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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金莎莎的背景第(2/2)页
话音刚落,罗亮拿起一瓶酒,非常豪爽的敬林初雪,他从进门到现在没有看过沈七夜一眼。

    但是沈七夜看的出来,罗亮这人不错,而且豪爽,不像有点地导,拐弯抹角讨要红包,他非常突兀的端起酒杯,与罗亮对碰。

    “亮哥,下午的事情,多谢。”说完,沈七夜喝了一瓶啤酒。

    罗亮差点酒瓶没拿稳,摔在地上啊。

    毕竟他只是一个导游,而人家夫妻是公司的老总,身份有别,而且下午时,罗亮还以过来人的身份,教训了沈七夜好几句,他非但不生气,反倒主动跟自己先干为敬

    就以罗亮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的经验来看,他顿时觉得沈七夜这人不简单。

    “拿得起放得下,这个沈七夜有点意思。”

    等到沈七夜喝完一瓶啤酒,罗亮紧跟而上也吹了一瓶,然后林初雪在两个大男人中间插科打诨,包厢内的气氛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沈总,我罗亮今年三十好几了,看在我年纪比你大的份上,我叫你一声沈老弟,你不介意吧”罗亮抱拳说道。

    沈七夜也抱拳回敬:“不介意。”

    金莎莎都要卖罗亮一个面子,他人在金山市,却对千里之外的新市开发了如指掌,这人一看便很有故事,沈七夜自然不介意称呼上的高低。

    “沈老弟,你当我是哥,那哥哥有些话就不得不说了。”罗亮面色凝重的说道:“你们接下来几天的团建,可能会不是很顺利。”文網

    林初雪俏脸大变,赶忙问道:“亮哥,是不是因为金莎莎”

    罗亮点头。

    林初雪气的脸色铁青,说道:“这女人怎么能这样,白天的事情我们都已经道歉了啊,而且我看金莎莎的老公也不怎么样,难道她能量这么大,还能影响我们的团建吗”

    沈七夜拍了拍林初雪的香肩,让她不要过多动怒,就是因为金莎莎的老公不怎么样,所以她能买的起十万一套的婚纱,说明很多了问题。

    罗亮特意起身去外面看了看有没有人,然后把门关严实后,说道:“林总慎言金莎莎曾是我们金山市首富的秘书。”

    “啊”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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