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买书包第(2/2)页
儿的人实在是有点多,虽然是周末,但是来买东西的人依旧不少,尤其是小姑娘,更多,他实在是懒得往里挤,索性蹲在门口等吧。
而且他也是不太能理解,那笔不是啥样的都一样用吗,为啥非要挑粉色的难道写字会更好看吗
不过不理解并不妨碍他耐心等,小女孩儿喜欢好看的东西很正常,他可是个马上要成为真正男子汉的人,他爸说了,老爷们儿必须得对女孩子好一点才行呢所以等也就等了呗。
只是他本来想的是等这小姐俩挑完喜欢的东西,他再给妹妹付钱买了,可是为啥这小姐俩直接就是付完钱走出来的呀
“崽崽,你这钱是谁付的呀我记得你没带钱呀”
“我付的呀”
鹿小夏理直气壮的把崽崽挑的那些文具塞到了她背着的粉色小书包里面。
“那哪儿行啊,这多少钱呀我给你,我今儿带钱出来了的”
“说起来咱们都是亲戚,我和崽崽又是同桌,这也没几个钱儿,我花咋的了你有意见”
看着小姑娘鼓着腮帮子挥着拳头,一副你要敢说有意见,下一秒就要锤爆你狗头的样子,刘启靖沉默了一下,但还是继续说道。
“虽然是亲戚,但是咱们也不能这样,你的钱也都是你爸爸妈妈给的,不能这样花的,而且这东西应该也不便宜,多少钱我补给你。”
“我没爸妈,这些钱不是她们给的,是我大爷爷给的,他本来就说让我和崽崽做同学多照顾照顾崽崽”
还没等鹿小夏说完,刘启靖直接把自己那七块五毛三一股脑的塞进了鹿小夏穿着的棕色裤子兜里。
“拿着吧,等你以后自己赚钱了,你想给崽崽花多少我都没意见,但是现在我们还都是孩子,钱不能这样花”
刘启靖是有自己的坚持的,既然算不明白花了多少钱,那干脆就把这些钱都给她好了,反正肯定是只多不少。
他不喜欢欠别人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