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城曰:不赎第(2/2)页
不掩饰地飘舞,锋芒毕露。
因为太过锐利的气势,直到其人走近,城门边昏昏欲睡的罪卫,这才发现他身后斜负的一支长枪。
此枪外观古拙平凡,仿佛配不上这个人的锋利,但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又非常和谐。
“懂规矩吗”这名罪卫靠坐在城门边,懒洋洋地问。
倘若是新入城的人,他便会把“命金”的规则再说一遍。
不赎城并不需要森严戒备,只需要一个人坐在城门口收钱便是。即使是一个寻常的老人,也足以胜任。
无论多么穷凶极恶的家伙,要想进不赎城,就不可能不给罪卫面子。
来人是懂规矩的。
阳光下,一枚刀币凌空翻转,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落入这名罪卫手中。
如果此人送来黄金万两,他都不会惊讶。
有时候越是手段凶狠的人,越是惜命。越是恶徒,越是有钱。这种人往往舍得为自己的性命投入巨额财富。
哪怕一次缴纳几百几千颗道元石作为命金,他也不是没有见到过。
但这枚刀币入手,这名罪卫反倒来了精神。
这只是一枚刀币,而且还是一枚不怎么值钱的庄刀币。
这意味着,几乎这座城市里的任何人,都出得起杀他的“赎金”。
也就是说,他毫无保障地走进一座全是凶徒的城市,而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杀他。
无论他来自哪里,有什么背景。不赎城的恶徒们都不会在乎这些。
哪国的律法,也管不到不赎城。
他们进入不赎城,本就是在外面罪大恶极,活不下去。
这个只身负枪的年轻人,投出这一枚庄国刀币。仿佛在对这整座罪恶的城市宣布:想杀我吗尽管来。
罪卫收下庄刀币,取过入城简,潦草地记了一笔。
又问道:“名字”
没有丝毫停顿,那个背负长枪的身影,已经大步走进不赎城中。
只有一个与本人同样锋芒的声音,如长枪坠地,直插在城门处。
“祝唯我。”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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