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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非洲人民的好朋友第(2/2)页
民的名义剧组要到

    明年春夏开机,曹轩也没有过多理会,休息了几天就直奔中东。

    卡塔尔、迪拜、沙特、阿布扎比

    此时中东土豪的名声在国内还没有开始出圈,但其城市的豪华程度,堪比国内一线城市,甚至部分要尤过之。

    毕竟国内大城市思量考虑的多,还是以人民居住生活为主,这帮土豪就更自在一些,再满足居住需求之外,城市建设突出的就是一个「壕无人性」。

    当然,人家也不是真的傻到钱多没处,一定程度也是基于旅游发展考虑。

    毕竟中东地区旅游条件比欧洲、东亚、美国、澳洲那边都要差一下,仅靠所谓的沙漠风光和阿拉伯元素也达成不了显著特色。

    所以人为的制造「奇观」,还有打造销金窟和奢侈的符号,也未必不是一条旅游特色路线。至少很多富豪还有想要炫富的人,都想来这边体验一下所谓的世界第一家七星级酒店,和世界第一高楼阿里法塔。

    迪拜甚至已经成为了土豪的代名词,阿布扎比和卡塔尔等地,现在都跟在后面学习。就连曹轩也不能免俗,每次来这边,总要去试一试七星级酒店。

    坦白说,并没有啥特殊的,至少正常套房就是普通的高级酒店,甚至还比不上曹轩在国内住的几家酒店。

    当然,人家也有招牌套房,曹轩在阿布扎比就碰上一个专门为他准备的总统套房。

    怎么形容呢四个字金碧辉煌

    整个房间都是浓浓的土豪金色调,最离谱的是,这里面竟然有真金,床的床头柜就有纯金纹饰,浴缸更是号称主体为纯金打造,更离谱的是,马桶也是金的。

    真的,曹轩电视剧见多了,现实还是第一次见金马桶。

    他倒不是觉得奢侈值钱,以他的身家,给自己弄一座金屋也没问题,但关键这特么也太糟蹋东西了,而且显得很那啥。

    而且他非常好奇,工作人员为什么给他准备这样一间房,自己的气质有那么俗吗

    曹轩最后还是把房间给换了,住这样的房子,他晃眼睛。

    张崇倒是很恋恋不舍,他特别好奇那个马桶是否真的通体由纯金打造,不会是镀了一层金皮蒙他们的吧。

    「金子软,你掐一下试试呗。」「掐了,没掐动。」

    「估计不是纯金,里面掺了东西,手指劲不够,你用牙咬试试,能咬动就说明掺的不多。」

    张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敢赌这东西有没有人用过,只能离开,并愤愤表示。

    「估计他们就是这个心思没人查验真伪,可不就是由他们说。」

    曹轩却觉得未必是假,有钱到一定份上,那

    是真不把钱当钱,金马桶固然荒唐,更离谱的也有。

    他就认识一个喜欢收藏拐棍的意大利老头,家里藏一个库房的拐棍,上面镶嵌各种宝石,包括有指甲盖大小的钻石、玻璃种的翡翠、祖母绿、蓝宝石、红宝石无数。八壹

    把那老头的库房劫了,估计国际高端宝石市场都得受些波动。

    每次看到他们,曹轩都有一种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冲动。

    什么他比他们还富,那就算了

    曹轩在中东演唱会比较开心,工作之余,衣食住行人家安排的是真周到,还有一大帮土豪粉丝追着送礼物,不要都不行。

    论身家,这帮人也没几个能比得上曹轩,但是要说会花钱败家,曹轩就是弟弟了。

    没办法,八代贫农穷怕了,有钱都不会享受,人家几代守着石油这个聚宝盆,那是真的富贵逼人。

    任是曹轩各种推辞,拒绝了绝大多数,离开时名下还是多了一座

    海边别墅、一艘小型游艇、一架小型飞机、两头狮子、一队骆驼和各种杂七杂八的礼物。

    从中东离开后,曹轩又在非洲和澳大利亚举办了告别演唱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非洲举办了几场演唱会,但主体歌迷还是以白人和阿拉伯人为主。

    这也是没办法,曹轩倒是不介意去一些黑人多的国家开,但确实是基础条件不足,老百姓也没啥钱,对演唱会也没什么兴趣。

    曹轩开演唱会是为了回馈歌迷,但也没想着赔本赚吆喝,所以只能以这些经济较好的非洲国家为主了。

    而且演唱会也不是没有黑人歌迷,南非本地还是有一定黑人歌迷的,而且很多其他国家的富裕阶层,有条件的也愿意到南非、摩洛哥这几个举办演唱会的国家看。

    很多黑粉借此生事,说曹轩是作秀,但在非洲本地,对曹轩演唱会评价极高。

    毕竟没有几个巨星来非洲开演唱会,曹轩能来,在非洲人心目中就很加分了。

    南非国家电视台甚至亲切的称呼曹轩为非洲人民的好朋友,感谢他给非洲提供的精彩演出和尊重。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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