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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见大: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免费章)_穿越朱由检,请大明赴死_穿越小说_蚂蚁文学
    以小见大: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免费章)
    以小见大: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免费章):
    p.s如果有了解黄山案的,可以跳到3300字后面去看党争部分。这部分很多人不知道。
    不了解还是建议读读,否则很难理解吴孔嘉为何是这个表现。
    黄山案这事情发生在徽州歙县。
    (眼熟不,马伯庸的显微镜下的大明中那个丝绢案也发生在这里)
    徽州嘛,山多田少,所以经商的人很多,徽商大家应该都听说过。
    而吴家正是徽商之中的佼佼者。
    他们多有钱呢?
    从祖辈吴守礼开始,他们经营盐业、木业、典当业、成为了歙县豪富。
    在万历初年,捐助二十一万两,吴守礼受封“徽仕郎光禄署正”(南京光禄寺的官职,从六品)。
    吴时佐受封“文化殿中书舍人”。
    万历中期,三大殿烧毁,抗倭援朝没打完,西南又出事了。
    吴守礼又捐助三十万两,于是一日而五中书之命下。
    吴养春、吴养京、吴养都、吴继志、吴希元,同时受封“中书舍人”。
    所以很多人说明朝捐官,是确实有这个传统,榜一大哥花起钱来,那也是大手笔。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吴家就是什么良善商人。
    他们在当地贿赂官员、兼并田产、贩卖私盐、隐蔽田产这些腌臜事估计也没少做。
    但这可是五十一万两啊!金花银也才百万每年。
    这样的商人如果来上几十个,明朝还缺钱花吗?
    与其把钱拿去贿赂官员,贿赂太监,你为何不拿来贿赂皇帝呢?对不对
    吴守礼就是这样想的,他也得到了对应回报。
    除了官职以外,万历皇帝收了钱是真办事的:
    万历四十四年,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骆骎曾以吴家隐报黄山官税为由,拟将黄山山场地的一半没收入官。
    而万历对这份题本的态度是:留中不发!
    哈哈哈!
    然而,万历亡了啊,现在是天启当权的时候了。
    这时候,两桩陈年旧案,就成为了吴家灭门的导火索。
    第一桩:吴养春、吴养泽争祖产案
    吴守礼死后,在祖产析产时,吴养春分得了2400亩黄山山场地和淮扬、天津、仁和等处的盐务。
    其弟吴养泽不甘心这些黄山山场地让吴养春一人独占,因此对簿公堂。
    这事最后没闹成,吴养泽中途死了(不知道是不是吴养春下的黑手,请注意,我是客观公正的,我始终没说吴养春就是什么好人。)
    结果吴养泽的家仆吴荣起了黑心,不仅私吞了主人家产,还霸占了主人的妾室。
    歙县虽然山多田少,但其实是个读书大县。
    商人有了钱,最是热衷资助学业,因为希望官商相护嘛。
    所以这件事对当地士风浓郁的宗族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于是吴养春便告到县衙,要求将吴荣置之重典。
    然而,吴荣贿赂衙役,获释出狱,并潜逃于外,这事就没了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件案件,才有了前面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要求查没吴家黄山田亩一事。
    但万历留中不发了,而吴养泽身死,奴仆吴荣逃亡,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在这里里面吴荣或许也是个忠仆,在保卫自己主家的财产,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宗旧案:
    吴祚衍之死
    吴孔嘉之父吴祚衍,是吴养春的族兄弟,为吴养春打理家业。
    然而他却不明不白的死了。
    有三种说法:
    第一,宗族议事,当众侮辱:“众辱之,文石之父因郁郁死。”
    第二,身体不好,病死的:“孔嘉父以弱病死。”
    第三,贪了钱,被吴养春打死的:“养春怒,掷砚击之,中额死。”
    但不管是哪种说法,吴孔嘉认定了是吴养春杀害了他的父亲。
    他在寄宿黄山祥符寺苦读之时,一言不发,只在墙壁和床帐内写满了“死”字,以告诫自己不忘杀父之仇。
    一直到这里,其实吴家还没事。
    然而……
    东林、阉党的斗争风波将至,再与前述两桩恩怨情仇纠缠在一起。
    吴家败亡,就在眼前了。
    天启五年
    吴孔嘉进士及第,夺得榜眼。
    三月十八日中一甲探花,四月一日授翰林院编修。
    等到谢恩前一晚,他就已经写好了旌表高祖父母的陈情疏。
    黎明到朝堂,对同科状元余煌、榜眼华琪芳说及此事。
    两人惊讶于他为什么这么急切,吴孔嘉没有对二人提及杀父之仇,只说道:
    “我小时候读《孝经》起就怀抱这个志向,如今有幸迎来了这天,感觉一刻也忍耐不住了。”
    ——这忍耐不住的,又哪里是孝心呢?还有吴孔嘉背负了十余年的杀父之仇啊!
    然而吴孔嘉心中的怒火却还要再燃烧片刻才行。
    很快,机会来了。
    重修三大殿需要很多木头。
    天启五年九月
    给事中霍维华上疏建议“加取黄山之木”。
    这其实是一个很合理事情。
    因为取木这个事情,其实劳役很重。
    过往从云贵等地取木,现在多一个黄山分担一下,合情合理。
    但在歙县的吴养春听到这个消息吓得不行。
    在明朝,大木这种事情,和皇家扯上关系,那就是找死了。
    于是他吩咐家人吴文节持亲笔书信一封,赶赴京师疏通关节。
    吴文节带着3万银两与吴君实、吴蹇叔、程梦庚、许应章、茅培等到京城四处打点。
    其中程梦庚是监生,在京师熟人较多,竟通融到内阁首辅冯铨府中。
    而冯铨,正是此时阉党一派的文臣头头。
    天启六年三月
    眼看金银开路,此事就要功成。
    吴文节也松了口气,然后他多余地做了一件事情。
    他去吴孔嘉的家中拜访了。
    毕竟族中资助多年的子弟高中探花,这感情总要再维护维护。
    说不得吴家的生意还能更上一层楼才是。
    到那个时候,又何必像如今这样,四处拿着金银开路呢?
    官商官商,有官才有商啊。
    这一去,那就坏了事。
    吴文节居然在吴孔嘉的家中,看到了那个潜逃多年的背主家仆吴荣!
    他震怒之下就要擒拿吴荣见官,但却碍于吴孔嘉情面作罢。
    吴荣惊恐万分,当夜就将吴养春杀害吴孔嘉之父之事重提。
    多番使力之下,吴孔嘉终于下定决心!
    而吴孔嘉此时参与编撰《三朝要典》。
    刚好就能搭上魏忠贤的线。
    于是,吴荣出首,告发吴养春霸占黄山,隐没田地,迫害家人、兴建学院等事。
    魏忠贤如获至宝,当即东厂堤骑四处,将一干人等捉拿归案。
    为何魏忠贤如获至宝呢?仅仅是为了钱吗?请容我卖个关子,我们先顺着钱这件事把这事情说明白了。
    魏忠贤牌榨汁机,登场!
    魏忠贤先是将入京跑动的吴君实等六人捉拿在手。
    口供证据拿足以后,在天启六年闰六月,魏忠贤这才正式上奏吴养春前述等事。
    天启大怒,下令其余案犯:“著锦衣卫差的当官旗前去,与同抚按提拏,扭解来京,一并究问。”
    天启六年七月
    吴养春等一干要犯,在锦衣卫千户王莅民所率缇骑的押送下抵达京师。
    然而刚到京师,他便跟着王莅民,将数万两送到了掌锦衣卫事的左都督田尔耕手上。
    有用吗?
    没有用的,这个案子已经不仅仅是钱的事情了。
    冯铨保不住你,田尔耕当然也保不住你!
    天启六年九月
    很快,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吴养春坐赃银六十余万两,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其山场木植银三十余万两。
    总计103.6万两,开抢!
    天启六年十二月
    工部营缮司主事吕下问奉命前往歙县追赃。
    这家伙可了不得,出个差事,拖家带口三十余号人一起过去。
    到了发现吴养春的家业已然衰落了。
    吴守礼死后分五支,而吴养春之父下来又分了多支。
    吴养春本人的家业,离这所谓的一百万两赃款,实在是差之甚远。
    问题不大。
    吴养春不够,还有吴氏宗族。
    吴氏宗族不够,还有整个歙县的人家嘛。
    但是,我们是做官的,要文明一点,不能那么没手段。
    于是吕下问,将吴养春那号称价值三十万两的土地拍卖,强令当地富户购买。
    当然,他自己也要多少赚一点。
    赚多少呢?不多,只是稍加两万两而已
    (这里也是明末贪污的一个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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