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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送上门的熊大第(2/2)页
秦风全神贯注,当公熊再次往前走了一步时,他手指一动。

    “砰”的一声巨响,原来缓步后退的母熊顿时就被吓的飞快逃窜,逃跑的时候还不忘回头看看这声音到底是哪里发出来的。

    而被秦风击中的公熊,这会也忍着剧痛调头就跑。

    马克西姆见此连忙招呼众人上车,然后立马就沿着公熊逃跑的路线追了过去。

    秦风坐上车后生呼吸了下,缓了缓飞快跳动的心脏,随即变露出了可惜的神情:“可惜了,没有打中要害。”

    马克西姆闻言安慰道:“没关系,你已经做的很棒了。而且你打中了这头公熊背部靠近脖颈的位置,这也是致命伤,它跑不远的。”

    果然,在追了半个小时后,那头公熊便再也跑不动,趴在草里上休息着。

    这次秦风直接就爬到了车盖上,居高临下的拿着猎枪,给了公熊致命一击。

    马克西姆见此立马恭喜道:“哈哈,恭喜你秦风,你猎到了一头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动物,这值得拍照纪念。”

    “那当然”秦风拿着猎枪,自己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对比起之前钓到的顶级猎食者湾鳄,猎杀一头棕熊好像让他更有成就感,也觉得增加刺激。

    不过他们没有立马就上前,而是等了一会儿,确定棕熊没了动静后,马克西姆才带着几人靠近。

    阿尔乔姆则打了个卫星电话,让人过来把这头棕熊给带走。

    这头公熊体型极为庞大,目测体长超过两米三,肩高一米二,体重估计在八百斤左右。

    别说众人搬不动,就算是汽车也放不下如此大的一头熊。

    当靠近棕熊时,不管是秦风还是秦磊和林奇,都有一种心悸感,生怕棕熊会突然起来攻击他们。

    只能说不愧是食物链顶端的猎食者,就算死了,身上却依旧存在一股凶性,让人不敢靠近。

    不过见马克西姆来到棕熊的头部位置,伸手在它身上扒拉着伤口位置,秦风等人心里的恐惧感顿减。

    毕竟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他拿着猎枪,来到棕熊的旁边。

    秦磊拿起手机单独给他拍摄了一张照片,然后众人又一起拍了张合照。

    “风哥,这熊掌你一定要留着等我们一起吃,可不能偷偷给吃了啊”林奇提了提公熊的前掌,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秦风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别逗,熊掌好吃的也就前掌,其中左前掌最美味。就这么一个,我自己家人都不够吃,还跟你分享”

    “反正都出来打猎了,你要吃就自己打一头呗”

    熊在冬眠时会经常舔起前掌,会将脚掌上的老茧舔的极薄。

    以至掌心殷红渗血,其津液、胶质渗润于掌心,故前掌质嫩,营养丰富。

    前掌之中尤以左前掌制馔,最为名贵,也最富营养。这是因为,熊都是用前掌进食,并习惯用左前掌抓食人口,是个“左撇子”。

    而右前掌仅用来搔痒、爬树和捕捉猎物,所以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及珍禽肥兽的血液。

    熊为解馋,还经常偷吃山里人放养的蜜蜂。这样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着蜂王浆和蜂蜜。天长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渗透了。

    因此,左前掌质量较好,其他三掌相等而次之。另外,前掌小,组织均匀细密,掌花明显美观。

    熊的后掌是用来走路、站立的,掌长而大,质地肥厚,掌花不明显。所以,熊的前掌比后掌质量好。

    “切,这么小气,自己打就自己打。”林奇其实也就说说而已。

    既然都来打猎了,他和秦磊肯定也要个打一头熊回去。

    他们各自的亲人都不少,这些野味分一分,他们自己也不会剩多少,不过最好的精华肯定都会自己留着。

    比如熊掌和熊胆,麋鹿的鹿角这些。

    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一辆直升机飞了过来。

    因为位置的原因,直升机没有降落,而是有几个人下来询问情况,并做好记录。

    这些阿尔乔姆跟马克西姆回跟他们交涉好,其他人则用绳子将棕熊绑好。

    这架直升机是附近狩猎场的,平时也做一些运输的生意。

    这头棕熊会被送到狩猎场内直接处理保存好,等会秦风他们也得过去。

    等直升机离开后,阿尔乔姆便带着他们去狩猎场内。

    开车足足花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值得一提,狩猎场这边有一栋豪华的酒店,专门为一些高端的旅游团服务。

    而秦风的棕熊被带到了另一侧的屠宰场,他可以选择支付一定的现金,让别人帮他处理这头棕熊,也可以选择自己搞定。

    秦风果断选择付钱,如果他自己上的话,别说要处理到什么时候。

    估计处理完,他会一个月不想碰肉。

    而且屠宰场会将棕熊处理的干干净净,并且真空低温保存好。等他打猎结束准备离开的时候,帮忙运送回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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