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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正义的举报第(2/2)页
前一步抢走了这枚戒指,又拿走了萨姆监工的不少积蓄,这家伙连贿赂的手段也不能施展。

    既然如此,他真正需要做的,就只有把他送进去了。

    这个问题,放在后世的文明社会或许很难,在这个时代却很容易,只需要一封检举信就足够。

    第一,这个时代文盲率很高,写举报信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懂文字的人,基本不屑于干这种事情。

    第二,这个时代技术力有限,破案基本靠刑讯逼供和人证物证。这也是为什么连萨姆监工都害怕被警察抓到警察,也就是治安官,他们会真的用各种方式,甚至请僧侣、牧师、灵媒来对你驱魔,严刑拷打,从心理和物理上让你招供。

    在一个基本上全民信教的国家里,基本上没什么罪犯敢在三大教会的神职人员面前说我对神灵发誓我真没犯罪。

    雷德捡起房间里附赠的纸笔,撕下一页,用法利西亚文娴熟地写到:

    “里斯本机械厂内的那名工贼帮成员,最疑似的对象是洛克唐马,他的身材适中,脸上也有打架的伤痕,声音也比较像。接下来只要找到他隶属于工贼帮的证据,以及他和萨姆监工的来往就行了。”

    他咬了咬笔杆子,又想到:

    “如果往报社举报怎么样呢还是直接去找股东大会里那位最有话语权的汉姆莱先生举报”

    当然,威胁工厂,说自己知道他们和工贼帮有来往,会给报社投稿,

    雷德没有想着趁火打劫,用这种消息勒索工厂一笔钱,他其实很想报复一下工厂的不作为,以及他们为了维护生产秩序,不断地掩盖各种消息,持续性压榨工人的劳动这些恶行。

    但是他并没有那种能力,如果他这么做了,那他就是真的踏入到故意犯罪的地步,如果事情败露,他又不懂得法律,很难为自己辩护。

    就算是用上这枚指环能把自己捞出来可是何必呢这么做付出的成本太多了。

    人生在世难免犯错,他以后要是失手杀了人,或者犯了什么罪,不把这枚戒指用在更合适的地方上,而是浪费在报复工厂,图自己一时爽快和一些钱吗

    未免太不划算了。

    他并不是原谅了工厂,对方没资格让他一个被开除的工人原谅,只不过是报仇的成本,足以让他再利用缝合怪去做很多事情,和家人幸福地多待一些时间。

    那么,到底是给报社写信,还是给汉姆莱写信

    从效率上讲,报社虽然会很乐意公开震惊堂堂工厂高层竟然与匪徒帮派来往,真相居然是这样这种丑闻,迫于压力,工厂才会内部检查萨姆监工和洛克,然后才会进行报警并调查取证等到萨姆监工真正被批准逮捕,那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好处就是,工人们的待遇会因为这次曝光事件,变得有所改善。

    而交给作为话事人股东的汉姆莱先生,效率上也许会更加到位,但是那样一来,相当于内部人员自己解决了矛盾,无非只是领导层之间的变更,工厂中的工人们处境依旧不会有什么改变,甚至还会因为高层的重新洗牌,急需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以挽回损失。

    雷德并不想因为自己那点事情,牵扯到这些无辜的工人,何况其中有不少人之前在他工厂时帮扶过他,还为他说过好话。

    “我不能因为我自己的利益和仇恨,就把无辜者拖下水,这样一来,我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清白的我到底是个人,我也是有我自己的原则的。”

    现在,他只需要一封信,就能把萨姆监工和洛克唐马送进监狱,但是途径不同,结果也不同。

    到底该怎么选择呢

    雷德思考再三,忽然间,他想起来了什么,伸手怀里摸索一阵,从大衣的夹层中,拿出一张雪白的明信片。

    这是之前,一位自称吉萨婆婆的老妇人交给他的,那时他不懂文字,不清楚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现在他捏着名片,仔细地辨认出笔迹,读到:

    “弗洛娃h因纽克斯,单位:圣瓦伦迪诺教堂下属福音社,职位”

    “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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