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八章 飘了  北宋大法官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十八章 飘了第(2/2)页


    许遵这厮醉的不轻,摆摆手道:“罢了罢了我懒得与你争。那你说此案该怎么判”

    “立刻释放。”张斐道。

    许遵一愣,道:“这怎么可能,即便判防卫过当,那也是罪,也得受罚。”

    张斐笑道:“恩公可还记得司马大学士反对自首减罪的理由是什么吗”

    许遵下意识道:“他们是以此案属恶意案件,故即便算是自首,也不能得到减罪。”

    张斐点点头道:“虽然我打得是防卫过当,但不代表我已经放弃自首减罪,如果此案判防卫过当的话,那当然就不属于恶意案件,那便可引用自首减罪,司马大学士也难以再反驳,防卫过当再减二等,再加上阿云已经坐了近半年的牢,足以令她立刻释放。”

    “是呀如果判防卫过当,便完全符合自首减罪的条例。”

    许遵恍然大悟,突然又带着一丝震惊看着张斐,道:“你是否也将官家和王大学士考虑了进去。”

    张斐道:“我没有考虑到他们,我只考虑到恩公,不管他们是出于何种目的,但到底给予恩公极大的支持,恩公也应该回馈他们,如此恩公亦可获得更多的支持。”

    许遵只觉此子真是深不可测啊

    如果说张斐只是精通律法,能言善辩,那他都能够理解,但如今这个问题,政治意义更大,其实判防卫过当,而且捍卫的孝道,这就不可能判很重。

    但是张斐仍旧要以自首减罪去争取更宽容的判决。

    听着是有些咄咄逼人,但是极具政治意义。

    因为王安石与司马光争得就是是否适用于自首减罪,但这官司打得却是防卫过当,即便张斐胜诉,是不是代表王安石赢了,这个就不太好说。

    加上自首减罪和不加自首减罪,在政治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这不禁引起许遵的爱才之心,心道,这等人才可不能轻易放走啊我是不是得想办法,拖上个十日。

    “恩公不会是想从中作梗,拖上十日吧”

    “你说甚么咳咳”

    许遵突然睁圆双目,道:“混账东西,本官会是那种无耻小人吗”

    “那就行。”

    张斐道:“明日恩公便可为阿云争取立刻释放。”

    许遵愣了下,道:“这都还未判啊”

    张斐笑道:“但是恩公至少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啊”

    许遵一瞅这小子好像又没按好心,于是道:“你又想玩什么花招”

    张斐欲哭无泪道:“此案都已经审过,大理寺不应该给出自己的看法吗”

    许遵总觉这小子又在玩阴的,可是什么,又有些说不上来。

    “不好了不好了”

    正当这时,忽见一个女婢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喘着气道:“老爷,大事不好了,倩儿姐绝食了。”

    许遵道:“你告诉她,再饿上十日,就放她出来。”

    “啊”

    那女婢小嘴微张,呆呆地望着许遵。

    张斐也不可思议地看着许遵,心想,这真的是亲生的

    许遵却是隐隐瞪他一眼,这都是你小子惹出来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jujiazy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