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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回真骨凌霜,高风跨俗的刘桢第(2/2)页
带子,本属平常之物。恐还不如今天的皮革带。曹丕赐带和取回带子,并作书调侃,说明作五官中郎将时的曹丕,和僚属关系的融洽。
    曹丕啁刘桢书的意思是:器物都是“因人”显示出它的价值,所以在低贱的人手中使用的,“至尊”就不能再高贵的人手中使用。今日我虽然把它取回,“勿嫌”,就不要担心它再回到你手中。这里显然曹丕高抬了刘桢,以取廓带调侃之。
    刘桢读后,看他是如何回答的,桢曰:“桢闻荆山之璞,(指没有雕琢的玉)曜元后之宝;随侯之珠,烛众士之好;南垠之金,登窈窕之首;(指成为美人首饰)鼲(hún)貂之尾,缀侍臣之帻:此四宝者,伏朽石之下,潜污泥之中,而扬光千载之上,发彩畴昔之外,亦皆未能初自接于至尊也。夫尊者所服,卑者所修也;贵者所御,贱者所先也。故夏屋初成而大匠先立其下,嘉禾始熟而农夫先尝其粒。恨桢所带,无他妙饰,若实殊异,尚可纳也!”刘桢的回答极为巧妙,我本无其它妙饰,据我的身份,仍可取回“廓洛带”纳之。对曹丕的调侃回答实在高明,因而为诸公子喜爱赞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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