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独一无二的买卖第(2/2)页
中可用的诗词。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李鸿儒含嘴抿笑向众人。
这诗词源自登科后,乃是科考成功之后散发欣喜之情的小诗。
这也是一首较为常用的诗。
但阅读诸多,这首诗词还未出现,随即便被李鸿儒借鉴过来了。
“这马跑的真够快的,骑一天就能看尽咱们长安。”
诗文水土不服的情况又出现了。
李鸿儒原本是想着尉迟宝琳受了嘉奖,多少算是春风得意,有一些喜悦之情。
没想到众人的重点放在了后一句。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说明马跑的快,能将长安这些弯弯绕绕的地区都跑一遍。
没毛病
大伙儿这么理解也行。
“宝琳,你有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了,这个不能和我抢,我觉得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瞪大着眼睛,感觉骑马的时候穿这句诗词的披风好极了。
“你要就拿去了”尉迟宝琳嚷嚷一句又低声道:“我觉得也很贴合自己。”
秦怀仁很能打,至少能打他这样的十个。
两人地位又并无多少区别。
他都有一份了,若不让一让,秦怀仁大概就会和他友好切磋一番了。
尉迟宝琳眼巴巴的看着李鸿儒,希望这家伙嘴巴里还能捣鼓出一些好诗词。
“妙极妙极,这诗词我要了,这披风我也要了,以后我的马就叫一日看尽长安花了,各位,承让”
秦怀仁抱拳。
一方人马是以尉迟宝琳为首,另一方人马却是以他为首。
他拿了头筹,大伙儿都没什么意见。
“你上次出的是什么价”
秦怀仁轻轻的碰了碰尉迟宝琳,尉迟宝琳顿时就轻轻的竖起了两根手指。
“我诗词比你好,不能低于你的出价”
有尉迟宝琳的此前的出价,也有尉迟宝琳提及观星楼卖诗的出价。
此时虽是半首诗,但秦怀仁并未介意。
他稍做琢磨,已经取了数颗金块,重量似有四五两。
稍做思索,他将那金子递予了正要开口的李鸿儒。
“雪尽马蹄轻,征程万里行。”
“我要”
“那你这披风只有在落雪的时候才能穿了”
“我骑的是白马,平常也能穿,若是下雪就更棒了,冰天雪地一点红,想想自己都是美啊”
“那倒也是”
“到时我需策马奔腾上两三天,不说万里之遥,咱好歹也得跑个千里。”
“恭喜杜兄”
第二句随口吟出。
这便不算剽窃古人了。
诗词算不得上佳,但提及坐骑耐力极佳,也有可取之处,这一句诗词最终归了一个骑白马的青年。
拿着秦怀仁的金子,李鸿儒只觉自己才思敏捷了许多。
他看着眼前的一只只大肥羊,首次觉得,若是不断剽窃以往记忆,他大概率能凑全创建太吾v1练功房的钱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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