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俊男靓女,报答救命之恩第(2/2)页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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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恒来了啊,这打扮好模样啊。”
第三轮开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猪心。
“那是你们技术不行,要是我,一枪就打到脑袋里去了。”
而后杀猪匠拿出砍骨刀,先从肚子划开,将心肝脾肺等内脏一件件的拿出来。
然后是猪脖子那一圈肉,也要割下来,他们这里称之为“行圈”,直接被送了一半五六斤去厨房,今天吃个够。
一口气大野猪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后一个人扯鼻子上的绳套,一个人扯尾巴在开水里汤。
“难怪这么重,我都抬不动。”林恒嘿嘿一笑。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兰,人家真是般配。”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到了这一步,算是初步完成了操作,杀猪匠拿出两个铁钩子钩在猪两胸的位置。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林恒和秀兰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手握住在猪皮上砸,猪毛就连带着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老房子门口围观的人少了许多,但依旧有二三十人,显得很拥挤。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嘿嘿,我杀了五六百头猪了,一个野猪有啥好怕的。”李牛不以为意。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无奈的点头:“那好吧。”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们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林家基因好,缺衣少食林恒都有一米七八,五官端正,棱角分明。
“这大公猪吃的多,肯定肥。”田百顺笑着说,膘厚就油多,说明这猪够肥。
田百顺说完,请林父从林家拿了四个簸箕过来给众人。
林恒喊了一声担着水桶往过走。
“来,喝酒!”
林恒可没其他人那么多复杂的心理,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她以为林恒会看自己一眼,向她显摆一下自己过得有多好。
“那我也来一条猪后腿。”林恒也拿了一条。
没了猪后腿,剩下两条前腿就被鲁红海和田百顺拿去了。
田百顺笑着说。
再换上短裤短袖以及秀兰给亲手做的布鞋,一下子就帅了一大截,看着养眼多了。
然后才是砍猪头,看着杀猪匠轻易的将肉割开、骨头剁断,是有庖丁解牛般的美感的。
林父端着酒杯说,野猪肉配着酒确实非常不错。
小肠也一样,需要翻过来清洗。
“你们拿着吃,我家有蜂子,不差这一点。”河对岸,李佰全笑着说。
回了家,秀兰把晓霞哄睡着,走来堂屋看着背篓里还有一百多斤的猪肉感激有些不真实。
在场的还有好多女人,包括金艳也都还在。
“我救你不是图你这点肉,赶快拿回去吧。”林恒摇了摇头,并不想占这个便宜。
野猪嘛自然就省略了这个流程,杀猪匠拿起一把割肉刀,先沿着猪的脊椎骨划开,这个步骤叫看膘。
“来,帮忙抬一下。”
林林父等四五个人走过去将猪猪住,手里喊着号子:“来,一二三,走!!”
田百顺摇头道。
“让一让,小心开水烫伤啊。”
自己救了他两条命,拿了这点东西也没人敢说句闲话。
这是个技术活,需要把大肠翻个面清洗,一般人还真翻不过来。
“哼,你要是遇到不吓的腿软就是好的。”田百顺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膘看完了,杀猪匠又去把猪蛋蛋割了,肛门割开把大肠掏出来拿绳子扎住,免得一会飙屎。
正常大概十多分钟就烫好了,这个因为是野猪,烫了二十分钟。
杀猪匠李牛说了一句,林父等人就过了帮忙,将猪抬起来竖着挂在自己搭好的架子上。
林恒等人也只是客套一下,在这个年代,还没本钱阔绰到请这么多人吃饭,大家都活的很艰苦。
“那我就不客气了。”李佰全说了一声,首先提起了一条猪后腿。
“这太多了,林恒,你拿个小的给我都行。”林岳还是有点不安心,林恒给的太多了,而且他是当哥的,没理由拿这么多。
刘兰李彩凤等人无不想代替秀兰的位置,饭后还会想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林恒的潜力啊,天天吃肉该是多么奢侈的生活啊。
烫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开始去猪毛了,农村用的是一种拳头大小的黑色火山石,上面有些非常多的小孔,非常粗糙。
接下来家里多半年都不用担心没肉吃了。
林恒将肉提给他。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但现在,这些女人又都羡慕的不得了,林恒回来脚踏实地的生活,这才一个多月,林家的情况都已经翻天覆地了。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来送蜂蜜,人都已经到河坝了。
“来,都使劲啊。”
林恒觉得也很对,拿着盆和肥皂就出去了。
人家毕竟是有初中文化的,果然和村里这么没文化的男人不一样。
“嘿,你是不知道这大野猪有多猛,两枪两箭都没死好,差点田老头人都被它拱倒了。”
“我也走了,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去了。”鲁红海也收拾好了东西告辞,拦都拦不住。
结果田老头撒着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没追上。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家猪肉最近涨价了八毛钱一斤,野猪肉也不多要,九毛钱,你买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人老了,吃了也不补不回来的”
田百顺说道。
李牛虽然没见识,但杀猪这活干的漂亮,猪在他手上如艺术一般被一块块分解。
“嘿,人家不但模样好,打猎技术也没得说。”
“我选猪大肠吧。”林恒还是选了猪大肠。
两人在一起那绝对能算的上是郎才女貌。
所有猪肉中,后腿绝对是很好的部位。
大哥林岳家也烧的有水,三家的水全都倒进去才算是够了。
“爸,水来了,要开始汤猪了吧。”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那是,不然也不能打这么大一头野猪啊。”
猪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内脏最划算了。
没有好东西了,大量都开始挑肉,不多时猪肉就分完了,还剩下一个猪头,一个猪肺。
她们以前都是瞧不上林恒的,秀兰嫁过来的时候也都觉得她可怜被骗了还不自知。
“大肠给我,我来翻。”李佰全笑着接过了翻大肠的活。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过去。
“那这肉该怎么处理?肥肉还好,瘦肉恐怕会熏臭啊,夏天温度太高了。”秀兰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愁肉吃不完怎么保存的这一天。
“我有个想法。”林恒开口,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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