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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冲锋枪与两个消息第(2/2)页
“带几个战士,咱们一起去靶场试一试。”

    子弹型号和驳壳枪通用,让李大团长对手里这冲锋枪的性能十分期待,从和陈老弟做生意开始,他出手的武器装备,就没有性能不好的。

    张大彪在一旁一边组织人手搬运粮食弹药物资,一边眼巴巴的看着团长手里的枪,心里处于极度震惊状态。

    他才刚刚和陈老板说了想要冲锋枪,这转手就给送来了

    陈老板果然是神人啊

    “团长,让我来试一试这新枪,我感觉这东西,很适合我们特种小队。你看,鬼子山本特工队使用的就是冲锋枪,要是可以,先让我们装备上。”

    张大彪放下手里的粮食袋,冲过去说道。

    “行,你也一起来。”

    李云龙点头同意。

    随后,李大团长带着和尚和张大彪等人,每人带一支冲锋枪,再抗起装武器的箱子,向靶场走去。

    试枪很快,仅仅半个小时,就完成了所有的测试。

    因为张大彪离开,赵刚便留在原地组织物资运输,没有参与新枪的试射。

    “这冲锋枪怎么样”

    回到团里,赵刚迫不及待的询问李云龙武器的性能。

    经过这么多次战斗,赵刚也感觉到了,独立团需要一种便于携带的冲锋枪来加强近距离火力,尤其是每次发起进攻的突击队,驳壳枪对于突击队来说,射程短,操作有些不方便。

    一看到李大团长此时的表情,赵刚就知道了结果。

    这枪,这新武器,李云龙十分满意。

    “很不错的枪。”

    李大团长脸上满是笑容:

    “这冲锋枪虽然结构很简单,但也有半自动和全自动两种射击模式,而且射击精度也相当不错,第一次上手,短点射,一百多米的靶子就能枪枪命中,两百米的靶子,精度也十分可观。”

    “而且枪托可以折叠,体积很小,质量轻,换弹匣很方便,带着这枪跃进冲锋,基本不影响战术动作。”

    “很适合突击队使用。”

    “战场突进,比总部那些美国的汤普森冲锋枪还要好用。”

    李大团长毫不吝啬他的夸赞。

    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在适当改进保险,添加快慢机之后,依旧保持了极高的简洁性,高质量的工艺也让精度和可靠性十分可观。

    一直以来,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独立团。

    每次突击作战,突击队携带的武器,总是有些麻烦,驳壳枪射程短,连续射击精度差,加上枪托之后握持依旧不方便,而机枪体型过大,带着不适合冲锋,至于栓动步枪,那就别提了。

    而这一次,这个问题彻底解决了。

    “哈哈,这枪可来的太及时了。”

    赵刚顿时喜出望外:“而且使用是驳壳枪子弹,补给非常方便。”

    “对。”

    “机枪和步枪都是毛瑟尖头弹通用,手枪冲锋枪也是毛瑟手枪弹,能省下后勤很多麻烦事。”

    李云龙感谢了一波陈凡:

    “这枪,可是陈老弟特意为我们挑选定制的。”

    “下次,一定留他喝一顿就,好好感谢感谢。”

    在经历过武器博览大杂烩时期之后,李云龙对枪械弹药统一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体会。尤其是对比八路军这种后勤能力薄弱的部队,更是如此。

    “你看看,这是箱子里的说明书。”

    李云龙递给赵刚一张说明书。

    接过说明说看了看,赵刚露出恍然的表情:“难怪这么像,原来这枪是用苏联冲锋枪改进过来的,为了减轻重量,竟然使用了铝制弹匣。”

    李云龙看了看一旁的急不可耐的张大彪,说道:

    “这枪,就先给特种小队装备上吧,剩下的集中到一营里面,咱们在一营组建一个突击队,进攻的时候可以发挥冲锋枪的火力优势。”

    “好。”

    赵刚点头同意。

    “团长,政委,我一营保证,绝不辜负这新武器。”

    张大彪顿时喜出望外,他还没想到团长政委居然把所有的冲锋枪都给他。

    “这是给一营的,你小子可得把位置坐稳了。”

    李云龙鄙了一眼张大彪,语气很是不客气:“现在全团大扩编,别到时候被人打下去,变成二营长或者三营长了,到时候别找我哭。”

    独立团规矩,没隔一段时间大比武,决定各营排号。

    “嘿嘿嘿”

    张大彪眯了眯眼睛,霸气侧漏:“这一营长,永远是我张大彪的。”

    第二日,清晨。

    心情愉悦的李云龙正准备带部队去训练,便接到了两个消息。

    “老李,那个朱子明,刚刚申请出村了,看样子,是打算给鬼子传递消息,我批准他出村,然后派了两个战术跟踪了他。”

    “团长,丁团长可孔团长过来了。”

    “哈哈哈”

    李云龙顿时喜笑颜开。

    这两个可都是好消息啊。

    “朱子明终于行动了,看看这会,咱们这间谍能不能引来鬼子,让我多赚几挺重机枪。”

    “老丁和老孔,这两个狗东西终于来了,劳资等他们两个已经很久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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