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商协议” 我真不是木匠皇帝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关于“通商协议”第(1/2)页
这里的协议和后世的条约完全不是一回事,书中内容写的很清楚,濠镜即澳门在明代的称呼当地官府有权处理西班牙人,且签订以大明作为主导国。
也就是说,这只是单纯的将一块区域划分出来交给西班牙人暂住五年,每年十万两白银,和租房子是一样的。
而且这时候腓力四世看重的也不是这个,他主要在乎的是和大明通商后的利润,而主角也主要是看中了西班牙人先进的火器技术。
两边各取所需而已
关于“通商协议”第(1/2)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