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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章 江山第(2/2)页
战争和灾害,使的许多百姓家破人亡了。

    河南山东等地更是人口锐减,仅铜瓦厢决口,就造成四十余州县被淹,上千万人受灾,死于这次水灾及随后饥荒的数十万人。

    如今山东河南基本上被光复,可却出现许多百里无人烟的景象。

    现阶段,其实新河道堤内要安置的百姓不多,大多已没于乱世,或逃离后在外地落户了。

    “山东河南江北收回来的这些田地,除优先按额变卖给将士、官吏、屯兵、驿卒等,剩余的地,也不要留着,尽量变价卖给百姓,以一丁十亩为限,初授五亩,若有余,再授满,这地虽说变价出售,但地价随行就市,不要高了,利息得利,允许十年长息,年息五厘,不复利,十年分期偿还。”

    虽然有人建议朝廷把收上来的官田招佃出租,不过朱以海还是认为尽量变价出卖,但不是为了卖钱,而是把土地借此机会,重新调整分配,让许多无地百姓能够重新获得土地。

    收租可比变价出卖收益高,哪怕只收秋粮四成租,可年年收,长远收益更高。变卖一次卖掉,还卖的便宜,哪里如出租。

    但这种官田出租,不符合朝廷长远利益,朝廷虽然需要财政,但目的又不是赚钱,长治久安,才是朝廷的最终目的。

    自耕农、小地主增加,于朝廷长治久安有利。

    有地农民跟无地佃户,那是完全不同的,朱以海研究过,这时代如果是有十亩地的自耕农,没战争灾害的情况下,基本上能够是满足温饱的,而没地的佃户再辛苦,一年下来除去吃用外,所能剩下的,不及自耕农的十分之一。

    这就是掌握生产资料的区别。

    变价出售土地给无地农民,虽然要钱,还要利息,可如果拉长到十年分期,其负担则是能承担的起的,一亩上田三块银元,十亩三十块,利息十五块,分期十年还,前面只需还本,就是一年还三块,十年期满,才需要还最后的那十五块利息。

    这等于给农民十年时间,积攒这笔利息钱。

    直接拥有十亩好田,一年虽要还三块贷款,可三块钱也不过三石米的钱,上田是能达到年产三石的标准的。

    农民除去种子等开支,种十亩地,一家五六口人,除去口粮十亩种桑或棉等,还能有更多收益。

    十亩地缴税两石多,依然还有六七石余粮,以及一亩地的蚕丝以及丝布的收益八九块,还三块买地贷款,应当还能有十五六块。再攒一块五利息,则还能有十四五块。

    当然,这是最好的情况下,如果遇到生病、生老病死婚嫁等还有不小开支,万一遇灾害等,也可能颗料无收。

    不过只要社会稳定,贷款十年为期的话就风险小的多。

    甚至农民一家种十亩地,男耕女织,甚至农闲时打点散工之类的,也还能有些额外收入,基本上是能承担这借贷后还能解决温饱的。

    当然,前提得是吏治清明,否则贪官污吏能轻易的让普通百姓破产。

    一个有良田十亩的自耕农,在风调雨顺,甚至吏治清明的安稳时代,辛苦努力一年,也可能只攒下十几二十块银元。

    可以想象这年代百姓的艰难,但凡遇到点水旱蝗灾,又或苛捐杂税,再遇到疾病婚丧,可能就要破产。

    而没有自己土地的佃户,是更悲惨的,他们就算一年到头,可能也难以温饱,所以江南的佃户许多人一辈子娶不到老婆,打一辈子光棍,最后贫困交加中死去。

    有些人年轻时可能还能攒几块钱,然后租个老婆来过两年日子,帮着生个孩子,运气好这孩子能活下来,也许就还能有个后。

    但总的来说,在明末那种时代下,其实民间疾苦,百姓困顿,明末的社会早就是遍地干柴,溅个火星子就星火燎原了。

    没有李自成、张献忠,也会有张自成王自成赵自成等人。

    就算没有后金崛起辽东,关外的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也一样会乘机打进关南下中原。

    朱以海这几年,对大明这二百多年江山也有了更深的领悟。

    大明的江山,虽是叫花子和尚朱元章开创的,但过的最好的是皇帝宗藩和勋戚官员士大夫们,对他们来说,大明近三百年江山,这是最好的时代,能比肩两宋的繁华。

    可对底层的百姓来说,大明的江山烂透了,百姓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始终挣扎在温饱线下,大明对他们而言,就如烂泥潭,甚至就是个地狱。

    这是不对的,这天下两极分化太过严重了。

    朱以海虽然是那个坐在龙椅上的人,可如果他不能正视并改变这点,那他就算收复两京,也不可能叫中兴大明,光复华夏,要不了两三代,可能又亡国亡天下了。

    必须得改,不改不行。

    用强力手段,清理田产,把大量的地再变卖给百姓,没钱买,那就让他们贷,低息,还十年分期,十年才一半本钱的利息。

    给勋戚官员士大夫地主们限田额,尽量让更多无地的百姓,能够在这波重新开国的过程里,获得田地,以此打下南明王朝稳固的根基,以求能够再安三百年天下。

    朱以海不求江山万年,但愿等收复天下后,能够开启三百年中原安稳就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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