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签合同(5000)第(2/2)页
进入人家单位大门,要在门卫那里出示介绍信,介绍信是生产队给开的,这个门卫爷爷已经看过了。
既然要签合同,肯定要户口本和工作证的,爸爸牢记闺女之前的交代,拍了拍自己上班拎着的包。
“放心吧,这点事儿要是办不好,那不是给我闺女丢人吗只是,真的选上了这也太快了吧”
丁薇听了嘿嘿笑,“人家正等着咱过去签合同呢,不过,工资不高,一个小时五毛钱,要是加时了,也另算。”
“这还少啊,我觉得挺好了啊,你一个小孩子,来这种单位和人家那样厉害的人物搭班,这很了不起了好吗,就是不给钱咱也得来,这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啊,看来我得给你妈商量下,咱家得整个收音机,这样我们就能听到我闺女的声音了。”
“爸,收音机老贵了,”
“再贵也得买一个,贵的买不了,大的买不了,咱就买个小的呗”
半个多小时后,父女俩签过合同出现在电台大门的路边,相互看着彼此,眼睛皆流露出笑意。
“诶唷我的大闺女啊,你可真有本事,让电视台的副台长都能跟我握手,你说你咋就恁优秀呢,我们厂子也有广播站,回头你也去我们厂子试试,再给爹长长脸。”
丁薇无奈的看着自己的父亲:“爸爸,这个风头咱就不出了啊,你看咱又没在家属院住,人家也不认识咱啊,”
一说房子的事儿,丁振龙深以为然:“可不是咋地,我现在能分到一个集体宿舍的床位,也是看在我有本事的份上才给的,至于家属院的房子,那是想都不敢想啊”
“你们单位没有集资房吗”丁薇忽然这么开口问,让丁振龙有些疑惑:“啥是单位集资房”
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
简单来说,就是工人自己出钱,单位出地,计算出成本价,按照成本价给工人。
这种情况下,自然不牵扯工龄的问题,谁出的钱多,谁就有资格买大房子。
不过看爸爸的表情,也知道他压根儿没听说过,他没听过,自然他们的单位也没有这样的福利政策了。
“爸,你们单位的住房紧张吗”
“那咋能不紧张,紧张的很呢,我这还好,好歹有一辆自行车,有个集体宿舍床位,还有很多拖家带口在城里挤着住的呢,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回农村住的,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要一起挤在这里。有好多妇女都没工作的,乡下有口粮有地,能挣工分,住房还不拥挤,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想的。”
“也许很多人分了家以后,就不想住在乡下,想住在城里,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呗”
“嘿,你这丫头,懂的还不少,咱不说他们,就说说你这事儿,是不是该买点啥庆祝一下要不然我们国营饭店买几个好菜,咱掂回去和你妈好好庆祝庆祝”
“爸,这钱还没挣着呢,就想这花呀,算了吧,你还是赶紧回去上班吧,我坐公车回家。”
“要不你去我宿舍等我,咱晚上一起回去。”
丁薇摇了摇头,“才不呢,等半天,太熬人了,没事儿爸,坐车也快,不到一个小时我就到家了。”
见闺女坚持,丁振龙只好骑车把她送到公交车站,现在的公交车人多不说,发车也不频繁,一个小时才一班车,好在丁薇来的时间刚刚好,上车就得交张车票,一会儿在路上会有售票员不断查看,下车也需要亮车票,没有车票的就算没交费,所以爸爸再三交代她要把票收好。
如果是县城里面的站牌,可能五分钱的车票就够了,但只要出了县城,到现在的村里面,都会按照路程加价,最远的可能都要收两毛钱。
她家不算近也不算远,当然,这公车只跑国道,剩下的路需要自己走回去,或者你找家人来接你。
半个小时之后,丁薇鼓足勇气对司机喊:“司机师傅,前面红房子那儿停一下,我要下车”
在镇子上的过道下了车,环顾一圈也没发现熟悉的人,一般这个时候要是能碰到同村的人儿,就能搭个便车回家。
在没有找到熟悉的人之后,丁薇估算了下距离,至少再走三四十分钟才能到家,她深吸一口气,收拾好自己的书包,就迈着自信的步子往家走。
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出门回家,所以对周围的一切都不熟悉,但是对比后世,现在的房子低矮不说,还破破烂烂的,除了国道的路平展外,其他路都坑坑洼洼的。
就那过道的路说修也说了好些年,可是只铺了一层石子,到底没将水泥路或者柏油路修起来。
至于这村子的路,只要一下雨,就是各种车辙子印,所以非常颠簸,爸爸早上骑自行车带着她走这条路的时候,差点没把她给颠下来。
她迈着小步子往家走,路过镇子上的邮局时,进去看了看邮票的价格和信封的价格,因为将来她如果要投稿,手里面得有足够的邮票和信封才行,包括稿纸也需要提前备好,不过这价格嘛,本地是五分,外地是块钱,不过还不够多,等她先干一年的播音员看看行情,手里面有钱了,再去折腾着投稿也不迟。
因为今天她问了,像是儿童节目里讲的故事题材都从哪儿来的,雷叔叔说都是从报刊杂志上摘抄下来的,或者去买一些儿童读物,上面都有,播的时候呢,要报出这故事出自哪里,还没有说收集稿子的情况,因为台里面没有那么多的资金,都是怎么省钱怎么来的。
丁薇心里面却是有不同的看法,一档节目要想出彩,就必须有自己的特色,像这种靠从别的地方摘抄下来的故事,其实并不能吸引听众,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做连载小说,要吸引小听众听下去,才算成功。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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