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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摇滚鼻祖】第(1/2)页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动作很快,第二天早晨就找到周赫煊,请他们去广播公司的播音室进行现场演唱。

    当电台节目播出后,美国听众表现出三种不同的反应

    上层和部分中层白人表示无法接受,这玩意儿太吵太闹腾了,完全配不上他们高雅的身份。

    中西部的农村听众对此无所谓,既不是太喜欢,也不是太厌恶,他们的最爱还是乡村音乐。

    而黑人群体、底层百姓和部分中产白人,以及各阶层的广大年轻人,则对摇滚乐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喜爱。

    争议非常大,而争议的来源,就是那些年轻人。

    一些身份高贵的议员和富豪,突然发现他们的儿孙辈抱着收音机不松手,而听的竟然是那种吵闹低级的歌曲。这让他们感觉不可饶恕,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就在报纸上掀起了一轮骂战。

    周赫煊对此哭笑不得,他能预料到摇滚乐会引起争议,但没想到最初的争议居然与阶层和种族有关。

    谁让黑人和底层贫民才听闹腾歌呢

    这比父辈讨厌儿孙听周杰伦还严重,已经升级为阶级和种族矛盾。

    但其实也不那么严重,就拿“摇摆乐”来说,它其实是爵士乐的一种,而爵士乐最初又属于黑人音乐。在一战的时候,爵士乐都还不怎么被美国主流社会接受,但到20年代明显有所改观。

    到了30年代,爵士乐的变种摇摆乐,迅速风靡整个美国,这种低贱吵闹的音乐形式,成为美国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最爱迅速从民间歌舞厅走向顶级音乐厅。

    摇滚乐,说穿了就是摇摆乐加布鲁斯加波普乐的终极进化版,它在美国是有广泛歌迷基础的。

    而且说实话,周赫煊拿出的那首歌并不吵,在两位黑人歌王的改编下,a节甚至带着黑人灵歌的味道,清新、舒缓、悲伤而神圣。整首歌的情绪是层层递进的,直到最后才变成疯狂呐喊,这让40年代初的人们更加容易接受。

    当主流舆论开始谴责一种新兴事物的时候,就说明这种新兴事物获得成功了。就像21世纪初,全世界都在讨论网瘾的危害,仅过去十年,人人都在上网,上网成为一种习惯和生活常态。

    嗅觉最灵敏的当属那些唱片公司,他们立即组织音乐人进行分析探讨,许多摇摆乐歌手也自发尝试摇滚乐这种新的类型。

    仅仅只过了一周,就有被改编成摇滚版的摇摆歌在舞厅出现。那些摇滚歌充满了性暗示和脏话,得到找乐子的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疯狂追捧。

    这就导致了两个结果:第一,摇滚乐迅速风靡;第二,摇滚乐被视为低俗的象征,因为它充斥着色情和暴力。

    骨灰级摇摆乐手弗莱切亨德森对此很不满,他在公告牌杂志上写文章说:“被周赫煊先生命名为摇滚乐的这种新的音乐形式,不应该成为低俗歌曲的垃圾桶,它应该是积极向上的,追求自由与解放的。”

    随即,擅长作曲的弗莱切亨德森亲自操刀,把自己的三首经典摇摆歌改编为摇滚风格,并由著名青年摇摆歌手西贝伯爵进行演唱。这三首摇滚歌在两个月后被录成唱片,半个月内狂卖25万张,赚得是盆满钵满。

    由此之后,越来越多的唱片公司开始制作贩卖摇滚歌,虽然舆论争议依旧存在,但摇滚乐的流行趋势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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