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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第(2/2)页
余秋堂觉得气氛有点压抑,想找点什么话题缓冲下,可又不知该说什么。
    但等着父亲说话,又觉得不好意思。
    前面几次打破僵局,可都是父亲率先说话,他是被动接受,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于是。
    他便开始绞尽脑汁,寻找话题。
    既然远的没有,就从这座山说起吧。
    “爹,你是不是经常来山里?”
    “嗯,常来。一般木头市面上都能买到,不过有些东家要的东西好,就只能在山里寻找好料子。”
    “那山里这么多野兽,你也没个枪……”
    余得金看眼余秋堂,很不在意地说,“山里能有什么,豺狼胆子小,你不招惹它们,它们肯定也不来找你麻烦。
    豹子少,多少年就只遇到一两次,它们看到人,基本也会避开。
    至于熊嘛,碰到你就老实点,不要惹毛它,它也不会找你麻烦。
    如果实在危险,就把带的口粮丢给它们,十有八九能走开。”
    “那……若是走不开呢?”
    余得金难得笑出声。
    “那就听天由命,只要手里有斧头,胆子大,总能找到活命的机会。
    不过,若真想要安全,尽量不要入山,这大山里有很多宝贝,它本来就属于大山,你非要从里面拿出去,不付出点代价咋行?”
    回到这种话题上,余秋堂便只能点点头,表示认可。
    “你以后进来还是小心,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本事,但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你越是觉得自己能行,越容易出事。
    我以前认识的人,也有胆子大,本事强的,但他们往往出事的更快,反而像我们这些胆小的,只能在外围走走的人,反而活下来。
    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什么东西都没人命重要,你要记在心里。”
    “好的。”
    余得金看儿子这么老实,脸色也越来越柔和。
    “你也长大了,年过了就十八岁,我拉扯你长大也不容易,还是想你将来结婚生子,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会的。”
    余得金点点头,“那就好,这样你娘到时候也不会怪我。”
    听父亲提到母亲,余秋堂觉得应该暂停话题。
    不提还好,一提他心里就会有股烦躁,他担心在山里和父亲生出矛盾,荒无人烟的,总不太安全。
    “你这次出来找什么木头,爹?”
    “倒也没有固定,只要差不多就行,这边的老桦木就蛮好。”
    “前面就是胡子口吧?”
    余秋堂看到一百多米远处,山崖仿佛是两个巨大的手掌,即将合在一起。
    巴掌中间,有个细细的口子,远处看去,仿佛只能通过一个人。
    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
    余得金点点头。
    “就是。过了那个胡子口,里面就是原来胡子待的地方,现在已经废弃很久了。”
    “那我们赶紧过去。”
    几分钟后,父子倆来到胡子口。
    从远处看,缝隙窄至人身厚度,走到跟前才发现没那么窄,起码有两米多宽度。
    不过,这个地形真是不好对付。
    外面的地势低,里面地势高,若是想强行从外面进去,不仅仅是要面对易守难攻的窄,还要承受从低到高处的落差。
    真是太不容易。
    余秋堂想象着,如果自己是攻城的人,里面若有两个手执长刀或者快枪的胡子,那真是几乎没有进去的可能。
    他们不需要做任何大动作,仅仅只是用刀或者枪随便划拉,自己就近不到跟前。
    更不说,真正的厮杀,里面还布局着什么。
    好在现在是和平年代,不需要拿命去拼。
    两人穿过胡子口,余秋堂下意识回头看看后面,再次赞叹大自然的奇妙。
    两人来时经过的路,虽然也坎坷不平,但路两旁主要都是矮小的灌木,并不能形成什么气候。
    不注意的话,和野草差不多。
    然而一穿过胡子口,眼前立刻就变为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一眼望去,就仿佛拦截了在两人面前的一面树墙。
    简直像个世外桃源。
    他不由回忆上辈子,好像也来过这里,但并没留下太多印象,那有可能是里面的树木已被砍伐待尽。
    或者是,他根本没有进来过,只是远远看过这个地形,产生错误的记忆。
    “这里的木头都不错,你看哪个能用就伐那棵,但是不要去左边的树林深处,以前剿灭胡子时,那边死了不少人,阴气太重。”
    余秋堂点点头。
    两人便开始各自物色木头。
    余秋堂拿出米文忠给他的尺寸,发现还真是苛刻,即使这么大的树林,一时间也找不到几棵树能达到标准。
    他甚至怀疑,米文忠是不是给错了。
    相较而言,余得金显得比较随意。
    他寻找的并不是木头,而是树杈,就是希望有那种天然符合东家想法的树杈出来,尽可能原色原味,避免拼接,尽力以完美的作品呈现给东家。
    两人开始还在一起,彼此都能看到但时间久了,渐渐就拉开距离,余秋堂刚要返回去看,忽然一道影子从侧面树上冲下来,趁他没注意,一把抢走背包上的水壶。
    原来是一只灰色的猴子。
    他急忙转身去追,猴子却跑的飞快,即使他速度快于一般人,但要在树林里追上得天独厚优势的猴子,却还是相当吃力。
    只能勉强跟着猴子不丢失。
    若是一般人,估计几个回合,猴子就跑的不见踪影。
    遇见这种事,余秋堂也很无奈。
    若是一般东西就算了,偏偏这个水壶,还是大舅当年当兵带回来,给母亲的,母亲又遗留给他,算是为数不多,母亲留下的念想。
    怎么能被这个死猴子抢走。
    他边跑边从身后拿出弩,追逐着猴子身形。
    管它是不是灵长类,本不在他的猎杀范围,但它要跑上送死,那就送它一程。
    在他全力追踪下,猴子非但没有拉开距离,反而越来越近,他这才看清楚,这只猴子四肢均匀长度,脸瘦瘦的,毛介于棕黄和棕灰之间。
    应该是一只年长的猕猴。
    猕猴是秦岭常见的两种猴子之一。
    另外一种就是川金丝猴。
    猕猴是个很大的分类,其中秦岭这边的属于中等体型,性格相对也温和很多。
    而凶名在外的藏酉猴,是猕猴中最大的品种,也就是俗称的大马猴。
    这种猴子性情顽劣,尤其是汇聚在峨眉山那片的,经常被人们拿出来对比。
    相比之下,金丝猴温柔的就像个姑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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