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75 龙旗为号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375 龙旗为号第(2/2)页
不莱梅很多日裔、韩裔都是工厂里的工程师,薪水优厚,待遇不错,出得起价格,也承担得起损失,

    可在外漂泊的华人就没有如此幸运。

    往往一次打砸就能摧毁一家人的半生心血,更别提受到的凌辱,欺压。

    周国威就算身价丰厚,一样念及华人同胞的艰辛,提出另一个方法:“有一批来自香江工会的华人答应我们,只要在街道门口插上旗帜,当晚便会前来保护我们,对方打着香江洪门的旗号,有一定的可信度,各位怎么做自己选择吧。”

    “是插红旗吗”有华人问道,80年代就算在国外插青天白日旗都很正常,何况对方还是来自香江的洪门堂口,周国威却摇摇头道:“国旗岂可乱插插一支义海龙旗“

    有些旗帜不仅带有政治色彩,还带可能激怒暴徒,远水也解不了近水,房间里,又有人问道:“什么义海龙旗”

    “写上义海藏龙四个字就行,龙旗何必拘泥于形式,插旗者皆可得到护佑。”周国威个人有点洪门背景,是大公堂的注册会员,本人还是倾向于三合会的保护,就算对方只有二十几个人总比一个都没有的好。

    一些人听到将其暗暗记在心里,但另一些却选择跟着日裔上交保护费,金钱跟生命比起来,孰輕孰重還是很好確定的。

    周国威却做两手准备,既交保护费,也打算插起

    隔天晚上,不莱梅城区里渐渐就出现一些3党k分子举行游行,主要是由合伙人裹些着烂仔、马仔一起上街抗议,不少士兵,指挥官混杂在里面,沿途便开始抢劫、偷窃,同时城区里绑架案,侵犯案开始频繁杀,警力焦頭烂额,针对亚裔势力的游行,几乎是每个城市更换帮派势力的固定节目。

    警察都没有很好的办法,只能在旁监督,确保游行队伍不要伤害到富人区、工业主们的利益,就连本地住宅区都力有不逮,何况是亚裔社区,傍晚,3水党队伍就浩浩荡荡进入了南大区的亚裔社区,陆陆续续开始打砸行动,警方试探性地做出些驱逐效果,但夜色里混进不少3k党士兵,伴随着一些枪声,

    啤酒瓶燃烧弹的声出现,警方开始后退旁观,准备事后清场。

    “磅嗙”十三区的一间宾馆楼底,连续不断的打砸声响起,几名兄弟聚在房间内,不断着检查,伴随着一个面色狼狈,打扮落魄,叼着野草的男人进门,兄弟们都喊道:“丧狗哥,丧狗哥。“

    “准备做事。”丧狗在床铺前拿开一个枕头,摸出底下的手枪,一名兄弟听着下面传来嘈杂,怒吼的声音,叹气问道:“就我们这几条命够填多少人“

    丧狗骂道:“丢雷老母,我们兄弟可多着呢“

    “我刚刚去外面逛了一圈,几条街区有些同胞已经挂起龙旗,以龙旗为号,散出去的兄弟们都会回来的,再撑两天和义的援兵就抵达,到时候分分钟送这些白皮猪们上路。”既然用了义海的龙旗,那就真不能再丢和义的脸了,否则回去必要刑堂走一遭,何况,3水党们游行起来都去零元购了,其实分散保护一些同胞不算坚苦任务,3k党暴徒又不会死磕。

    ”走”

    “同兄弟们聚聚”丧狗蒙上一个头巾,带人持枪下楼。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