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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三百万的销量,这真的只是个开始第(1/2)页
“来,为我们的事业蒸蒸日上,干杯”

    “干杯”

    一起站起来碰过杯之后,大家集体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之后,干过一杯的众人,这才在曹志强的双手示意下重新落座,但全都没有动快子,而是一起目不转睛的看向依旧站在主位上的曹志强,明显是等着曹志强再说几句。

    对此,曹志强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放下酒杯笑呵呵的道:“既然大家都想让我说,那我就多说几句。

    这个,成绩是显着的,未来是光明的,至于其他嘛

    算了,今天是庆功宴,关键是吃好喝好。

    所以,废话不多说了,大家放开了吃放开了喝

    就这样,开吃”

    说完,曹志强直接坐下,然后第一个拿起快子,开始伸向眼前还冒着热气的糖醋鲤鱼。

    一看曹志强动快子开吃了,大家这才轰然一笑,然后也纷纷拿起快子笑呵呵的开吃,场面立刻就快活了起来。

    好吧,这是红光出版社内部举行的一次庆功宴。

    至于庆功的主题嘛,主要就是祝贺怒放的生命这张专辑的热卖。

    因为只用了十二天,也就是在昨天的时候,怒放的发行总量正式突破三百万张。

    这可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成绩。

    为了这个成绩搞一个内部庆功宴,犒劳犒劳大家,再正常不过。

    实际上,不是说过去没有发行量这么多的唱片,而是建国后,国内还从没有在短短十二天的时间里,单张唱片的发行量就超过三百万张的先例。

    可以说,曹志强的那张怒放的生命,算是开创了一个历史。

    如果是在国外,那么按照这个销量,曹志强已经可以妥妥的算是天王巨星了。

    要知道,在此时的米国,单张唱片销售量超过五十万就是金唱片,超过一百万就是白金唱片,销售超过1000万份就是钻石唱片。

    而在香江的标准,25万张就算金唱片,5万算白金唱片,10万算双白金,15万算三白金。

    所以无论是比较苛刻的米国,还是相对宽松的香江,曹志强目前的这个成绩,都可以算是白金唱片获得者。

    当然,由于国内消费水平在那摆着,怒放的销量虽然不错,但利润实际上并不高。

    可利润再低,如果加上恐怖的数量,总体利润同样很高。

    就目前的情况来讲,三百万的销量,利润是很可观的。

    就以利润最低的正规国企发行渠道,也就是新华书店、供销社、百货公司之类为例。

    这些渠道都是按照定价五五分成,也就是2盘磁带,他们就要赚14元,而华夏音像公司赚剩下的14元。

    问题华夏音像公司还要负责成本,也就是12元,所以实际的利润,是每盘磁带02元,也就是两毛钱。

    三百多万的销量,国企的渠道数量是最好统计的,因为对这些单位都是一批一批的限量供应,到目前为止,销量总共是62万张,全部售罄。

    六十二万张唱片,按照两毛钱的利润算,那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也是124万元了,这才仅仅过去十二天啊,几乎就是一天一万的赚。

    当然,真正的赚钱大头,其实是红光百货公司的小红屋便利亭,以及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

    先说小红屋便利亭。

    小红屋便利亭的销量虽然最低,目前只有十五万出头,可单纯就利润来讲,小红屋的利润反而比国企渠道更多。

    因为小红屋连锁便利亭,每销售一盘怒放,红光百货公司能有03元毛利,华夏音像公司能有一元钱毛利。

    先不算红光百货公司的收入,只算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十五万的销量,也妥妥过十五万了,就毛利润讲,确实超过了新华书店等国企销售渠道。

    但这两个渠道的利润,跟销售大头红光出版社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渠道,就是出版社的销售部。

    所以按照正常流程,其实是红光出版社跟华夏音像公司签署了销售协议,由红光出版社代销售一部分华夏音像公司出品的怒放磁带。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名义上是销售部,其实是一个加盟连锁性质的销售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跟李有福签署一个用工协议,名义上算是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就可以算是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

    这些个合同工呢,平时不发工资,好处是可以自己掏钱,通过红光出版社购买工人才能买的工人保险,包括养老跟医疗,以及用自己的钱,以内部价购买红光出版社职工才能享受的工人福利,比如差额粮票之类。

    但这些好处还不至于打动那些个体户,真正打动他们的,还是他们可以用远低于外界的价格,合理合法的拿到红光出版社销售的产品,并且还能合理合法的在外销售出版社认证过的产品。

    比如红光出版社自产的图等等,这些合同工性质的销售专员,都可以光明正大的摆摊贩卖。

    到时候,万一有人查他们,他们就是妥妥的国企销售员,不算个体户。

    这样的好处是啥呢

    首先一个,是这些人批了红光出版社的皮之后,算是有组织的人,不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户,各地的牛鬼蛇神见了他们,都不能按照个体户的性质对待,而是要先跟他们的后台,也就是红光出版社来交涉。

    红光出版社是京城国企单位,而且是还算文化单位,背后站着冶金部跟文化部,这不是一般地方单位能惹得起的,所以对这些红光出版社的“外派销售专员”,那些牛鬼蛇神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敬而远之不打扰,等于少了很大一块儿额外费用。

    其次一个,那些人成为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合同人员后,就算是国企职工了,那么他们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单纯的个体户。

    也就是说,他们不用交个体户的工商税,而且没有个体户的各种限制。

    比如雇佣人数限制,资金规模限制等等,都不受个体户的框架限制,而是按照国企的标准来。

    等于说,每一个地区加盟商,或者说分部的销售人员,都可以自行招兵买马,扩大销售人员跟销售范围。

    换言之,每一个加盟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理论上都可以自行雇佣八人以上的团队,然后他们不用再自己干个体户,而是直接搞批发商,还是光明正大的批发商。

    批发商的利润,可远比个体户多,资金规模也更大。

    更有意思的是,他们因为是国企,所以他们的资金可以走红光出版社的国企账户,所以哪怕资金规模再大也没关系。

    与此同时,因为不同地区的销售分部都是一个单位的,彼此缺钱了,还可以在打申请之后,互相帮助,互相调剂,有那么点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意思。

    更不用说,红光出版社跟红光机械厂紧密合作,货物运输方面可以正规的走火车运输跟汽车运输,这是一般个体户做不到的。

    可以说,在私营经济允许出现之前,这种加盟模式,或者叫挂靠模式,是最理想的经营状态,好处不要太多。

    好处多,约束当然也多。

    因为加盟了红光出版社,成为销售部的一员之后,就要守出版社的规矩。

    比如说这些加盟个体户销售的产品,都要经过出版社认证,认证过的才能享受优惠,没经过认证的产品,你私自卖,不出事儿则罢,出了事儿的话,不但跟出版社无关,而且出版社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这些条款,都有正式合同的,里面详细记录了各种权利跟义务,总起来说是对出版社更有利,但对加盟个体户也还不错。

    目前为止,经过出版社人证的合法销售品,只有三款,分别是图书江湖行,单曲唱片红旗飘飘,以及专辑唱片怒放的生命。

    江湖行的销量自不必说,哪怕到现在了,也依旧是畅销书,且已经让大家赚的盆满钵满。

    红旗飘飘虽然销量总体上不是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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