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分家第(2/2)页
两人将酒干了后,林恒又把蜂蜜水递给坐在身边的女儿。
雄霸有些不情愿,林恒揉了揉狗头安慰,它才和晓霞玩起了丢木棍的游戏。
“又不是结婚。”秀兰看了看他,但还是伸手和他喝了交杯酒。
“老婆,干杯!”林恒端起了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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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舅笑着恭喜了一句,给一人提了一只大野鸡。
林恒点点头,把女儿抱了起来,带着她去了后院。
锅里的饭也剩了一些,故意不吃的,寓意年年有余。
“汪汪~”
林恒带着女儿坐到了秋千椅上,轻轻的摇晃起来。
之前她可都是用背带背着女儿做家务干农活的。
将大部分鸡肉铲起来,留了一盘的量加入了酸萝卜片、酸辣子炒好。
晓霞也有一小碗蜂蜜水。
林恒注意到自己大舅鲁红海扛着猎枪来的,很显然,他是准备和自己去山上大干一场的。
林恒又端起酒杯笑着说。
晓霞抓住林恒的衣服,嚷嚷着自己也要喝。
“乔迁大喜,你们两个记得以后好好过日子,少和媳妇儿吵架。”
林恒笑着端着菜来到了堂屋,新做的桌子椅子他都已经摆好了。
秀兰递过来一口灰灰菜,小女娃张口吃了。
两块钱已经很多了,九十年代送礼才开始送钱,往往也才是五块钱。
“时间不早了,赶快准备搬家吧。”林父看着闲聊的众人缓缓说道。
“给,尝尝盐味。”炒的差不多了,秀兰给林恒铲了一块。
锅里添水,秀兰笑着把舀好的大米拿去淘。
将鸡剁好,林恒过去生火,这泥土灶虽然已经晾了半个月了,但还是有点潮湿,生火有些困难。
“林恒,我回头也弄一个去,你到时候给我指导指导啊。”
林恒自己靠在椅背上,也享受的不行,真是不管多大年纪,秋千都能使人快乐啊。
“我要点炮了啊。”
彩云走过来拉着秀兰的手,惊艳的看着她。
他不想说话,只是伸过手,将秀兰搂进了怀里,胸膛贴着她的后背,静静的感受着她身体的律动。
晓霞大声喊着,开心的手舞足蹈。
林恒抱着女儿,带着秀兰出了门,林父林母看到秀兰这一副打扮,都不由得有些惊艳。
“没有,咱两一人一个啊。”秀兰眨着眼睛说。
秀兰看着林恒和女儿的背影突然愣了一下,才一个月,这居然成了本能了。
可分明她吃的都是肉少骨头多的,而林恒的都是肉多骨头少。
“好的,咱们先去贴对联吧。”
秀兰翻了个身,看着林恒的脸,轻轻的捧了起来:“你在说什么傻话?当然啊,不爱干嘛嫁给你呀。”
“恭喜恭喜,搬家大吉呀。”
“三爹和小姨父都是两块钱的红包,二舅是三块钱。”
秀兰嘴里浮现一抹笑容,点了点头:“好。”
他只是突然觉得,在这个广大无垠的世界拥有这样一个爱着自己,想着自己的人是多么难得呀。
虽然林恒家说了不办酒席,不请客,但是住的近的亲戚肯定都是要过来的。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四道菜除了酸萝卜丝炒腊肉剩了一点,其他的两人全都吃完了。
林恒拍着胸口笑着说:“行啊,没问题。”
林恒三人则是你一口,我一口,晓霞一口的吃着菜。
“太香了。”
秀兰洗完澡,上床休息的时候,发现林恒没有睡着,在发呆。
不多时,隔壁大哥家的院子也响起了鞭炮。
“三爹,小姨父,还有二舅,给的红包都是多少钱的啊?”
“是的,以后一样互帮互助。”林岳也点点头说。
火升起来后,整个土灶都开始冒烟,水汽在蒸发。
“小姨父,你太客气了呀。”林恒很无奈的收过红包,这种日子是不能拒收的。
“来,我们坐秋千。”
再把灶里的火撤了,只留下火炭,利用火炭的温度使得水汽进一步蒸发,最终大米饭就做好了。
桌子是松木的,闻着还有一股松木香味。
“老婆,我觉得你梳一个高马尾一定很漂亮。”
林恒拉着秀兰,准备了一些浆糊,拿着对联就去了新房。
林恒将在前院晒太阳的雄霸叫过来,陪着晓霞玩游戏。
“等到时候道劳,给他们拿一块肥皂去。”
然后又把那半边金鸡肉过油炒了,这是没有冰箱不得已的做法,每顿都炒一下可以有效延长保质期。
对此,秀兰也没啥意见。
他们现在有一只半的鸡,一个是大舅鲁红海送的野鸡,已经处理干净了,大概有两斤多。
还有半个是他昨天晚上打到的金鸡,另一半送给他大哥林岳了。
“给你。”
“放心吧,不会了。”林恒笑着摇了摇头。
林恒点点头:“可以,需要我帮忙剁鸡吗?”
糖稀是用红薯熬制的一种很甜的饮料,农村通常还会倒入酒进去,就成了一种味道很特别的酒。
“早上吃啥饭呀?”
相比于这个年代,大部分女人那种从头顶梳下来的齐齐的刘海,秀兰这个高马尾和中分刘海太前卫了。
秀兰上身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短袖,下身是之前在城里给她买的牛仔裤,搭配上这个发型,有一种邻家姐姐的感觉。
“吃饭喽。”
他们都知道林家不准备办酒席,所以也没有人上门贺喜。
秀兰看锅烧的通红后,拿着一块猪肥油开锅。
秀兰点头:“是的,我都有点意外。”
“大舅二舅三舅,稀客呀。”
就在林恒等人把东西都搬的差不多的时候,又有三个客人到了。
家具没多少,搬完后一家子人都在林恒新屋的后院凉亭下坐着。
“咱们今天中午吃饭就放在亭子里面,美得很,还凉快有风吹。”
林恒一边剁鸡,一边和老婆聊天。
喝完了后,晓霞举着小木碗发出清脆的身音。
“哎呀,真抱。”林恒打了个饱嗝,笑着说。
将米倒进去煮,一直煮到捞出来看米粒已经膨胀“展腰”了,说明火候差不多了。
吃完饭,众人怀着有些惆怅的心情休息。
“这样好看吗?会不会有点怪异呀?”
林恒说了一句,就拿出火机点燃了鞭炮。
炒完了金鸡肉,趁着锅里还有油,秀兰把南瓜藤的尖尖炒了,林恒在旁边以尝盐味为名又吃了两根。
林恒摇了摇头:“没啥,就是想确认一下,睡吧亲爱的。”
秀兰时不时的挑出来没有骨头的野鸡肉塞进他嘴巴。
“汪汪!!”
“搬新家第一顿当然是吃米饭了,早上炒三个菜吧,炒一盘酸萝卜丝炒腊肉,一个灰灰菜,还有一个南瓜藤尖尖。”
屋里提了一些恭喜发财的小横幅。
“秀兰,你也来。”
“没啥。”
舀来了米饭,林恒拿着碗喂宝贝女儿吃饭。
林恒闻着鸡肉的香味不由的食欲大动,肚子有点咕咕叫了。
现在的生活只能算得上是勉强温饱而已。
林恒看着秀兰笑着说。
“这样啊,明白了。我试试,我还没有这样梳过呢。”
“就是这样把头发扎上去,高高的。”林恒抓住老婆的头发示范了一下。
“好嘞。”
“咋了?你又在想什么事情呢?”
林恒躺在床上,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心里规划着未来。
林恒看着老婆笑着说。
秀兰严厉的看着女儿,然后拿着碗去舀了米饭。
看到老婆洗完碗筷,来到了后院,林恒招手呼唤。
不一会儿,一家三口就都做上了秋千椅,轻轻摇了起来,迎着微风,享受着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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