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章 读书是他的爱好  长子:兄妹模拟我人生,泪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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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读书是他的爱好第(2/2)页
报刊上全都在夸赞,有人称赞这个学生年纪轻轻,谈吐不凡。
    也有人称赞该学生弘扬精神,继承先辈,做出榜样。
    魏瑕难得笑着,将报刊一一收好,开始学习。
    桌面上堆放的是现代经济学,古典经济学,还有各类地理,政治书籍。
    涵盖从初中到大学,跨度很大。
    魏瑕学的很吃力,但他没放弃,认真看着。
    书页已经翻到破损,笔迹清晰。
    每次柳黄毛等人来的时候,魏瑕都会立刻将书籍锁在抽屉里。
    所以柳黄毛尤其好奇,老大究竟在藏什么。
    之后魏瑕离开外出,柳黄毛曾经偷偷看过。
    满页的笔记,没人教导,艰难自学。
    他几乎可以想象老大学习的时候有多艰难,多疲惫。
    明明要应对这么多,连有没有明天都不知道,可他还在学习。
    不仅是为自己之后对抗,也是为了辅导帮助弟弟妹妹。
    很难。
    可他总是一个人扛着。
    黄毛视线逐渐模糊,有些泛酸,继续翻看新的。
    现在魏瑕折页的,是一本司法考试的书,是考公务员必备的书。
    法律常识记忆,法理学,刑事诉讼,商法......
    翻开折页,上面是司法考试题目。
    案情:被告人:甲,男,33岁,俄国人,副驾驶。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甲与机长乙等机组人员,在俄国境内驾驶234号安一24型民
    航客机,执行民航局101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乙向东方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该机降落在他国乡农田里。
    [问题]
    甲在我国领域犯罪是否适用刑法。
    下方是魏瑕案情分析。
    本案涉及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甲虽是外国人,但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第一,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三公约......同时符合"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应承担条约义务。即对于大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第二,"刑法"第六条第十三款规定,凡在大国领域犯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柳黄毛没读过很多书,但他翻看着魏瑕做出的许多试卷,分析条理清晰,对各类司法考试需要记忆条款几乎熟极而流。
    字体很好看,用的正楷,堂堂正正。
    除了这些,还有许多历史题,包括对袁崇焕等历史人物看法。
    柳黄毛伸手触碰这些字,眼眶含泪。
    他不知道魏瑕究竟花了多少时间在这些上,他只是看到平日里魏瑕对弟弟妹妹的安排和对付贩毒集团,已经占据了他生命大部分时间。
    他忽然想到什么。
    如果老大没有经历这些,他会是怎样的?
    门外脚步声响起,柳黄毛慌乱擦拭眼泪,红着眼睛将一切收好,当作不知道。
    大门推开,魏瑕笑吟吟回来,眼底自信。
    “接下来,安排卖鱼佬他们去开新区吃饭,今天团建,算是庆祝兄弟们职业生涯获得新发展。”
    “不过我有事,就先不去了,你带着他们去。”
    魏瑕再度严肃,回到房间。
    柳黄毛这次没问他要去干什么。
    因为他知道,老大很缺时间,他在学习。
    脑海中浮现出无意识看到老大对毒的愤怒与恨意。
    “他真的很想当缉毒警,但不能。”
    “他做不了缉毒警。”
    这一刻,柳黄毛垂下眼睑,落寞转身。
    只是.....
    以自己生命为别人铺路的人,哪还有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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