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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我只要干掉音舞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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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落落来到动物园,尽管不是周末,可人流量也是挺多的。
    走在动物园,他们看了老虎、狮子、大熊猫。
    “咦!还有平头哥。”
    郑歌咦了一声,有趣的打量着笼子里的平头哥,果然是平头白发银披风。感觉这个动物园胆子好肥,竟然敢养平头哥……
    “干爹,什么是平头哥?”
    落落看向笼子里,那个体型不大,但很有气势的动物。感觉好可爱哦!
    孙筱雨也有些好奇。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动物。
    “平头哥啊!学名蜜獾。”
    郑歌笑了笑,说:“蜜獾栖息于非洲热带雨林,或者是开阔的草原地区。一般是独居,或者成双成对的生活。多在黄昏和夜间活动,白天在地洞中休息。本性凶猛,生存力强,一般都以小型哺乳动物、鸟、爬虫、坚果等为食,还会捕食毒蛇,特别喜欢蜂蜜。”
    “蜜獾被称为动物界最勇敢,最无惧的动物。有一句话是这样形容蜜獾的:平头白发银披风,一生都在征战中。”
    “它还有句座右铭:不是正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并且有仇必报。就是面对狮子老虎这等猛兽,也敢冲上去对干。”
    “因此,蜜獾啊!因为它的勇敢,都快成为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了。而且还有同类相残的现象,幼崽存活率不过50。”
    看着笼子里的蜜獾,郑歌不由地笑了起来。
    “哇,好勇敢的动物啊!”
    落落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有点把蜜獾抱回家的蠢蠢欲动。
    郑歌:“……”
    真是个傻丫头,养蜜獾?
    还是算了吧。
    平头哥的黑历史太多了,什么越狱之类的,都存在过,他可不敢养。
    “这,这是动物界的魔鬼吧。”
    孙筱雨无语的看着笼子里,提倡不过70厘米的小动物。
    郑歌笑了笑。
    “哈哈,兄弟也会平头哥爱好者吧。哈哈,咱们志同道合,倒是可以聊聊。”
    一个哈哈大笑的声音传了过来。
    郑歌转头看去,眉头一皱,“你?”
    “是你?”
    正哈哈大笑的青年,看到郑歌,脸色一僵。旋即冷笑一声,“呵呵,怪不得都说郑总冲动、胆大,敢打敢拼……原来是喜欢平头哥啊!这就不奇怪了。果然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动物。”
    麻痹的,这家伙瞬间把“志同道合”那四个字,给抛在了脑后。
    “嗯,你是杜生的儿子吧。”
    郑歌一副长辈的姿态。
    这青年正是杜祺,身份地位上,郑歌可以和杜祺的父亲杜生平起平坐。而杜祺,只是一个富二代,属于晚辈。
    毕竟郑歌可是经常和杜祺父亲那一辈的人,称兄道弟来着。
    “你……”
    杜祺变了变,却无力反驳。
    前几天参加一场酒会,因为郑歌也在,他躲在角落没露面。确实看到郑歌和自己父亲那一辈的人,老哥老弟的称呼。
    想到此,他压下心里的愤怒和郁闷,脸上带着冷笑说,“希望郑总能够永远得意下去。”
    说完,杜祺带着一脸茫然女伴,朝动物园外走去。
    看着杜祺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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