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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强敌压境决胜之机第(2/2)页
吧。”
    “先练练手感。”
    邓肯一路走到现在,早就已经久经沙场,他警惕了一下那些特殊标记的单位,还有附近是否有蛮族祭司,随后便策马而出,直接迎上了撒克逊海盗骑手。
    一箭射出。
    那撒克逊海盗骑手的队长直接落马暴毙,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那些撒克逊海盗都不由愣在了原地。
    不是。
    这敌人什么来路?
    撒克逊海盗骑手的队长莫名其妙就暴毙了,一箭抛射正中脑门,惊得他们四散分开,跑马的速度都变慢了,表情惊惧不已,追也不是,退也不是。
    邓肯不紧不慢,再度搭箭上弓。
    既然来了,至少也得收五六个人头再走,撒克逊蛮族身上应该还有他没有夺取的战斗技艺。
    二杀!
    连射。
    三杀!
    邓肯直接迎面而上,他的骑术远超于撒克逊人,达到了草原匈人精锐骑手的水平,真要是马战的话,他也不是很怕。
    于是,在蛮族对岸的空旷地带,一副极为诡异的画面出现了。
    撒克逊人派出三十多骑驱赶侦察的轻骑兵,另外一边把三五个轻骑兵追得满地图跑,而这边邓肯不紧不慢地正面迎敌,仅仅是一会儿的功夫,那些撒克逊海盗骑手居然就溃败了。
    画面变成了他一个人追击十来个撒克逊海盗骑手,甚至有余力调转马头拦截另一支蛮族骑兵。
    一袋箭射完。
    六个人头到手。
    邓肯随身携带的箭矢一直不多,因为他的箭袋是特制的,一般都是612支箭,属于游侠箭袋,像是精灵们用的那种,可以固定箭矢,活动时不会掉落,放得位置也是固定的,一瞬间伸手就能拔出来对应位置的箭矢。
    通常情况下,里面都会有专门一两支破甲箭,但受限于当前时代水平落后,他也没特别准备。
    蒙古破甲箭是重箭,长弓的箭矢也是重箭,这些都需要专门定制。
    英格兰长弓手的箭矢,通常长约90厘米,正常箭矢的长度都是50到70厘米,这将近一米长的重箭矢,能直接把人给射个对穿。
    哪怕是蒙古人,骑射携带的重箭也不多,因为会影响马战。
    河对岸。
    邓肯一看蛮族的营地有动作,数个二星银灰色标记的单位出现,还有蛮族祭司也跟了出来,立刻便带着其他人跑路。
    这是真打不过。
    那些蛮族二星精英单位都是贵族武士,身上都是清一色的重甲,战弓有点破不了防,只能射出轻伤,射死一个人得很多箭,而且还得防备一下他们有没有什么杀手锏。
    这小队侦察骑兵立马撤离,在回去的路上其他人望向邓肯的表情都不一样了。
    崇敬!
    几乎是写在脸上的崇敬,在这战乱动荡的年代,一个男人的武力不但可以吸引女人,还可以吸引更多的男人。
    “这一波怎么打?”
    “就靠丁塔吉尔公爵临时征召的那数百残兵败将吗?”
    丁塔吉尔公爵都开始把农夫拉壮丁了。
    只要是玩过全面战争的人,都知道农民是什么战斗力,几千人都能被轻易冲垮。
    正面一波碰撞,农夫部队全部都得亮白旗。
    邓肯看着城墙上有些慌乱的士兵,表情变得凝重了起来,就算是鸦后特莉丝的魔法,也无法影响这种规模的战争。而且鸦后特莉丝上一次的暴走是有代价的,并且使用了一枚极为稀有的古罗马祭石。
    这种压箱底的东西,不值得浪费在这里。
    城墙上在布置防御。
    当前时代的城堡其实就是罗马帝国的军事要塞,跟中世纪的堡垒没办法比,城墙不够高,也不够坚固,虽说是城防战,有一定地形优势,但是敌我整体军事素养也拉开了极大的差距。
    蛮族常年征战,洗劫帝国境内,还跟匈人交手,作战经验极为丰富,成年男子就是训练有素的步兵。
    他们一百人砍翻一千人的农民混编部队,那是完全不夸张的事情。
    就在邓肯沉思时。
    突然间,他看到了不列颠人将一个有点年头的攻城器械推了出来,它应该是当年罗马军团撤离时留下来的,表面落满了灰尘,但好在依旧可以使用。
    ——弩炮!
    等等!
    这玩意儿我能不能用?吃不吃我的校准加持?
    邓肯心中立刻便有了想法。
    他直接策马入城,来到了架设弩炮的位置,在上帝视角下,当他控制眼前的弩炮时,一个辅助瞄准的十字星渐渐浮现。
    有用!
    还真能用瞄准十字星来操作弩炮!
    邓肯测算了一下距离,示意身旁的其他人协助,然后控制弩炮瞄准了大概五百米外的距离。
    一发宛如长矛的利箭破空,直接钉在了邓肯瞄准的位置,误差不超过一米。
    长矛几乎大半都刺入了泥土中。
    这威力杠杠的!
    要是在战场上发射,估计能直接穿透人体。
    弩炮虽然是希腊人发明的,但是在罗马人的手中壮大,在帝国巅峰时期的配置,5000人的正规军团里标配50门弩炮。
    当时把安息帝国的具装骑兵都射麻了,那可是当时时代最顶级的重骑兵,属于第一梯队的铁甲重骑。
    就算是轻型弩炮,也是连人带马一起射穿。发射石弹的话,直接可以粉碎掀飞尸体。
    不过弩炮缺点也很明显,慢,移动慢,布置慢,发射慢,什么都慢,想发挥威力得看战术水平和一点运气。
    蒙古的统帅蒙哥被投石机砸死是意外,历史上极少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大概知道靠什么翻盘了!”
    邓肯陷入沉思:“现在就看敌人给不给这个机会。”
    斩首。
    他们唯一反败为胜的机会就是射死敌人的国王。
    邓肯估计也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一旦暴露了就很难再找到机会。就弩炮那慢慢吞吞的发射速度,人早就已经跑出射程了。
    这一炮只要打中了。
    别说是二星金色的首领单位,就连那个三星的猎魔人都有可能当场暴毙。
    唯一的缺陷就是操控弩炮比拉弓射箭难多了,邓肯也一样会出现误差,移动目标更难把握,只能靠临时的手感发挥。
    肯特王国最近才刚刚建立,内部也不是很稳定,蛮族国王急需一场大胜来维持统治威望。
    尤瑟王实力更强,所以丁塔吉尔公爵就成了那个软柿子。
    蛮族也不傻,都是挑软的捏。
    不列颠岛的七国时代,是由肯特王国建立拉开序幕的,它就是美剧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中七国的原形。(杀与那啥之歌。)
    这七个国家分别由朱特人、撒克逊人和盎格鲁人建立。
    他们加起来就是英格兰,一共是13万平方公里左右的土地,跟FJ省的面积差不多。
    对邓肯来说,不列颠只能算是新手村。
    因为没有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拉出上万正规军的强大势力,更不会遇到草原匈人的主力部队,直接被敌人射成刺猬。
    这里是局部战争。
    撒克逊人尝试过入侵高卢,但没打过法兰人。于是败者下海。
    “不知道能不能找把英格兰长弓?”
    眼下邓肯实在找不到奇物级的战弓,英格兰长弓发明出来都已经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了。
    要是有长弓在手的话,他射死重骑兵也会轻松许多。
    现在没有弓,他就能打炮了。
    弩炮也行。
    邓肯逐渐熟悉弩炮的操作,开始寻找手感,弩炮的瞄准十字星偏差更大,因为射程远还有其他风向干扰,可能需要一点运气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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