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木元素(2)第(2/2)页
有随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即滋润,下即向下,润下,是指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
"大哥,你听得怎么样了,要不我重复一遍?"叶之阴问道。
"不用,我都记下了,你刚才也就是说,五行学说的木,火,土,金,水,已经不是这五种具体物质本身了,而是五种物质不同属性的概括,是吗之阴?"
"是的大哥,下面我在给你说一下怎样去分五行。"
"好的,我听着。"
"五行学说根据五行各自的特性,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进行归类,从而构建了五行系统。事物和现象五行归纳的方法,主要有取象比类法和络绎法两种。"叶之阴。
"何为取象比类法?"草之阳问道 。
"取象比类法,取象,即是从事物的形象,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象征,比类,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与某种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事物或现象的某一特征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木,与水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与水,以此类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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