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七十一章 两方对峙  权臣贵妾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两方对峙第(2/2)页
她是报了必死之心,想用她的死来告诉提醒世人,堂堂天祈国大皇子蓝云轩,为了一己私利能做出什么恶毒的事情来

    殿下不是要证据吗我们给你”小桃知道只有在事实面前,才能向天下人证明,他蓝云轩根本就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待人真诚,性子敦厚。

    而是一个心思歹毒,凶残贪婪的狡诈小人。

    习羽比了一个手势,石大泉就与京兆府尹姜策、大理寺卿严松、刑部右侍郎吴昊臣,三个主掌刑事案件的部门一二把手,各带领一小队的衙役,押着众多的犯人走了过来。

    他们的如此行径,让蓝云轩心底猛然一震,姜策没有任何背景,是托了习羽和蓝云易的关系,才从代理府尹慢慢转正的,他会效忠于蓝云易自己无话可说。

    可严松和吴昊臣,想当初那可是上官景宏要推荐给自己,想依附自己的势利,稳坐权臣的存在。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这几个肱骨之臣,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走到了对立面,站在了蓝云易的那边呢

    好像是他们府里的纨绔子弟,开始跟在玉春桃的屁股后,投资了各种的生意赚回去了大把的金银之后,他们才逐渐改变想法的

    “这些犯人全都已经签字画押,供诉了是大皇子殿下府上的护卫总管杨刚,受了上官雨馨的命令,将玉氏的两个孩子,绑回了大皇子你别院的柴房里。

    刚开始还能给吃几顿饭,可时间一长就不再理会,直至两个孩子被饿得奄奄一息,饥寒交迫之际被柴房里的老鼠啃食致死”习羽悲痛的沉声说道。

    “人证物证俱在,大殿下还有什么要说的他杨刚是大殿下府里的总管,为什么会听从上官雨馨命令,行这灭绝人性的差事难道大皇子就一点都不知情吗”小桃满眼含泪,步步紧逼的控诉着。

    “那怎么可能呢大皇子殿下又不是弱智白痴,手下做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我看幕后的黑手就是他,要不一个女人一个总管,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来呢”一个痞里痞气的二流子,一身的破衣喽嗖,边剥着南瓜籽边叫道。

    “对对就是他”

    “是啊都是听令于他的啊”

    “他不发话,谁敢动手啊”人群中又是一片哗然。

    习羽眉头一皱,已经出现了两个不是自己的人,在人群里带节奏了,刚刚那个老者若说是有感而发还有情可原;可这个二流子,又是怎么回事他们又都是谁的人呢

    蓝云轩脸色一僵,被他这么一说,自己还怎么弃车保帅的否认自己不知情呢眼神凶狠的瞪了那个罪魁祸首的二流子一眼,今天晚上就将你抽筋扒皮命丧黄泉。

    “大皇子是想要继续杀人灭口吗你敢否认这些犯人不是你别院的下人吗”小桃看到了他眼底的杀意,立即给他扣上了恶名,更不会放任他现想拖延之法。

    “本皇子被父皇禁足在府里,许久未曾出府,更别提去别院里了,所以对他们自作主张的恶形,确实是一无所知”已经被人家人赃并获的一锅端了,若是强行保住他们,只会名声尽毁的更加天怒人怨,没办法蓝云轩权衡之后,只能放弃了他们。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