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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你总遇贵人也就算了,你父母出去也能遇贵人!第(2/2)页
雾草,这是啥情况,这事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吧

    就连他周某人这个法盲都能看出来,对方这是绝对合同违约了。

    或者还有一些虚假宣传的成分在。

    但是没必要让您这么激动吧

    上次方大状这么激动是啥时候来着,网暴

    “方大状,你这是什么情况”

    周毅开口问道。

    方大状却没回答,转过头看着周欣然:“欣然,你说说这件事有什么能打动我的”

    啊周欣然低头看合同,又看那些视频,犹豫了一会还是道:“方老师,您是想借着案子来表达您的观点”

    “新民法典里的那条规定”

    听到这话,方大状顿时笑了:“不错啊欣然,现在都慢慢跟上我的节奏了,继续保持”

    “现在对于这个条款,法学界也有着一些争议,当然,有争议是好事,我也只是想阐述一下我的观点。”

    “有些人认为应该将精神损害赔偿限定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另一方才可以在违约责任中主张”

    方大状开始讲了。

    旁边,呼周欣然松口气,方大状什么都好,就是这种突如其来的考察太多了。

    也就是她刚刚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件事,否则,绝对不可能猜到。

    方大状现在打官司都是具有某种意义的

    当然,两位律师在那里聊天,旁边的周某人一下子觉得有点格格不入了。

    啥情况,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都应该是周菜鸟格格不入,怎么现在换我了

    好在方大状还是很照顾他这个知己的,眼见对方好像都开始冒星星了,赶忙停下来,看着周毅,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

    “周毅啊,我该说什么好呢,你说你出门总能遇贵人也就罢了,怎么你父母出门也能遇到贵人呢”

    啥玩意周毅一脸狐疑道:“方大状,你在说什么,这个事也能算遇贵人”

    “那当然,现在的旅游市场相比前几年来说确实正规了不少,虽然这种情况还能见到,但能如此经典地契合,说真的,太巧了”

    “巧的就跟写出来一样”

    方大状的眼中冒着光,然而周某人依旧眼睛里在烧蚊香圈,他在说什么,为什么我每个字都能被听懂,但就是不明白意思呢。

    旁边的周欣然笑道:“周毅,其实你把方老师当成医生就能理解了。”

    “好多医生在做手术的时候经常会评价病人的某个病变部位,遇到一些如同教科书般经典的情况时也会赞叹。”

    哦周某人恍然大悟,医生觉得那病变好标准,所以方大状也觉得自己父母遇到的这案子很标准

    “不单单是这样,周毅,如果你父母这案子放在去年之前,那就是个简单的违约责任。”

    “但是发生在去年元旦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而在以前,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等等那些规定,你可以在侵权行为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对于违约责任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却没有明确规定。”

    “听不懂,我说人话就是,以前违约了你不能要精神损失费,现在你可以要了,而且能和违约金一起要,明白了吗”

    这么解释当然也不全面,但起码能明白这个意思。

    你早这么说我早就明白了,周毅暗自吐槽道。

    还是精神损失费这个东西听起来更顺耳。

    “所以方大状,你的意思是,我不对,我爸妈这次能要双份钱”

    方大状点点头:“未尝不可,所以我才说,你爸妈这案子,真的是遇到贵人了。”

    “而且,看你之前的那些录音,说不定还可以试试退一赔三呢。”

    周毅已经听傻了,一方面退一赔三,一方面再要一份精神损害赔偿,这就是大状的境界吗

    怪不得他说遇贵人呢,不过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

    大概解释了一下,方大状就开始说起怎么做了。

    至于法学界对于民法典九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一些不同看法,方大状懒得说。

    如何能最直观的体现某条法律,答案是,案子

    以案释法,这是最高法每年都要做的事,选出经典的案例,来进行相关的法律解释。

    而现在,方大状打算做一次以案释法,通过这个经典的案例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你爸妈明天回来是吧,等他们回来了,你先去找那个旅行社吧,作为组团社,我们能且只能找它。”

    “至于它和别的地接社之间的事,那是他们的事。”

    周毅点点头,将咖啡一饮而尽

    他也没想到,方大状能把简单的一个合同违约责任弄到这样的高度,突然之间都感觉热血沸腾了呢

    方大状也已经将咖啡喝完,告辞了周毅,带着证据便准备回去开始整理。

    一边走,嘴里一边开始小声哼唱。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阴阳如反掌博古通今”

    后面的周毅笑着摇摇头,系统又已经很久没出来了,估计已经死了吧。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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