同,同样是荒诞的。

    高端文明时代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观是:无论秦人是否戎狄,都不能因此而否认秦国在深彻变法之后,在两次文明大创造后形成新文明形态的历史事实。战国秦创造出了战时法治国家的新文明形态,灭六国之后秦更创造出了新的大一统国家的文明形态。这一历史事实说明:就基于文明内涵的历史定性而言,一个民族的文明先进与否,与其族群发源地及早期状态并无必然性关系。在文明史评判的意义上,族群发源地完全可忽略不计。若认定族群早期落后,其文明便必然永远落后,秦人即或全面变法移风易俗自我更新国家强大,依旧还是落后文明。果真如此,岂非制造出一种荒谬绝伦的“历史血统论”民族生成永久地决定其文明性质

    诚如此,历史的发展何在,民族的奋进有何价值

    从高端文明时代应当具有的文明视野出发,这一观念已经为诸多先秦史及秦汉史研究家所抛弃了。然则,它依然是一种堂堂见诸多种论著的流行理念。最基本的文明性质判定,本来是高端文明时代审视原生文明时代最应该获得普遍认知的第一问题。实则恰恰不然,我们这个高端文明时代依然存在着“秦为落后文明,山东六国为先进文明”的认定。历史学界尚且如此,遑论民众之普遍认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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