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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再现蹊跷 (2)第(1/2)页
然而,对蒯恩的微辞也随之不断地传入耳际。一方面是说他练兵过于严苛,经常有人受伤;另一方面是他常常不按军中规则行事,令别队的将士非常不满。只因没有严重违背军规,所以大家也都忍气吞声。
    这一次,蒯恩竟然在校场当着许多士兵、百姓的面把人打伤了,而且打的还是队长。这可是一条严重的违规之举。
    我走过去查看了一下那个队长的伤情。伤得并不重,但是血却污了半张脸,看起来倒似十分严重的样子。我宽慰了他几句,吩咐到场的军医好好医治,然后环顾一下围观的百姓。
    所有这些从句章来的人都知道,蒯恩是我的爱将。他从一个新兵开始,连升几级,直到现在成为领队的队长。在句章的军中,还没有哪一个人升职这么迅速的。
    如今我的这位爱将犯了事,该做怎样的处置?
    对于如何处置蒯恩,对我而言不是一个大问题。既然他是我的亲信,如今犯下了军规,为了给军中所有人立个表率,对他的处罚自然是从重不从轻。但是,违背军规的处罚多半是体罚。其区别就是军棍的数目而已。
    自古以来,打军棍都是一件极其微妙的事情。同样的军棍,却有不同的打法。如果棍子实打实地尽力打在臀部,即便是十棍也能让人伤筋断骨,打死人也并非不可能;如果棍子虚打,则打上百来棍也不痛不痒。
    重棍暂且不说,轻棍的手腕着实不少。如果用棍头打,则看起来棍子抡得圆,其实在落到受罚人身上之前,执刑者已经收了力,棍子拍在身上的声音大,却是轻飘飘的无力;如果用棍身打,则更好处置,只需要把棍子伸长一些,就可以让棍头着地,以卸去大部分力道,受刑人承受的只是不重的敲击。
    百姓们不懂个中的蹊跷,但是士兵们不会不懂。
    作为我的亲信爱将,作为严整军纪的典范,蒯恩必须重罚。然而,小溪将寡兵少,有赖蒯恩等几位和我一同并肩作战、出生入死。倘若把他打伤,对于我们守寨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此时的我没有思考的时间,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必须要有所行动。这时,见到何无忌挤了进来。
    他走近我,问:“听说蒯恩打伤了人?”
    “嗯。为争训练场地把另一队的队长打伤了。”
    何无忌走过去看了看受伤的队长,而后又回到我身边问:“司马准备如何处置。”
    “重罚军棍!”
    “啊?”何无忌吃了一惊,而后凑近了小声问,“真要打军棍?”
    “否则还能如何?”
    “这蒯恩他”
    “我知道。”何无忌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打断了,“且先把百姓的那一关过了,士兵的那一关回头再说罢。”
    何无忌有些狐疑地望着我。我转身大踏步走到校场正中,大声宣布:“蒯恩违背军纪,先打二十军棍!立即执行!其它处罚,待商议后再定。亲兵速速通知队长以上军官到府里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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