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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赤狐猎骡子?!第(2/2)页
火把回来了。
    看样子,他们一副惴惴不安的神情,肯定是没任何收获。
    想想也是,这大半夜的,村里面到处都是花草树木,想要在这个环境下,找到一头不怎么愿意被人抓住的骡子,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秋堂,你来了。”
    余得水是个矮而壮实的中年人,也是余家上一辈人里最矮的。
    眼睛很小,头发还是卷卷的,乱糟糟的总是像很久没有洗过头。
    余秋堂记得父亲说过,三叔这种卷发,是继承了余秋堂的太爷爷,属于隔代遗传。
    当时所有孙子里,只有余得水是这种发型,很受太爷爷喜欢。
    余得水看到余秋堂过来,憨憨打个招呼,因为心里操心着事情,脸上只有无奈和焦虑。
    进了远门,将火把丢在地上,一屁股坐在房檐下面唉声叹息。
    随后,三婶高美兰也进来了。
    高美兰个子比余得水还要高点,放到后世,她身材还算不错,可放到农村里,就显得有些瘦削,单薄。
    但就是这副瘦弱的身体,却蕴含着很强悍的怒火,好的时候她是真好,要是惹毛了,她也真是火大,一般人招架不住。
    “三婶子。”
    “哦,堂堂啊,你大半夜来干嘛?”
    高美兰比丈夫要冷静些,虽然也很疲惫,却还不至于崩溃。
    两人身后跟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是余秋原的妹妹,当然也就是余秋堂的堂妹,叫余春竹。
    这个名字起的时候,当然是根据家族里这代女孩名号排列,完全没想到字的谐音。
    结果余春竹读书后,她体型有点胖,又不怎么好看,所以就被同学们喊成“余蠢猪”,一度自卑的要死。
    不过她后面南下广东打工,混的还不错,小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好像还开个什么厂子,嫁给了当地人,赚了不少钱。
    余秋堂小的时候,和余春竹不怎么打交道,大了后联系就更少,只是听余秋原说过一些事,但一共见面不超过5次,所以也没什么印象。
    不同于后世人少,堂兄弟都显得相当亲近,这个时候的堂兄弟和表兄弟,姐妹,加起来好几十个,不可能和每个人关系都熟稔。
    幼时一般,长大后就更难亲密起来。
    慢慢也就疏远多了。
    “堂哥。”
    余春竹性格这时候还算活泼,体型也不怎么胖,看起来不那么糟糕。
    她喊声余秋堂,靠着母亲坐下。
    这就是他们一家四口。
    相对之下,余秋原已算是比较有活力,其他人不管是绝望还是冷静,其实都已经封疲惫。
    “三叔,骡子的事我听秋原说了,你们先不要急,我来想想办法。”
    “你有办法?”
    仿佛是溺水中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余得水和高美兰异口同声问道。
    余春竹也好奇地看着余秋堂。
    “我只能试试,这样,秋原,我记得你家有个自行车是吧?”
    “有啊,你要用?”
    “你把车子给我。”
    “你这时候……”
    “原子,把车子推给你哥。”
    余秋原还要啰嗦,高美兰直接吩咐声,余秋原急忙跑进隔隔壁厦子,将车子推了出来,是一辆永久的“轻便自行车”。
    自行车其实经历过一个从大到小,从重到轻的演变阶段。
    开始的二八大杠,也称为加重自行车,车型很大,后座非常结实,能承担的载重效果很好。
    后座坐两个人,车梁上再坐两个孩子,照样能骑着前行。
    若是驼麻袋的,能驼两三百斤的重量。
    简直是自行车的载重王者。
    而且这种车子的轮胎很大,蹬一圈,车子能转出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不像后世的车子,只见脚蹬,不见车子向前走。
    但这种车子最大的毛病是车比较重,也比较大,不适合小孩子和个头矮的妇女使用。
    所以出现了一种缩小版的车子,就叫“轻便自行车”。
    轻便自行车的样子和加重自行车差不多,但相当于是个缩小版。
    如果要比较,那加重自行车就像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轻便自行车就是个身材苗条的小姑娘。
    功能该有都有,就是力量薄弱点。
    再到后来,随着人们对自行车使用功能的变革,自行车载人载物功能慢慢减弱,只留下骑行作用。
    所以前面的车梁,后面的车座便失去存在意义,只会增加车子的重量。
    所以自行车便出现了后期人们常见的弯梁。
    这种车子方便上下车,学车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不像早期人们学自行车,都要经历一个掏梁……上梁……上座的艰难过程。
    余秋原家能有个二代的轻便自行车,显然是家底还不错。
    这时候,这种车子才刚出来不久,还是比较新潮,一般人家还没购买的想法。
    “你们不要急,天这么黑,出去找也不好找,”余秋堂跨上车子,“我要去我江哥哪里一趟,车子回头给你们。”
    “用吧,用吧。”
    余得水一家人看余秋堂这么认真,便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他要干什么,自然就随意让他去。
    余秋堂也不再多说,骑着车子出门了。
    他要去余秋江家找那只黑狗。
    黑狗是经过专门训练的猎犬,嗅觉要比一般家犬强很多,追踪能力也值得信赖。
    骡子身上这么重的味道,应该没问题。
    即使到现在,余秋堂依然不觉得骡子是别赤狐弄走,这就像是说,一只蚂蚁搬走了一只鸡。
    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那就是很多只狐狸,将骡子分割换成碎片带走。
    要不然,即使来多少只,都白搭。
    狐狸的战斗力,根本不值一提。
    但为什么狐狸出现在现场,暂时还不知道,只能等事情搞定后,慢慢再研究。
    “这秋堂能行嘛?”
    余秋堂走了好几分钟,余得水突然反应过来,下意识说到。
    “你有什么好办法,这孩子愿意帮你,就让他去呗,你没听到最近队上的人都说,秋堂那孩子打回一头野猪?”
    “野猪?你听谁说的?”
    “你到底是不是他三叔啊,队上和村里都传遍了,很多人都到他那买过野猪肉……”
    “是啊,爹,你忘记了,上次我们葫芦地里不是有猹嘛,哦,就是我山哥回来那次,就是堂哥帮我们逮住的猹,我给你说过呀。”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余得水这才回想起来,“我我这不是一急,把这个事情给急忘了嘛。
    那要这么说的话,指不定那孩子还真行?”
    “我看差不多。”余秋原说。
    “也说不好,他能打回野猪,也不见得能找到骡子……狗日的,要是我知道谁拉走我的骡子,非得打死他们。”
    高美兰说到这里,火气就来了。
    “我堂哥说,很可能骡子不是被人拉走的?”余秋原想起余秋堂的分析。
    “那还能去哪,不是人,难道还是鬼拉走的?”高美兰没好气的说。
    “世上哪有鬼啊,妈。”
    余春竹在旁边打岔。
    “……”
    高美兰差点没背过气去,手指使劲敲打下余春竹的额头,“要你提醒?哪壶不开提哪壶!”
    “是你说没有鬼的嘛。”
    余春竹嘟囔句。
    “你脑子指定是有点问题,整日就知道吃,也不见长脑子,东西都吃哪去了?!”
    “肚子?”
    余春竹摸摸自己的小肚皮。
    高美兰懒得理女儿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精明一世,咋能生出这么笨个丫头,能把人给气死。
    要知道人家余春竹长大后,突然开窍,日子过得不知多好,她肯定现在不这样说。
    “我堂哥说,可能是骡子自己扯断的。”
    “自己扯断?”高美兰和余得水面面相觑,余得水想了想,点点头说,“这倒也不是没可能,那畜生劲大着呢,若是受惊了,力气更大……”
    “爹,你刚才说受惊,会不会是骡子栓的好好的,突然被狐狸……哦,我堂哥说,我们杏树下有狐狸的尿骚味。
    若是骡子被狐狸吓倒,直接扯断绳子,不是完全不可能啊。”
    “确实有可能,真有狐狸的话。”
    余得水点点头,在大山脚下生活,狐狸偷鸡的事情还是经历过一些。
    “那如果是这样,回头问问,看谁家鸡……咦,我怎么没听到二红叫?”
    二红是家里大红公鸡,养了有四年多了,帮家里母鸡耕耘出好多窝小鸡,是家里鸡群的皇帝。
    养的久了,这公鸡也有点人性,要是这么折腾,肯定早就打鸣打的不行。
    “不会是……”
    余得水急忙跳起来,朝鸡窝跑去,其他人急忙跟在后面。
    很快,就看到余得水哭喊着跑出来,手里还提着一只死鸡。
    “这狗日的狐狸,他把我们家二红给咬死了啊。”
    哪怕是养个鸡,养久了都有感情。
    高美兰和余秋原都瞬间感到很难过。
    “爹,狐狸咬死的鸡,还能吃嘛?”余春竹小心翼翼地问了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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