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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独一无二的买卖第(2/2)页
中可用的诗词。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李鸿儒含嘴抿笑向众人。

    这诗词源自登科后,乃是科考成功之后散发欣喜之情的小诗。

    这也是一首较为常用的诗。

    但阅读诸多,这首诗词还未出现,随即便被李鸿儒借鉴过来了。

    “这马跑的真够快的,骑一天就能看尽咱们长安。”

    诗文水土不服的情况又出现了。

    李鸿儒原本是想着尉迟宝琳受了嘉奖,多少算是春风得意,有一些喜悦之情。

    没想到众人的重点放在了后一句。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说明马跑的快,能将长安这些弯弯绕绕的地区都跑一遍。

    没毛病

    大伙儿这么理解也行。

    “宝琳,你有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了,这个不能和我抢,我觉得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瞪大着眼睛,感觉骑马的时候穿这句诗词的披风好极了。

    “你要就拿去了”尉迟宝琳嚷嚷一句又低声道:“我觉得也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很能打,至少能打他这样的十个。

    两人地位又并无多少区别。

    他都有一份了,若不让一让,秦怀仁大概就会和他友好切磋一番了。

    尉迟宝琳眼巴巴的看着李鸿儒,希望这家伙嘴巴里还能捣鼓出一些好诗词。

    “妙极妙极,这诗词我要了,这披风我也要了,以后我的马就叫一日看尽长安花了,各位,承让”

    秦怀仁抱拳。

    一方人马是以尉迟宝琳为首,另一方人马却是以他为首。

    他拿了头筹,大伙儿都没什么意见。

    “你上次出的是什么价”

    秦怀仁轻轻的碰了碰尉迟宝琳,尉迟宝琳顿时就轻轻的竖起了两根手指。

    “我诗词比你好,不能低于你的出价”

    有尉迟宝琳的此前的出价,也有尉迟宝琳提及观星楼卖诗的出价。

    此时虽是半首诗,但秦怀仁并未介意。

    他稍做琢磨,已经取了数颗金块,重量似有四五两。

    稍做思索,他将那金子递予了正要开口的李鸿儒。

    “雪尽马蹄轻,征程万里行。”

    “我要”

    “那你这披风只有在落雪的时候才能穿了”

    “我骑的是白马,平常也能穿,若是下雪就更棒了,冰天雪地一点红,想想自己都是美啊”

    “那倒也是”

    “到时我需策马奔腾上两三天,不说万里之遥,咱好歹也得跑个千里。”

    “恭喜杜兄”

    第二句随口吟出。

    这便不算剽窃古人了。

    诗词算不得上佳,但提及坐骑耐力极佳,也有可取之处,这一句诗词最终归了一个骑白马的青年。

    拿着秦怀仁的金子,李鸿儒只觉自己才思敏捷了许多。

    他看着眼前的一只只大肥羊,首次觉得,若是不断剽窃以往记忆,他大概率能凑全创建太吾v1练功房的钱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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