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白杨第(2/2)页
为自己儿子准备的天大机缘。
也正是儿子的出世,滋长了白杨如野草一般疯长的野心。
却不料粗糙的假死替身手段终究是败露了,连带着地灵珠一事也被牵连出来,为保全家人性命,地灵珠也不得不送给胡应明,祈求保护。
白杨那几年潇洒时结交的人不少,知道许多底层武者不清楚的消息,故而明白胡百万虽无法与孟府相比,但总能抗衡一二。
这也得亏时局赶在这里,胡应明恰巧在新平小县做事,而胡家的风评也甚好,乃是重信守诺之人。
不然换成别的人,怕是直接杀人夺宝,就别提什么保护的事了。
不过即便如此,白杨仍没有认输,他生平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中古秦末时一位枭雄说的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正是知道了这句话,他才敢干出如此不要命的事,更敢火中取粟,借胡应明的势来对抗孟昭。
他仍坚信,他的儿子一定会比自己强,而子孙后代,也一定会代代超越前人。
终有一天,他泥里刨土的白家,也能成为如南安孟家这样的贵族世家。
地灵珠的机遇是没了,但最起码,现在他和胡百万的二公子扯上关系。
张小翠见男人把儿子的脸蛋弄得湿漉漉的,幸福一笑,嘴角的弧线绷不住,从怀里掏出一块素白的手帕,轻柔的在儿子的脸蛋上擦了擦,责怪道,
“瞧你,把儿子都宠成什么样子了,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因为我能给你生儿子才赎的我。”
白杨暧昧一笑,
“哪能啊,你就是我的小心肝,我心里,你才是第一位的。”
两人宛如老夫老妻一般,唠着家常,偶尔在不谙世事的孩子面前,撒一波狗粮。
却浑然不知,一场灭顶之灾已经近在眼前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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