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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回家第(2/2)页
而在1905年的时候,世界上出现了一款很著名的钻石,就是这颗名叫库里南的大钻石。

    到了1907年的时候,英国王爱德华七世收到了这颗钻石,是他收到的非常稀有的一份礼物。

    后来他还把这颗钻石赠予了儿子乔治王储,他儿子又将这钻石给了妻子玛丽王妃。

    这颗钻石光外形看上去就很耀眼,它们的表面被切割得十分精细,看上去不仅非常立体还很有光芒。

    而黎耀阳送给沈艺文的钻石,其实是一件项链,而且非常具有历史意义。

    准确的说,这是一件复刻品,跟原版有差距,但整体样式一模一样。

    原版项链的链条是由34颗经过老式切割的正方形的钻石所连接组成的,每一颗钻石都非常鲜明。

    这些正方形的钻石大小都是一样的,组合在一起很整洁,极其华美地镶嵌在了黄金与白银基座之上。

    如此闪耀无比的钻石项链,也是绝无仅有的,佩戴起来更是闪耀光芒无限,美极了

    但黎耀阳送给沈艺文的这一款,用的钻石数量少了很多,但也十分有个性。

    它的设计风格十分突出,链条是由玫瑰金制成,佩戴起来显得十分温柔。

    它的链条是由多排组成,看上去像一条“瀑布“。

    而且链条设计的十分有型,弯曲的地方很有弧度,在这款项链的表面一共点缀了12颗钻石,比原版少了很多,但也足够闪亮。

    其中还点缀了六颗珍珠,这些珍珠的颗粒都比较大,看起来很有吸引力,佩戴在脖间很有修饰感。

    因为它特别的外形人们还赋予了它一个缥缈的名字,和瀑布有关,这款构造奇特的项链其价值包含材料和人物故事在其中,再放个几十年,都能当传家宝来看。

    这是一整套珠宝,还包括一个手镯,手镯整体设计很有特色,它和普通的手镯有很大的不同,手镯的外环部分是白金质地,看上去十分明亮,更有亮点的地方就是它表面的设计。

    手镯外环是以类似凤凰的神鸟为主要图案的设计,它在表面镶嵌了钻石,神鸟图案非常吸引人的眼球。

    钻石加宝石的设计将神鸟的羽毛图案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样的设计使得这款手镯看起来非常的栩栩如生,很是生动。

    除此之外,还有一枚胸针和一顶王冠,这枚胸针呈贝壳状制作得很有民族特色,金色的边框看上去十分豪华,红艳的颜色光彩照人。

    上面压制着沈艺文的字母组合,佩戴在胸前也是十分别致的。

    公主王冠的边框部分采用铂金制作而成。

    王冠的外环轮廓里面镶嵌了钻石和红宝石、祖母绿等宝石,颜色的搭配看起来十分鲜艳。

    在王冠的正中间设计的是红宝石和钻石组成的花朵图案,整体王冠满钻的镶嵌很奢华,也是很有价值的一顶王冠。

    这一套珠宝被展现在沈艺文面前,惊得她捂住嘴巴不敢置信,眼泪刷刷往下流,应该是喜极而泣吧

    本以为看到礼物就不哭了,没想到哭的更厉害了,也是没谁了。

    黎耀阳抱住她安慰:

    “好了好了,不哭了,收了礼物应该开心才是。”

    “不不是,阳哥,就是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嗐这有什么不能收的,买都买了,回头当个传家宝留给孩子,也算我留给你的一点保证吧,好歹跟我一场。”

    “不不不能要,阳哥你一定没事的。”沈艺文吓了一跳,以为黎耀阳要离她而去了。

    “傻姑娘,别多想,我这也是想给你留点家底,毕竟我们这行时时刻刻面临着威胁。”

    “我不要你出事”沈艺文头摇的像拨浪鼓。

    “好好好,我不出事,答应你。”

    “嗯”

    总算把这姑娘的情绪安抚好,让她戴上首饰自己美去了。

    跟史蒂文无奈对视,将行李交给他,随后问道:

    “最近怎么样你的身体还好吗”

    之前电话沟通的时候,史蒂文生了场病,还挺严重的。

    “多谢先生关心,我没事了,每顿饭照样能吃一整块牛排。”

    “哈那就好,说说最近的情况吧。”

    “是,先从太平洋酒店说起吧,如今不算赌场的话,每月净利润能够达到20万刀,平均在24万上下波动,是个很理想的数字。”

    黎耀阳微微颔首,示意他继续。

    “主要盈利项目来自酒水,其次才是住房和餐厅,另外,我们每周为大客户承办宴会,这也是块不小的收入来源。”

    “报社进驻没有对住客造成影响吧”

    “不,不影响,我单独开辟了一个出入口给报社员工,除了中午吃饭,跟住客之间不会直接碰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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