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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刺队依然采取了放1防4的策略。
如果陈程采取三分线的投射,他们肯定只会布置单防。
但是,陈程在左侧禁区前沿这个近框位置要球,他们是一定会过来包夹的。
邓肯在身后顶防,鲍文绕前防守,前后夹击。
殊不知,陈程这个要球只是佯攻而已。
另一边的艾利斯已经借助费舍尔的掩护,摆脱芬利的防守,持球杀到了弱侧。
费舍尔没有往里走,而是向外拉扯空间,来到了右侧底角位置。
老鱼虽然状态不如三年前在湖人那会儿,马刺队也不敢放他,帕克去追费舍尔,马刺队弱侧就剩奥博托护筐。
霍华德早就找准了位置,死死卡住身后的奥博托,为艾利斯闪出了一条道,直杀篮下,在邓肯身后完成了一记轻巧的挑篮将球打进。
看热闹的或许还没看出什么内涵,但是场边这些“看衰”山猫队的媒体人已经看出了点门道。
“山猫队做出了改变,他们让蒙塔从无球改打持球,马刺队的防守球员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何止场上球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就连场下的教练组都没意识到,艾利斯这一场从开始就已经改打持球进攻了。
前面几场,山猫队的外线主控一直都是费舍尔,艾利斯主打无球跑动。
马刺队就抓住这个机会,安排帕克去追防他。
艾利斯本来的速度优势被帕克抵消掉,在马刺全队的防守体系之下,费舍尔的组织能力又无法第一时间把球给到位。
再加上后来马刺派出鲍文来防艾利斯,他这一点彻底就被锁死了。
陈程通过研究比赛录像,看出了问题所在。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他跟艾利斯同时在场的时候,完全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根源所在。
当比赛结束的时候,他才幡然醒悟。
这可是蒙塔艾利斯
当年的进攻能力足以排进联盟前五,这样一个小个子二号位也是能在马刺头上砍下40的。
如果纯粹把他当汉密尔顿来用,那完全就是埋没了他的才华和能力。
所以,陈程对老尼尔森的建议第一条就是把自己的球权分给艾利斯。
说真的,当老尼尔森看到这条建议的时候,内心肃然起敬。
球权,是一个球员的命根子。
历史上所有球员之间的矛盾,几乎都是因此而起。
而陈程,作为当下全联盟最具统治力的球星,在总决赛的舞台上,居然甘愿把球权让出来,只为了能让队友发挥出他的能力,然后共同为球队的取胜而努力。
等老尼尔森感慨完了之后,再仔细思量陈程提出的建议,整个人也瞬间豁然开朗。
艾利斯是有持球进攻能力的,不仅如此,他的进攻手段非常多样且多变。
在整支球队当中,最喜欢跟陈程单挑的,就是艾利斯。
这也是他能够迅速成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陈程的建议就是让他来打开球队外线进攻的局面,让费舍尔去打无球,做副攻,扮演一个外线接头投篮的投手角色。
这么一来,后场两个点就全部盘活,费舍尔的进攻参与感也更多,积极性自然也就越高了。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让艾利斯去应对马刺队的防守。
他打无球的时候,帕克的工作就很简单,只需要追上他的脚步,剩下的交给鲍文来处理。
艾利斯等于同时被绑缚了手脚,自然打不出成效。
他持球的话,帕克要做的可不仅仅是跟上他脚步这么简单。
艾利斯的急停跳投的水平,全队仅次于陈程。
给他球权,让他持球进攻无论是对上帕克,还是老芬利,他都能打出威胁。
开局这个进球就是例子。
马刺队这边发动反击,依然是常规站位,邓肯内线持球,山猫队这边没有包夹,就是派出陈程单防邓肯。
邓肯也不含糊,既然没有包夹那就单打吧。
持球背身强攻,顶出空间,假动作点起陈程,抓住时间差,小勾手将球放进篮筐。
陈程伸手把球接住,一只脚踩在底线外,另一只脚悬空着,就赶紧发出底线球。
艾利斯接球就全速奔向前场。
帕克在身边亦步亦趋的追防,艾利斯丝毫没有要减速等陈程或者其他队友落位的意思。
马刺队看陈程没有急着奔向前场去参与进攻,也就没把艾利斯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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