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65章 戏说梁山  我的岳父是崇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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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章 戏说梁山第(2/2)页
甘辉挥了挥手,这事儿说来话长了,这还不都是那位殿下的意思嘛,如今看来咱殿下就是高瞻远瞩。

    他向着东方大明的方向抱了抱拳:“殿下英明。”

    “来人”

    “叫通译来。”

    赶紧找了个通译过来,稍一沉吟,甘辉亲自动笔写下了一封长信,叫人想办法送去拿骚港交给大名鼎鼎的摩根船长。

    三天后,拿骚。

    当然了,拿骚港现在还不叫拿骚,这是个什么地方呢,就是后世的巴哈马群岛,大名鼎鼎的海盗之国。

    其实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和巴哈马群岛之前,这个群岛并没有自己的名字。

    岛上原居民为卢卡约斯人,他们世世代代过着渔猎生活,后来哥伦布发现群岛并在圣萨尔瓦多岛登陆。

    土著人用盛大的庆典欢迎了哥伦布一行人。

    “咳。”

    当然了,哥伦布未必是一片坏心,他也不知道他的地理大发现对当地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死亡,瘟疫,灾难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说。

    地理大发现嘛。

    紧接着在哥伦布之后,西班牙军队于一百年前来到了这里,快速占领了这座殖民地,西班牙总督把这片群岛命名为巴哈马。

    由于欧洲商船往来美洲大陆必然经过这里,而群岛浅滩众多加之恶劣天气影响,商船经常搁浅沉没,于是滋生一群专为商船引航的人。

    这些人大部分来自欧洲,后来这群人有意识地将商船引入浅滩,并抢劫商船,以至于后来发展了众多以抢劫商船为生的海盗。

    传说中的金银岛就在这里,因为恶劣的天气环境,这里的沉船,宝藏确实很多,最早的一批海盗就是跑到这里捞沉船的。

    后来

    后来就不提了。

    “当一个海盗酣睡时,他的美梦不是死后上天堂,而是有一天能回到他最爱的拿骚港。”

    这首流传在加勒比海的民谚中的拿骚,就是传说中的海盗王国,也是历史上那些真实海盗们的聚集之地。

    拿骚

    并且这里距后世的美国的迈阿密城只有五百里,算是大漂亮国的后花园了,设施齐全的港口里停满了各种船舶。

    高高飘扬的海盗旗,醉醺醺的酒鬼,雇佣兵,水手云集于此,在城内的小酒馆里穿梭着。

    还别说,这座海盗秩序管理下的繁忙港口,比西班牙殖民官员管理的还好,至少这里没有黑奴制度。

    黑奴只要愿意投靠海盗,愿意在战斗中卖命,也是可以被当成自己人的,享有和白种人同样的战利品,这也是后世大漂亮国制度的发源地。

    也是海盗共和国的由来,所以说大漂亮国的祖先是一伙海盗,这是真事儿,千真万确的历史。

    城内最大,最奢侈的酒馆里,亨利摩根提着一瓶朗姆酒,不停的揉搓着自己酸痛的太阳穴,眼睛已经有些红肿。

    这位大名鼎鼎的摩根船长已经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

    他冤呐

    原本这位年轻气盛的海盗头子,小算盘打的啪啪响,他先是以重金厚利纠集了两千多海盗,成功偷袭了背风岛。

    因此赚了个盆满钵满,连一个毛也没剩下。

    可是这位仁兄一琢磨,东西他是抢走了,那么大一座岛又搬不走,又怕被西班牙舰队算账,索性做了个顺水人情,把背风岛送给了荷兰人。

    来了个二一添作五,还拿了荷兰人的一笔好处费,可万万没想到这么好的打算,竟然被人横插了一杠子。

    荷兰人和法国人组织的联合舰队,竟然在岛上遇到了伏击,听说损失十分惨重,连联合舰队的司令官德鲁伊特中将也身负重伤。

    这还了得嘛

    摩根船长人都傻了,完全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他离开背风岛的时候还好好的呀,伏兵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可事实就摆在他的眼前,联合舰队因为轻信了他的情报而吃了大亏,这让摩根船长吓尿了,他都已经准备跑路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给他送来了一封长信,长信就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落款是东方大明北美都司。

    摩根船长人还是蒙蔽状态,都司是啥意思,大概是司令部的意思,可加勒比海这地方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明国人的司令部

    不知道。

    “明国人”

    关于明国人的传说,摩根当然略有耳闻,这是一个最近十年才崛起的东方陆军强国,听说崛起的速度很快。

    可海军

    摩根摸了摸头,面对明国人的招揽,一时间竟然纠结起来,他觉得这事儿有点不靠谱。

    明国人的海军虽说在好望角打了个胜仗,这件事他是知道的,可其中的水分他能不知道嘛。

    偏偏小孩子还行,可他是谁

    八岁就跟着家里大人出海打仗了,他当然明白海军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这需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积累。

    “嘶。”

    对于投靠东方大明,他并没有什么心理上的负担,他唯一担心的是大明的海军力量能不能罩住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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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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