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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咱们明天去领证吧第(2/2)页
小狗。

    他走近之后,发现竟然是一只马犬,单单从外表来看血统还挺纯。

    “这狗哪来的”

    李新月摇摇头:“不知道,我下来后它就在院子里撒欢了”

    “会不会是周围邻居的”秦风猜测道,晚上睡觉时经常听到外面的狗叫声,像马犬这一类的狗,一般都是有主人的。流浪狗大多数都是那些血脉不纯的杂交狗,其中以中华田园犬最多。

    “那我们带着它去问问吧”

    “好”

    于是两人带着狗子询问了下周围的邻居,结果这狗子是秦风老妈闺蜜家养的。

    “林姨,这马犬是你家的啊”

    这狗子一见到林乐芬,立马就跑了过去,显得很亲近。

    “对,是阿姨家的,它又跑你家院子去了吧”林乐芬点头笑道,随后打量了下李新月,又夸赞道,“你女朋友真漂亮,什么时候发喜糖啊”

    “快了快了。对了林姨,我让朋友送来了条金枪鱼,等下你记得过来拿啊”

    “金枪鱼那很贵吧”

    “还好,自己钓的,不需要花钱。”

    “行吧,那林姨占占你的便宜,也试试金枪鱼的味道。”

    “嗯,那我们先回去了。”

    告别林乐芬,秦风和李新月回去等待林奇他们过来,他们一大早就出发,估计也快到了。

    正想着两人什么时候到,结果他们就开车进来了。

    “秦风,鱼给你送来了,要我帮你切割吗”秦磊最近看视频学到了不少,正跃跃欲试呢

    “呸,滚一边去,我的鱼当然我自己来。”切割金枪鱼这可是难得的机会,而且鱼都已经放血去了内脏,切割起来也不会像杀猪那样特别血腥。

    这会,院子的情况也惊动了周围的一些邻居,当他们看到车里的金枪鱼时都忍不住议论纷纷。

    正常情况下,谁亲眼见过这么大的鱼啊

    连秦风父母下来后看到这条鱼,也咂舌不已。

    王爱莲自己的姐夫以前就是打渔的,也去远海捕鱼,但她还真没见过这么大的金枪鱼。

    这条大眼金枪鱼排酸后被放在了一条油布上,四五个成年人就可以直接拉着油布抬下来。

    把鱼放进院子里后,秦风让自己父亲拿出水管接上水,自己则去车内把切割金枪鱼的工具拿了出来。

    这会功夫过去,被现场的切割秀所吸引的人越来越多,直接就把院子给挤得满满。

    显然切割这么大的一条鱼,众人都很好奇。

    秦风拿起杀鱼刀,先把鱼鳍都给去了,接着就是把鱼尾砍下来。

    不过他没有像顾俊楠一样奢侈到直接把鱼尾给扔了,上面还有很多肉,周围也有很多人,可以切下来分给别人。

    接下来他拿起钩子固定住鱼头,然后举起杀鱼刀咔咔就是好几下。

    砍歪了

    没关系,最多浪费点脑部的鱼肉,问题不大。

    但这种爽劲,秦风觉得自己这几天憋的火都降下去了几分。

    旁边有人见到这大鱼头就这么被扔到了一边,眼馋了。

    “秦风,那鱼头还要不要,不要的话给我帮你处理了。”

    “呵呵”秦风抬头看了眼,发现这人自己都不认识,顿时呵呵一声,不搭理。

    哪来的脸这么厚,鱼脑这个位置同样有不少肉,还相当不错,亲戚都不够送,还给不认识的人

    把鱼给分割成四大块,都冲洗干净搬到自家的一楼大厅后,这群人发现没的看了,才自觉的离去。

    同时,关系好的邻居,还有一些已经过来了的亲戚被王爱莲都留了下来。

    李新月拿着一堆袋子过来,秦风便开始把鱼肉给切下,除了大腹的位置,别的都会给切一小块装进袋子,然后让王爱莲带着自己的准儿媳送人,顺便认识下这些邻居亲戚。

    一直忙碌到了中午,这条金枪鱼才处理结束。

    一群邻居亲戚唠嗑了大半天,见中午了也就纷纷告别离开。

    其实看似人很多,但大家分到的并不算特别少,一条重斤的金枪鱼,去头去尾,再把鱼骨的重量也去掉,剩下的肉大概还有130多斤。

    今天过来的亲戚邻居也就二十来家,每家大概给了四斤的鱼肉,不少了。

    接下来他又分出了三份,每分八斤,下午回学校那边的时候顺路送过去,给自家的两个舅舅和大姨妈。

    中午,留下林奇和林磊在家吃饭,秦风拿出了上次问顾俊楠家大厨要的秘制蘸料,他特意把两样蘸料都装了半瓶带过来,让没吃过金枪鱼刺身的秦父秦母很意外,没想到还挺好吃。

    他们这一辈的人虽然不太吃生食,但对刺身的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

    吃了饭,秦磊和林奇很快就离开,他们要好好休息,明天早起去收青蟹。

    其实林奇纯粹是因为秦风在家,所以才过来。要不作为老板的他压根就不需要这样跑来跑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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