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时间的灰烬第(2/2)页
林东就这么单枪匹马地找上门去了,结果
“为了一碗儿粉而失去了一根手指,值得吗”
“不值得,但我吃了两碗儿粉,身上只带了一碗儿粉的钱,没办法,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你要不要脸”
“那孩子说她父母都被那个恶霸杀了,所以她才一个人在那里卖粉儿,我不能在她那里吃白食。”
“我现在砍死你不算乘人之危吧”
“唉本来我应该没事的,但是我的剑没有以前快了;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对就去做,从来不会想什么代价,但一直跟你混在一起,让我渐渐迷失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样,因为我知道狄不倦绝对不会为一碗粉去冒险,这是我和你的分别。”
那天我被这吃白食的气得不轻,好在没过几天,他终于决定要离开我这里。
“你打算去哪儿”
“你老叫我吃白食的,那我就去加入丐帮好了,我以后要当乞丐中的霸主。”
“那是什么”
“还是乞丐。”
“嗯那她呢”
“带她一起去啊,像你说的,事在人为,谁说过不准带老婆闯荡江湖啊,对不对”
我终于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喜欢林东,因为跟着脸皮这么厚的人永远有饭吃。
看着他们走的时候,我很妒忌,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机会,不知道为什么却放弃了。
林东走了之后,天一直在下雨。
每次下雨,我就会想起一个人,她曾经很喜欢我。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其他原因,每次我要离开她远行的时候,天都会下雨,她说是因为她不高兴。
后来,她嫁给了我哥哥。
她成亲那晚,我曾去找过她,我要她跟我走。
但最终,我还是独自离开了漕帮。
永泰初年,新帝登基,大赦天下。
胡闻知应该也被放出来了,但他是不会再来我这里的,以后也不会再见我了。
很多年以后,我偶然听说他早已出海东渡,自此杳无音讯。
这年惊蛰,我整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封手信。
当初因为误会了胡闻知,这信我随手一放就找不到了,没想到它现在又出现。
这信是我的嫂子阮氏写给我的,她告诉我,不久前她发现自己已有了身孕,希望我能知道这件事。
算命的曾说我:“夫妻宫太阳化忌,婚姻有实无名”,想不到是真的。
我在门外坐了两天两夜,看着天空不断的变化。
然后我理解了林东饿肚子的感觉真的不好,而且并不能帮你思考。
那天晚上,我喝了那坛醉生梦死。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我深爱了二十多年的女人,居然会对我用泻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我也是头回知道,原来加在酒里的泻药过了一年多仍有药效。
要是我当时就想明白,其实她真的很蠢,而且非常乐于在此后的人生中不遗余力地折磨我,我或许就不会回去了。
可我毕竟年轻过,糊涂过
没过太久,我就离开了这片沙漠,重回了漕帮。
我走那天,黄历上写着:驿马动,迫水入辰,东生风雷。
弘德二十四年,冬,登州。
胡闻知:“我一直以为你们会在一起,为什么不嫁给他”
阮氏:“他从没说过喜欢我。”
胡闻知:“有些话不一定要说出来。”
阮氏:“我只希望他说一句话,他都不肯说。他太自信了,以为我一定会嫁给他,谁知道我嫁给了他哥哥。
“我成亲那天,他要我跟他走我我没答应。
“为什么要到失去的时候才去争取既然是这样,我不会让他得到。”
胡闻知:“你觉得这样你就赢了”
阮氏:“我有没有赢我不知道,但他一定会输。”
那日胡闻知临行前,阮氏给了胡闻知一坛酒,和一封手信。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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